规模小的律师事务所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自己的图书室或者书架。我搜了下,发现最近的是丰台图书馆,虽然现今大家都在电脑或者各种ki
dle、pad上看电子书,我还是如上瘾一般必须得看可以放在手上翻页、可以用雕工精细的书签的纸质书。所以决定在有闲暇时,去图书馆滋养下心灵,暂时摆脱这群为挣钱而挖空心思、丑态百出的人。
这天周末,我完成了所有需要些的文书后,准备走着去图书馆一趟。看百度地图也不远,可北京大路旁边的辅道是很麻烦的,连广安路辅路都找了快十分钟,问问行人吧,千篇一律的都是“我不知道啊,你怎么不百度呢?”
还是坐公交吧。北京的公共交通真是方便,全国少有。百度后,至少有5趟车可以过去。我是这样的,如果没有亲自用脚丈量土地,坐公交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时,我会完全迷失方向,下次轮到开车或者步行再去,还是找不到。
到了丰台图书馆,这里人不多,我想着坐下来看看书,前台一老一少两个女人慵懒地问:“办卡了么?”
我回答说:“没有”。
年老的女人很冷淡地说:“哦,这里不能看书的,随借随走”。
“那我办张卡吧”。我准备掏出身份证。
老女人略带同情地抬起头说:“今天办不成”。
“为啥?”我觉得很奇怪。
“系统比较慢,录入太慢了,浪费时间。你下周二到周五吧”。老女人还是那副欠揍的懒洋洋的样子。
没办法,这几个显然都是不想干活的主。那就回去呗。走出图书馆,经过文化馆,很快到公交站。一想,不能白来一趟。公交站边上有过桥米线,决定吃一碗。1250块不等,这米线没什么稀奇,就是名字很有意思:12块的叫秀才米线,只有1种荤菜;18块的叫举人米线,2种荤菜,依次类推,探花、榜眼和状元米线。想想可不就是这样么,官位越高接待级别就越高呗。
下午去健身房健身,健身房里设备都还齐全,就是桑拿间没开,也没有公用拖鞋,带拖鞋过来又得多一件东西,麻烦。健完身回寝室路上,正碰上小苗春风得意地甩开臂膀迎面而来,他问我吃饭没?我想肯定是他的同学又聚餐了,上次已经叨扰,这次我就不参与啦,只是仓促之下找不到理由,随口说着肚子不舒服,不想吃饭。小苗也就自己去了。
换好衣服,马上就出门去单位。这并不是我多爱工作,而是单位里更亮堂更清净,不像宿舍里,七八个人住在两室一厅,生活得老鼠一般。
到了单位,发现席律师和柳律师还在加班。他们的加班就是挣钱啊。席律师看到我来了,就过来讲起她在妇联见到的那些不争气的女人。
席律师双手叉腰、挤眉弄眼地说:“你说说下午我接待的这个妇女,他男人在外面不说小三了,都小五小六、小七小八了,她还不离婚,还好意思来妇联求助。我告诉你们,我要不是脾气好,我早骂她脸上了,你活该!”
柳律师一脸奉承地说:“就是、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我笑着说:“这算什么啊,顶多就是男人花心呗。兴许这男人还是舍不得这女人的。”
席律师瞪大眼睛,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说:“我说小钱,你没发烧吧?你这大法官,怎么能说出这种话么?男人花心?男人要是舍不得女人,就可以出去花心?”
我笑着解释说:“你误会了,席姐,我不是说他可以花心,我只是觉得,每个人心理承受的范围不同,兴许这个女人能够容忍自己的男人有小五小六,只要他没有忘记还有个家就行;可能有些女人呢,心理承受范围小一点,男人对别的女人飞个眼可能就受不了了,要死要活的。所以她不离婚我能理解。”
柳律师马上点点头说:“嗯,我觉得钱法官说的也有一定道理。”
席律师有些不服气地说:“那你们是没见到这几个月女的,真不争气,可气死我了。”
我叹口气,看着席律师一副哀其不幸恨其不争的样子,笑着对他俩说:“我有个当事人,原告,来起诉离婚的,起诉状是自己手写的,歪歪扭扭的,乍一看我和书记员都很生气,这种起诉状没有电子版,意味着将来判决书是要一个字一个字重新打出来的,增加工作量。可等我把起诉状内容仔仔细细看过后,对这个女人其实充满了同情,你们听听看,她14岁被他25岁的老公按在菜地里强奸了,她爸妈比外人还嫌弃她,连彩礼都不要,逼着她嫁给了她老公。婚后没几个月就身下她女儿,当妈的只比女儿大15岁。”
席律师义愤填膺地说:“那她应该告他强奸,追诉期20年呢。”
我苦笑一声说:“一个小姑娘14岁就被人强奸,什么都不懂,就被逼嫁给强奸她的人,天天面对着这个侵害她的人,吓都吓死了,她是既没有知识也没有胆量敢告强奸的。”
柳律师好奇地问:“然后呢?”
