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安和杨炯已经连续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来我这了,我想他们是不是以后都不来了,我很心焦,因为我很害怕真相就如我想的这样。
没有他们在的日子,我终于感觉到了一丝无聊,以前独自一人的时候,从不觉得时间是多么难过的事情,因为有这么多书籍陪着我。可当我习惯了王子安和杨炯的前来后,忽然有一天小院又重新变回清冷,这种落差,让我无所适从。
终于一天我灵机一动的想,为什么一定要他们过来,其实,我也是可以过去找他们呀!
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子安住的地方我简直就是熟门熟路。我挑了月黑风高的夜晚,摸到了子安的书房门口。这个时辰,果然他就是在书房内。房门虽闭,但烛火未灭。他高挺的鼻梁、眨眼低眸间忽闪睫毛的剪影被烛火放大在窗纸上,更显得俊美无铸。我偷偷靠近房间,用手沾了口水,轻轻的在窗纸上点了一个拇指大小的洞,偷偷往里面瞧。
子安执了一只笔,在铺好的纸上写着什么,时而行云流水,时而停笔锁眉。从我这个角度,睁大了眼睛也只能看到纸上密密麻麻的一片,并看不清楚内容。
我正盯着他想的出神,发现子安忽然眼神一动,抬头往我藏身的方向看来。被他发现了?可正当我准备尴尬现身时,他复又撩起云袖,低头抬笔,专心致志的把心思都放在了面前的纸上。
我不忍心开门去破坏这么完美的画面,直到他将整整一幅字写完,我才推门进去。
王子安对我淡然一笑:“在外面站了这么久,难道不觉得冷吗?”
“冷,但我穿的多。”我哈哈的笑着,搓着自己的双手,放在烛台边烤了烤,然后又凑到他写字的桌台上去看,原来是一幅临摹好的《兰亭集序》。
“子安,你喜欢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呀?”
王子安微微点了点头,我看到他眼睛里第一次出现流光溢彩的颜色,在他一成不变的笑容中显得尤为耀眼,我想,这应该是一种真正的喜欢了。
回去的路上我碰到了杨炯,原来这小子并不住在刘府,难怪这些天都没有过来我那儿。我兴致勃勃的跟他说:“今天我在子安眼睛里看到了流光溢彩的微笑,看来他真的很喜欢《兰亭集序》,回去我也要好好研究一下。”
杨炯听到我兴致冲冲的陈述,忽然一下子沉默了,良久,他才开口:“这么久以来,这还是我第二次知道他露出这样的眼神。”
我问他:“第一次是什么时候?”
杨炯忽然有些严肃的看着我,他说:“刘燕歌,你确定你做好准备要喜欢王子安了?”
我理所当然的点点头,说:“我已经准备了半年之久了。”我白了他一眼:“你不是跟我说过‘或许你好好改变一下,王子安真的会看上你’这种话么?我还等着你告诉我应该怎么改变呢。”
“我收回我之前说过的话。”杨炯说:“我是开玩笑的。要不,你还是考虑一下我吧!”
这家伙前一秒还是一副严肃脸,我以为他会跟我说点什么有营养的话题,没想到下一秒立马又变逗比。
我抡起拳头想也不想的就要往他脸上砸去,他立刻跳开三丈远,并嚷道:“你这个蛮女!”
