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得坝子里,天已蒙蒙亮。
卢笛只觉疲惫万分,他需要一张床,哪怕是一块木板也好。
近一年他的日子都是在这种紧张和危险中度过,这是命,卢笛告诉自己。
他不喜欢空冥大侠这个称号,有很多人会为了扬名立万来找他挑战。急功近利、想走捷径的人总觉得找一个涉世未深又正当红的大侠挑战,比起去找那些老谋深算,功成名就多年的人挑战,成功的概率要大得多。所以卢笛经常会收到挑战书。有一个给他惹麻烦的名头已经足够,现在又多了一个!他伸手往怀里摸了摸,确认它还在。奔波的劳苦,游子的孤寂,谜一般的身世,都给他增添了重重负担,而他只有十八岁!
街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都是苦命的家伙,才需要在正好梦的时候起来干活。可比起我,卢笛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还不能沉湎于这样的愁思,他还得随时警惕四周,以免送命!
卢笛终于看到了一家客栈——坝口客栈,他上前拼命敲门。
小二揉着惺忪的睡眼看着卢笛:“现在住店?”他懒洋洋地问。
卢笛没有回答,只是点点头。
客栈并不大,所有的客房都在二楼,加起来也不过四五间。
卢笛住走廊尽头。
“我不希望任何人打扰。”卢笛说着,给了小二几颗碎银。
“客官放心!”小二一边说一边躬身笑着退去。
卢笛关shàng mén倒在床上就呼呼大睡起来。
可即便是呼呼大睡,他右手也紧握着银鞭。
一觉醒来,窗外已是残阳如血。
窗前有一颗老梨树,树叶稀疏,果实零落。你们至少还有几个兄弟,还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而我?卢笛看着窗外的果实,悲哀地想。
卢笛从怀里摸出一把小碎花,就着斜阳,看得出神。这些小花雕工精致繁复,材质各不相同,有的是和田玉,有的是翡翠,有的是黄金,折射着夕阳,甚是好看。
他从半月前第一次见到其中两朵小花。卢笛用结实紧致的手指把它们从其它的碎花中拨出来,是两朵翡翠复瓣小花。他是在坐骑的耳朵上发现它们的,一只耳朵一朵,像极了女子的耳环。要命的是,这两朵小花订上马耳朵的时候,马儿毫无知觉,花下的针细如毛发;马儿没有知觉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卢笛也不知道这两朵小花什么时候到了马耳上!
“没有暗器能躲过空冥大侠的耳朵!”萧子弘的话犹在耳畔,可手上现在却有七朵小花,除了马耳上那两朵,还有两朵同时出现在他的衣袖上,一边一朵;第三次则是三朵小花同时出现,两朵落于衣襟,一朵落于发髻……而卢笛至今都不知道这些小花出自何人,也从不知这些小花是什么时候各就其位的!
卢笛心里非常清楚,这个人随时可以要他的命,在不知不觉中结果了他,但是她没有,只是犹如恶作剧般的让小花如影随形。
卢笛曾无数次猜测过花的主人,可他猜不出来。
江湖中用这种小花做暗器的他没有听说过,而这些小花到来的手法绝对属于世外高人!
在无聊的旅途中,卢笛想象这一定是一个女子的暗器,而这个女子,并不想杀他!这女子一定非常高傲,因为她有绝世的武功;又很俏皮,因为她总是在逗卢笛。她会很美吗?这些小花这么精致这么美,她一定也很美,卢笛隐隐有笑浮现于嘴角。他不止一次强烈地想要见一见这位姑娘,但除了这些小花,他却毫无线索!
