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卡勒德·胡赛尼《追风筝的人》
莫里斯来看我了,他说:“你还记得你昨晚和我说了什么吗?”
我淡定自若地看着他,说:“不记得了。”说谎这一技能,娴熟之后,有时候连自己都会骗过去。
他穿了一件白色衬衣,袖口随意的挽着,就坐在我面前,从我的盘子里拿走一颗草莓。
他吃草莓的样子就像在挑逗他的爱人。
我说:“你没事可以走了,别打扰我用餐。”
他一口吞下草莓,露出美艳如玫瑰的笑靥。
“酒店的东西有什么好吃的,你看这块牛排,又干又臭,还有这水果也不新鲜。唔……我知道有一家非常非常不错的餐厅,那里的牛排,肉质细嫩,汁浓味美。去吗?去吧!”
我嫌弃地推开那块又干又臭的牛排,放下叉子。说:“不去,我吃饱了。”
长得好看的人,皱起眉头来也特别让人心疼。
我叹了一口气,问他:“你到底打什么主意?”
“就是……”他噘着嘴,伸出一根指头拨弄着他那头金色的卷发,吞吞吐吐地说:“我想……给你介绍一个人。”
“帅吗?”
“啊?呃……是的。”
“比你帅?”
他的面容有些扭曲。
“比我帅,但是没我美。”
我揶揄他,说:“看样子是比你优秀的人啊,你怎么不下手?”
他瞪了我一眼,说:“他是我哥!”
我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说:“嗯,谢谢你的好意。”
他说:“那你有兴趣见个面吗?”
我摇头。
他站起来,半蹲在我脚下,使劲摇晃我的肩膀,目光诚挚,他说:“宝贝儿,你不能这样!没有爱情的世界,是黑白的,拥有了爱情,世界就是彩色的。你应该敞开心扉,接受男人们送给你的花和对你的赞美,你值得拥有这世间最美好的一份爱情。”
阳光与尘埃在我眼前跳跃。
我说:“我曾经拥有。”
此时此刻,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颀长挺拔的背影。他站在山丘尽头,风扬起他白色衬衣,衣角犹如旗帜,圣洁庄严而不可侵犯。我无法触及,我只消一伸手,他就会像消融,从我生命中彻底消融。
噢!莫里斯!为何是你。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在酒吧见到莫里斯时,光影焯焯,他的侧脸忽明忽暗,我恍惚以为见到了他,那个我心心念念,爱不得恨不能的男子。
我有时,凝视着莫里斯的侧脸时,产生叠影,谁是谁,我根本不想分清。如此可笑,当我在大洋彼岸遇见一个像极了他的男子时,这个家伙,喜欢的竟然是男人!诶!老天你就戏弄我吧!
我伸出手,拥抱住他。我说:“我拥有过,所以,没有了,那是世界上,独此一份的爱情。我拥有过。”
“我拥有过,我拥有过,我拥有过。”
我一遍遍,一遍遍地重复这句话。
“嗯,你拥有过。”他说。轻轻拍打着我的背,我在他的怀里颤抖,如被拔去所有刺的刺猬。我无能为力,他亦是。
我从他怀里起来,仍抓着他的手。
我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他说:“好。”从地上起来,用脚勾过来一把椅子,和我坐的很近。
“故事开头是:这是真的。”
他认真地看着我。
我说:“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写的,她叫张爱玲。”
“张、爱、玲。”他跟着我念了一遍。
我说:“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
“就这样就完了。”
“啊?噢……完啦?”
我笑了一下,不无凄凉意味,接着说:“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我放开他的手,任凭脑海思绪乱飞,喃喃着,仿佛说给自己听那般。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故事讲完了。”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他用异常干涩的声音重复说。
我说:“我和他就是这样,命中注定吧?总之无处可逃。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就知道我完了。太蠢了,这一切都太蠢了!不管我们怎么做,都不代表我们能厮守一生,只是彼此余生空留个念想。人活在世上啊,有那么多那么多无可奈何的事情。我只希望他能记住我,然后……如果有来生的话,我——”说到这里,我蓦地合拢嘴唇。
“也许他和他的妻子也这么约定了,那可如何是好。”
我看着莫里斯的眼,满目荒凉。
他竟然哭了。
“你哭什么呢?”我哑然失笑。
“我有过一个中国爱人,我想到,他也是和你一样多情善感,你们中国人,好像骨子里都带有一种……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就是很颓靡的色彩,就像雨天下的长在墙角的花。”
我看着他,不说话。我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