“滚蛋,杨淫穿。”
“刘燕歌,你觉得你了解王子安吗?”杨炯忽然正了正脸道。
我见他忽然认真的脸,也放下了手中的拳头:“杨盈川,你到底哪一句是真,哪一句又是在跟我开玩笑?”我忽然有些茫然了。
杨炯笑了,白皙的牙齿在月色下反射出皎洁的光芒。其实杨炯的笑容也很好看,带着两个浅浅的酒窝,又甜又俊。如果当时我知道他今天一直没有跟我在开玩笑,或许我不会用这么轻松的心态去跟他对话吧。
我说:“我不了解王子安,但是我想去了解他。”
杨炯一撩长袍,坐在了花园的石凳上,叉着手支起下巴看着我。
我说:“天气这么冷,你居然还坐在石凳上,真是不怕屁股寒。”
“我说刘燕歌你说话能不能稍微注意点形象?你好歹也是个刘府的六小姐。”杨炯恼道。
我纠正他:“不过是名义上的而已。”
他拍了拍身旁的石凳,说:“你若陪我一起坐在石凳上,我就给你讲一个故事。”
“好啊,我最喜欢听故事了,不过你要不说些有营养的东西,”我抡了抡自己的拳头:“小心我揍你。”
明月刚好,于是我在他身旁坐下来。夜色如水,空气中有微微的水汽,我看着升至中天的月亮,知道时辰已经不早了。
杨炯的喉结动了动,似乎整理了一下情绪,开始说一个平淡到我天天在书里都能看到的故事。
故事里的少年有着惊才绝艳的才华,少女也是美貌若仙,二人总角垂髫之年便相识,青梅竹马。女孩研磨,少年临帖;女孩吹箫,少年弹筝;怎么看都是一个俊男美女的爱情故事。
可杨炯说,这是一个女孩单相思的故事。
女孩心知少年志向高远,渴望济世,不甘平庸在此地,因此当她知道少年向在此处巡查的太常伯上书而迟迟没有回应时,无比的心焦。
女孩虽是望族出身,可到她父亲这一辈时早已没落,她拿着少年的文章去找她爹想办法,她爹因为摸不准这位太常伯的想法而不敢举荐。女孩没有办法,她只好跪在太常伯下榻的驿站,拿着少年的文章,只求太常伯能够打开来看一眼。
整整三天,此事闹得整个绛州绯绯攘攘,没有人能从门口赶走女孩,她就如膝盖下生出了根,定定的定在驿站门前的台阶上。女孩的父亲扬言要和她断清了关系,女孩不动;驿站的人出来轰,她又重新爬回去。那巡查的太常伯最终还是走出门,收了少女一直高高举在头顶的那篇文章。
只可惜,他最终有没有读,却不得而知了,因为他带着少年和女孩的希望离开了这里。
那几天的天气一直很糟糕,女孩的膝盖也因此落下了难以治愈的病根。最终少年要去长安学医了,并且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女孩的病越来越重,家里因害怕得罪那位太常伯,真的跟她断绝了关系。她根本无处可去,终日只能在破庙里呆着,满心希冀少年能锦衣玉马地盛誉回来。只可惜故事的结局里,女孩最终死在了初冬的第一场雪中。
融雪之时大家才发现女孩的尸体,雪是纯白色的,而女孩朝向泥土的脸却是肮脏的。
我以为杨炯已经讲完了这个故事,于是我站起身来,摸了摸已经冻到不行的屁股。
杨炯说;“坐下,还没讲完。”他睫毛有些湿润:“你知道吗?女孩生前最喜欢的就是《兰亭序》,她曾经说,她确信少年以后能写出超过《兰亭序》的骈文。”
“哦。”我应了一声,并没有再坐下:“天这么冷,还坐在石凳上,肯定要生病的。”我说完把杨炯也拉了起来:“如果知道故事这么长,当初就应该回我的院子,把窗门关上然后再生个炉火慢慢听你说。”
杨炯脸上有一丝的哭笑不得:“所以呢?”
“所以喜欢一个人时必须有健康强壮的身体。”我总结道。
杨炯朝我翻了大大一个白眼:“刘燕歌,你是真傻,还是假装不知道?”
我笑了,说道:“世人都道我是痴儿,你认为呢?”
“我不这么认为!”杨炯忽然握紧了拳头,似乎还想说什么,可最终却什么也没有再说,只是越墙离去。
杨炯离去后,我复而又一屁股坐在了冰凉的石凳上,太常伯,说的是我爹吧?王子安曾向我爹举表自荐这事大家都知道,杨炯虽未指名道姓,但他想要告诉我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
或许王子安的确冷酷和漠然,他接近我,或许真的就是因为我爹的缘故,但这又如何呢?他有在乎的事,而且和我还居然有一点点的关系,那么,那就这样吧,经常能见到他,这样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