我接着说:“她老公吃喝嫖赌,从不管她死活,为了吃口饱饭,她自己去找远房亲戚学理发,从路边设摊给人剪发,到最后租了个小门面房开起美发店,还能顾得住她老公、她和她女儿三张嘴。她老公没别的本事,就是喜欢走街串巷去嫖娼,有时候没钱结账,还打发卖去她老婆那里剪头发抵账。忍无可忍,她开始吵闹,当然,换来的都是拳脚相加,有时候脸肿的厉害,都没办法开张做生意,有些顾客看到她被扯乱的发型和青黑的眼角,好心问起来,她眼泪都跟断线珠子一样。她先是加入了教堂,因为她一个信教的顾客说她老公只是被魔鬼缠住了,上帝可以帮他,后来发现该挨的打一次也没落下。”
席律师越听越有兴趣了,就坐下来说:“还有这样的女的,他老公就一人渣。”
柳律师身子前倾,瞪大眼睛问:“接下来呢?怎么去的法院,被钱法官见到?”
我摇摇头说:“她的苦难还没到头。然后她遇到一个女顾客是法律工作者,这个顾客用抵账的方式给她写了离婚协议书,让她跟她老公去民政局离婚。结果被她老公打得住进医院,住院期间,她老公还把她买的小房子通过贷款抵押给银行,她做生意租的房子也被他老公退租了,卷走了没用完的租金,把店里的理发器材白菜价卖给其他理发店后就跑到外地了。她从医院出来,什么都没有了。这时候,她女儿带她来法院离婚,我让她写共同财产清单时,她苦笑了下,在纸上画了个大大的零,她只要离婚。”
我说完了,大概有几十秒钟三人都没说话,虽然这是我的当事人,但我再次讲述一遍,还是为这个苦命的女人唏嘘不已,席律师重重喘了几口气后,终于说话了:“这男人真是人渣,要是这女人遇到我,我免费给她代理,我最恨这种臭男人,每一个好东西。女人都是可怜的,女人必须自强,还不被男人欺负。”
我又摇摇头说:“女人都是可怜的?未必哦,呵呵。”
柳律师本来恢复正常大小的眼睛又瞪大了,急着说:“钱法官肯定还有故事要说,快说快说,法院里真好玩。”
席律师也用不相信的眼神看着我问:“女人天生就是弱者,所以去法院离婚的,不都是女的提?”
我笑着说:“那时因为席姐你在妇联,所以接待的都是女的,自然都是女的提离婚。我倒见过很多男的提离婚的。”
席律师冷笑着问:“因为啥?因为女人不让他吃软饭?男的提离婚就是丢人现眼,不像个男人。”
柳律师罕见地拦着席律师说:“席主任,咱们听钱法官把话说完嘛。”
我看了一眼好奇的柳律师说:“你们见过庭审现场,拿着充气娃娃当证据当庭出示的么?”
两人都瞪大了眼睛,柳律师问:“你说的就是那种充气娃娃?”
我肯定地说:“对,就是那种。我生平第一次见到实物,就是在法庭上见到了。”
席律师苦笑着说:“那肯定是男的出示的,只有男的才回去买那种东西,真不要脸。你们法院也让他出示?”
我苦笑着说:“确实是男的出示的,但却是女的给他买的,想不到吧?”
席律师一脸惊疑问:“还有这事?”
我接着说:“对的,男的来提离婚,证据就是这充气娃娃,说女的因为男的挣钱少,就自己出去工作,经常彻夜不归,不知道在外面干啥,他说要过夫妻生活,女的就在网上给他买了这个充气娃娃,说以后你就跟它过,别再碰我。男的自称已经一年都没有性生活了,老太太急着抱孙子,就跟儿子一起过来起诉离婚。”
席律师不解地问:“那女的明显不喜欢这男的,为啥不同意离婚呢?”
我回答她说:“你说得对,其实可以看出来,这女的外面已经有人了,她其实也同意离婚,但她认为自己一个姑娘家嫁过来,男的要赔偿她青春损失费10万。”
侯律师恍然大悟地说:“这肯定不能判的吧。”
我说:“当然不能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最后还是给判决离婚了,女的也没上诉,看来就是心虚,那充气娃娃,就是她买给她老公的。”
席律师头低下来,然后说了句:“你说的也就是个例吧。”
我笑着说:“是个例,相对数量不多,但绝对数量不少,有好几个比这更夸张的个例我都没法说呢。比如,男的逼着女的去做鸡挣钱,女的给男的下毒让他打不成自己,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