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朝歌醒来是在程佑宁那张舒服至极的大床上,姿势难看地抱着被子扭成一团,有些迷糊,继而吓了一大惊,什么情况,居然会在这里,喝醉后居然什么都不记得,果然酒能令有意乱迷离。
窗外阳光灿烂,窗内空调开着,清凉舒服至极,如果不是此种情况,朝歌真愿意再赖上半天,他喟叹了一声,不情愿地懒洋洋地起床,自己身上依然是昨天的牛仔裤t恤衣,只是鞋子东一只西一只丢在床前,穿上鞋子走出来,客厅沙发上有枕头毛巾,看来是程佑宁睡在这里,朝歌淡笑了一下,何必此地无银,客房的门依旧关着,程佑宁正在厨房忙碌,朝歌瞬间有种错觉,仿佛回到那一天,那一天的面条,有荷包蛋、火腿、二条青菜,他坐在摇椅上晃来晃去,才过了几年,已经像前世那么遥远。
程佑宁回头笑了笑,朝歌晃了晃眼,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只听他说,“面巾牙刷都有新的,放在洗手间柜子上隔,自己拿去,一会早餐就好了。”
见朝歌还在磨蹭,又道:“知你爱干净,如果要冲凉,只好用我的衣服了,都在衣柜里,你自己找去。”
朝歌又回到他卧室,打开衣柜找衣服,衣柜里整齐挂着他的各式衣服,他仍然保持以前的习惯,衣服只挂不叠,林飞云的衣服并没有在这个衣柜里,朝歌略感觉到安心,知道与看见,总是直面要来得痛一些。
选了条运动裤、白t恤,犹豫了片刻还是拿了条灰色内/裤,朝歌脸上微微发热,可是不洗澡的感受实在难受,腻腻的,感觉没一处受用的。
程佑宁这几年还是在用同种品牌的洗护用品,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场景,不同的是,客房里有位林飞仙,朝歌叹了口气,不完美的世界才是正常的世界,就不完美吧。
沐浴出来,朝歌感觉神清气爽,擦着湿漉漉的头发时,林飞仙迷瞪着出来,看到朝歌立马惊吓似地站住了,朝歌朝他灿烂一笑,林飞仙回了个软弱无力的笑,就摸索着去了厨房,俩人絮絮说了好一会话,朝歌想像得到林飞仙晨起要找安慰要撒娇,程佑宁正好宠一宠这位仙儿,不知几两相得宜。
一会程佑宁端出两大碗面条,招呼朝歌过去吃面条,又进去装了碗粥出来,说,“小林身体不好,喝粥对身体好些。”那粥熬得糯糯的,看起来落了不少材料,也费了不少时间。
程佑宁一大早就屁颠屁颠地做早餐,朝歌简直想要出手在他笑得似一朵花儿般的脸上给他一记老拳,打他个满脸血花开,你他妈的侍候新欢旧爱有多得意,新欢旧爱共处一室得有多荣耀,至于要乐成那样么,你他妈的就一种马,我就这么犯贱和你还搅和在一起。
朝歌一声不吭地坐下,差点憋成内伤。
面条果然还是荷包蛋、火腿肠和两条青菜,朝歌怀疑他只会做这种面条,没多说话,埋头就吃,吃得极快,吃完林飞仙洗漱还没出来,朝歌告辞出来,匆匆回单位。
回到宿舍门口,谢远正倚着栏杆视线飘渺地看着远方,听到脚步声转过身来,看到朝歌身上的衣服笑容就那么僵在脸上,程佑宁比朝歌高了半个头,又比他壮,所以衣服很宽大,不用说谢远也知道是谁的衣服。
朝歌叹息,年轻终是涵养浅了些,七情上面,可他的可贵不正在此么。不用费心对付,深浅都在脸上,如果相处起来,多好。
朝歌笑,“喝得烂醉居然也那么早起来。”
谢远笑,闪过丝黯然,“程佑宁分明是有意的,害我怎么回去都忘记了。”
朝歌开门进去,招呼谢远随便坐,又去洗手间洗杯子泡茶,不期然谢远走了进来,把他从后面抱住,头就搁在他肩膀上,“朝歌,我……”窄小的洗手间里,气氛陡异,谢远呼在耳边的热热的气息,贴近身体的灼热,朝歌僵直了身体,怔了怔。
朝歌本能地推开他,手上杯子叭地掉下来,碎了,朝歌顺势脱离他的怀抱,赶忙找扫把清扫,一番折腾,把刚才的暧/昧全折腾光了,况且朝歌身上的衣服还是程佑宁的,即便洗干净了还是有烟味和他的气息,抱着他的那一刻,这种气息那么强烈而突兀,谢远张了张口再也不知如何开口说下去。
谢远离开后朝歌舒了口气,不是不能亲近,只是似乎时候未到,又似乎差了点什么,朝歌不愿意去想,丢到一边,视而不见。
蹉蹉跎跎又一天,日子依旧平淡,工作不外死尸、伤残等等,工作外跑跑步练练跆拳道,接触的人也不外依旧是那么几丁,小谢老杨外加程佑宁,当然还有程佑宁的尾巴林飞仙。
毕业后朝歌和刘小军见面并不多,刘小军在医院上班比较辛苦,又要倒班,还有女朋友要侍候,偶尔见面,也是三人行,朝歌觉得夹在人家情侣中间也不是个事,所以只是偶尔一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