夕阳已然西沉,小花反射着月光,月光清冷,掌中的小花却带着卢笛的余温。
卢笛把小花小心翼翼的揣入怀中,仿佛那是某位姑娘给他的定情信物。对,花姑娘,暂且就叫她花姑娘吧,卢笛一边想,一边点燃了三支蜡烛。此时才忽觉肚子饿得要命。
卢笛来到一楼,这时店里已经坐了五桌客人,还剩两张桌子,一张靠门,一张在正中央。
靠门的位子不怎么样,但是正中央的位子却太过惹眼。卢笛走到靠门的桌子,面东而坐,这里正好可以看到门外的动静。他身后是一家三口,黄发小子大概八岁左右。他对面一张桌子上坐着两个穿着朴素的男性青年,即便衣着宽松,卢笛仍然看出了那衣服下遒劲的肌肉。其中一个长着硕大酒糟鼻的青年不时瞟一眼卢笛。
“小二,四两酒,一盘牛肉,再来两个小菜。”卢笛说话的声音不大,他在尽量避免别人的注意。四两酒对于卢笛那真是太少了,可是他不敢多喝。
“好嘞。”小二一甩毛巾,不一会儿就拿来了一壶酒。“这可是咱泽县当地的泽泉酒,好着呢。”
卢笛点头不语。他倒了一杯,酒很烈,清香四溢,入口回甘。果然是好酒。
不及喝第二杯时,卢笛忽觉有人在他身后,他猛然回头,只见黄发小子正伸手想要抚弄他的荷包。黄发小子笑嘻嘻的,十分顽皮的样子。卢笛非常警觉,可也不愿吓着小孩。小孩轻轻摸了摸他的荷包,又冲他咧嘴笑。
“别调皮,松子儿,快过来。”黄发小子的母亲喝到。
“妈妈,这叔叔的荷包真漂亮。”松子儿说。
卢笛的荷包是廖玲容绣的。她使绣花针的功夫如同剑客使剑,那刺绣的本领,廖家上下无一人能及。这是卢笛出发前她送卢笛的礼物,上面绣着一只大鹏,正展翅翱翔于云端。她还送过卢笛很多荷包,梅兰竹菊各式各样。
少一个也不打紧,卢笛心想。他低下头解荷包,准备送给松子儿。也正当时,卢笛迅速将头一偏,一把bǐ shǒu贴着脸颊飞速而过,卢笛能感觉到刀刃上的丝丝寒意。bǐ shǒu扎进了身后的梁柱里,刀刃已不复见。bǐ shǒu并非来自门外,却不知出自何人之手。
“见血之事,小店招待不起。”一个看似像店主人的中年男子匆匆走了出来,“还请到店外去解决。”
没有人动,一阵沉寂之后,坐着的人已经开始有肉吃肉,有酒喝酒,哪怕是盘里几近空了的人,也不愿现在起身,变成被怀疑的对象。
卢笛迅速吃完,正欲起身离去,不料松子儿又上前道:“叔叔,你的荷包可能送我?”他眨巴着眼睛,一副渴望之色。
“你喜欢就送你吧。”这次卢笛没有低下头解荷包,他一把扯下荷包,一边四顾观察动静。
正准备递给松子儿时,松子儿的母亲赶忙起身道,“这怎么可以?”她用力一拍小孩儿的头,伸手来推卢笛的荷包。小孩登时哇哇大哭起来,也就是这时,女人推荷包的手势一转,正待扣上卢笛手腕。说时迟那时快,卢笛手腕也一转,女人扣住的却是荷包。女人见不得逞,迅速抱起孩子就往后退,这时她的丈夫迎了上来。卢笛感觉身后也有两个人围了过来。卢笛警觉着四周,右手按在银鞭柄上。又得打一场了,卢笛心想,虽然他极不情愿,可是也没有办法。
“我说过,本店不招待见血之事。”店主人又喝道。
人们并未把他的话当一回事,全都盯着卢笛和他周围的几个人。
这时,酒糟鼻突然拔出了刀,卢笛正欲挥鞭迎上,只听“当”的一声,酒糟鼻的刀已断成两截,上半截刀和店主人掷出的一小锭银子一起落到了地上。
“见血之事到店外去。”店主人再次怒道。
女人抱着孩子准备往外走,一手还扯了扯男人的衣袂。男人本不愿走,看到女人不停地给自己递眼色,便只得跟着出了门。酒糟鼻和他的同伴也跟着溜了出去。
卢笛知道他不能到店外去,便又坐下来,开始喝酒。不料店主人也走了过来,坐到了卢笛侧面。
卢笛站起来抱拳道:“谢前辈出手相助。”
店主人并未起身,只是随意道:“我说过,只是不招待见血之事。”
“但前辈还是助了我一臂之力。”卢笛道。
“空冥大侠岂需我助一臂之力。”
卢笛不语。
沉默半晌,店主人问:“你可知那些是何许人也?”
卢笛道:“那夫妇莫非是雌雄刹”,店主人点了点头。卢笛接着道:“只是不知道他们何时有了一个孩子。”
“孩子多得是。”店主人淡淡地说。
“那两个青年男子我倒还真不知……”
“如不出我所料,那两人定是伍老大门下。两个虾兵蟹将而已。”
“伍老大?”卢笛沉吟道:“十多年前他不是已经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了吗?”
店主人看着卢笛神秘地笑了笑:“兴许现在,又有什么东西吸引他重出江湖了罢!”
卢笛也笑了笑,不搭腔。
“可怜那两人现在八成已命丧黄泉了。”店主人说。
“他俩不是逃走了吗?难道雌雄刹……”
店主人捻捻胡须道:“非也——只怪他俩太蠢,坏了伍老大的好事。”
卢笛并未见过伍老大,因为伍老大在十多年前就退出了江湖,他只听说过此人凶残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