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有伤疤,内在的或外在的,无论因为什么原因伤在哪个部位,都不会让你和任何人有什么不同。除非你不敢面对,藏起伤口,让那伤在暗地里发脓溃烂,那会让你成为一个病人,而且无论如何假装,都永远正常不了。
————《唐顿庄园》
天亮了。
霓虹灯倏然消失,伦敦又变作黑灰一片。
我离开酒店的时候,是早上7:00,步行抵达画廊,手腕上的手表指针指向7:45,我穿着高跟鞋走了45分钟,这在从前,我是不敢想象的。
我似乎真如很多人所预言的,变得强大和无所不能了。
“早上好,丽莎。”
丽莎是我的朋友,也是工作上的伙伴。
她背对着我,站在一副画作前,画上是一个女孩儿,穿了一条红色的拖到地上的长裙,站在悬崖边,风吹起女孩儿的长发和裙摆,摇摇欲坠,恍若下一秒就要羽化而去。
那个女孩儿是我,作画人是丽莎。那是我们的初见。
“早上好,莫妮卡。”她恋恋不舍的将视线从画上移开。
我上前给她一个拥抱。说:“你似乎看起来不太高兴。”
“我不知道。”她说:“我很高兴,又很不高兴。”
我们肩并肩,往画廊深处走去。沿途的挂在墙壁上的那些画,都出自我和丽莎之手。
“有一位先生,出高价,我是说,非常高的价格,想买下《告别》。”就是前头那幅画,挂在画廊最显眼之处的唯一一副我为主角的画。
“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晚上,我们还一起吃了饭,他人很好,我看得出,他是真心喜欢《告别》。”
“他的开价是?”
丽莎停下脚步,左手拽着我的手腕,右手伸出三个指头。
“三百万?”
丽莎摇头。
“三千万?他疯了吗!”
丽莎点头。
“你考虑好了吗?”
丽莎局促不安地看了我一眼,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趾。
我拍拍她的肩膀,捋了捋她额头金色的碎发。我刚认识丽莎时,她不是这样的,我是说,她的外表。她的个子很高,第一眼见到她时,我以为她是男生,那时她留着一头棕色的短发,穿着一件宽松的藏青色衬衣和卡其色裤子,整个人显得颓废又懒散。然后她遇见了我,或说我遇见了她,总之我们改变了彼此。我对她说:“你画得很好,不,我不介意你偷画我。你是流浪画家?好吧,那么我也是。别计较,我说是就是,我在中国开过画展。这样吧,我出钱,你出力,我们合开个画廊如何?”于是,我一脚踏上上帝为我指的明路。
“这幅画对我们有很大意义。”丽莎穿着一条露背的黑色长裙,金发与红唇,站在我面前,美丽耀眼的就像电影明星,她这么说的时候,眼睛熠熠生光。
她说:“我想……要不……还是……”
“意义?有什么意义?”我歪着头看她,笑容狡黠。“亲爱的,对我来说,这世上的一切都没有意义——除了钱。”
“你是这么想的吗?”丽莎下意识的朝我跨进了一小步。
我看着她,嘴角扯出一个冷淡的弧度。
“当然了。”
我认识丽莎快两年了,我了解她,我轻易就能了解一个人。如果她不想卖,一开始就会对我说“噢!莫妮卡!你知道昨晚上有个疯子出三千万想买《告别》吗?真是太可笑了!”她没有这么说,显然她被打动了,被那个买家,或者钱,或者两者都有。
我们回到那幅画前,我盯着画,丽莎盯着我。
“他叫什么?那个买家。”我说。
“呃……里奥,路易斯·里奥。”
“外国人?”
“是的,法国人。”
我在画廊呆到黄昏时分,丽莎说,晚些时候里奥会过来,还说,他想见我一面。我回绝了。
我叫了一辆车,来到里士满公园,抵达公园时,落日余晖洒在绿林野地上,林中的倦鸟与鹿,飞翔、奔跑,它们会让我暂时忘记纷扰,忘记生存与死亡。
我躺在草地上,四月末的小草,嫩得就像新生儿。我躺在那儿,目光柔和,当天边最后一抹晚霞消逝,当暮色渐浓,我便垂下眼帘,与鹿同眠。
露水打湿了我的头发,回到酒店时,已经是深夜,我去酒吧喝了几杯酒。调得一手好酒的莫里斯很担心我,他说:“你应该回房,洗澡,把头发吹干,换上睡衣,好好睡一觉,而不是坐在这儿喝酒。”
我握着他修长有力的手指,说:“我们认识多久了?”
他说:“一年了吧。”
我说:“**有意思吗?”
他说:“你在说什么?”
我说:“我为了他守身如玉这么多年,守身如玉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噢!这个词太tm难翻译了,算了,就是说,我还是处女,你明白吗?我真是个蠢货!你想和我上床吗?”
他说:“我是同性恋。”
我说:“我知道啊。”
他说:“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明天你会后悔和我说过这些话的,如果你还记得的话。”
我无动于衷地笑着,任他将我抱起,离开酒吧。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中午。我弄了一杯蜂蜜水,叫了午餐,然后躺在沙发上,像条死鱼一样。
我有两支手机,一支二十四小时开机的苹果手机,一支二十三小时关机的黑莓手机,关机的那支,存满中文短信和录音,我每天都会花五秒钟时间打开它。现在我手上就拿着这支手机。打开它,需要我很大的勇气。
有一条来自顾时延的短信:“他要结婚了,你知道吗?如果你已经忘了他,你就回来,如没有,我不知我还愿等你多久。”说得好像我稀罕你等我似的。
以及梁琛的电话录音,他似乎喝醉了,他说:“苏谙你这个王八蛋!这世上怎么会有你这种人?我就是倒了八辈子霉才会认识你!才会喜欢你!不!我不喜欢你了!爱谁谁喜欢去!你个没良心的!你知道吗,我每天掰着手指头数啊,想着我家苏谙走了多久了呢?什么时候回来呢?你说你!诶!已经是第五年了啊,怎么一点音讯都没有啊,你是不是死了?你丫的是不是真死了啊!你知道吗?我有时候做梦,梦到警察给我打电话,他们说你死了,要我去认领你的尸体。刚才,就刚才,我梦见你死了,变成鬼了,可怜兮兮地跑回来见我,然后我就在梦里骂你,我哪儿舍得骂你啊,也就在梦里过过瘾,然后醒来我发现我枕头湿了一边。你就……你就给我回个电话吧?好不好?我求求你了!我真的!我梁琛这辈子没求过人,我求你了,就给我回个电话?就吭个气就成!让我知道你还活着!你苏谙tm还活在这个世上!”
放下电话,我拿起玻璃杯,蜂蜜水凉了,我大口大口咽下,真难喝,又苦又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