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上班刘小军来了,送来结婚请柬,毕业这么多年才结婚,刘小军叹道,广州也是居不易啊。
朝歌默然,像他这样单位有房子的,是很幸福的了,刘小军可是四人住一房住了好几年。程佑宁确实给他找了好单位,福利好,待遇也不赖。
经过这几年磨练,刘小军已经成熟稳重,有些担忧地问,“这几年过得怎么样?还是没有交女朋友么?”
朝歌有瞬间的冲动想告之自己的那些不算事的破事,却又难于开口,只好苦笑,“看缘分吧。”
刘小军交待几句,又说,“再怎么说我们都是兄弟,有事就来找我。”
朝歌眼睛酸涩,想刘小军也只怕有些猜测,只是他个性宽厚,不会逼他。
婚礼那天,朝歌一个人去,其实他很怕这种场合,熙熙攘攘,同学亲戚朋友一众人等,然后串来串去,拐弯抹角的同学朋友,实在费精神。
新娘小冬站门口,婚纱勾勒出她美好的身体线条,妆浓了些,不显早年的清秀,反而有些端庄的风范出来,微笑地一一和客人打招呼,又是摆姿势拍照什么的,果然是好媳妇人选,刘小军笔挺西装,也显得很精神爽利,几年的医院生涯硬硬地把他培养得凌厉许多,招呼亲戚朋友,甚是稔熟,已经是位有担当的丈夫了。
朝歌有些心酸,自己怕是永远也没有这样的机会,难道俩个男人站门口迎宾,亲戚朋友过来恭喜百年好合?过五十年中国都不会有如此宽容的社会环境。何况这个圈子也不流行百年,好合就行。
想想自己和程佑宁,只怕连“好合”都没有了,只剩下“合”一字,“好”都消磨得差不多了。
恍然间刘小军拉了他一把,朝歌赶忙送上红包,说恭喜恭喜、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刘小军已经大力地揽着他的肩,朝歌抬头,有人在拍照,朝歌赶紧蹩脚地微笑,小冬转身说,朝歌好久不见,朝歌和她轻轻拥抱,早年她的些许心思,早已经转化为革命友谊。
迎宾是刘小军的同事,热情地拉着朝歌说,“你们来了一些同学,我带你过去。”
朝歌随他穿过人群,果然来了有一桌的同学,朝歌有些头大,同学已经不再年少,都已经鸳鸯织就双飞,自己一支公,不知几别扭。
好多熟悉的面孔。
过去鼓掌、擂胸,拥抱。
罗老大热情地,“我们的宝贝终于来了,来来来。”拉他一旁坐下。经过几年的时光的洗礼,罗老大脸上的痘印什么的已经淡去,估计是讨了老婆激素得以平衡,是以脸上再没有此起彼伏的青春痘,加上一米八几的身材,很是惹眼。
“几时到你请饮?”文天光胖了些,可见小日子多滋润,给朝歌一边倒茶一边问。
一片附和声,“只剩下你了哦,几时请饮啊?”
朝歌额门冒汗,“没人要,没办法啊。”
“切,谁不知道当年舞场上最受欢迎的就是你,装个屁啊。”钟卫东揭他老底。
“公安分局,姑娘少,没办法。”朝歌强辩。
“挑花眼了吧。大学五年多少美女对你暗送秋波,别以为我们不知道。”文天光又揭,朝歌继续冒汗。
“你家花朵还好吧,最红的花朵被你摘了,多少兄弟伤心欲绝啊。”朝歌促狭地转移话题,文天光果然熄火,毕业了不比在学校,现在大伙都无所顾忌,齐齐过问起潘红花来,又讲起夜谈会有多少夜晚在谈论谁谁谁,直把文天光糗得快钻桌子底下去。
彼此捉弄一番,话题又回到了朝歌身上,罗老大细细地研究朝歌,捏他的脸皮,“怎么大家都成熟多了,你还是老样子?”
“采阴补阳?”钟卫东说,众人爆笑。
“你们工作比较辛苦,要值晚班,我比较清闲,案子不是天天有,何况需要法医到场的比例也不高。”朝歌赶紧顾左右而言他。
一众共鸣,均声讨起没人性的医院工作制度来,24小时随时待命,连上个床都不爽,怕半途给人夺命狂call,罗老大哭丧着脸,“早晚会阳萎,还不能报工伤”,钟卫东悲鸣,“四天值一个晚班,不萎都没力了”,简直比资本主义更剥削,资本主义剥削的是金钱,医院剥削的是生命,句句皆是血泪,难怪又老又残,难怪朝歌依旧鲜嫩。
朝歌微笑。
只是他们不知道有时面对恶臭生蛆的尸体,会三天吃不下饭;有时面对伤痕累累的身体,也会伤感郁闷;哪一种营生是容易的呢。
其实朝歌没设想过女人,如果自己真找女人,估计也没女人会喜欢身边人整天与尸体打交道,有时还带着洗三天三夜也洗不去的尸臭,也会难于忍受摸过尸体的手抚摸自己吧。
朝歌甩甩头,甩去毫无意义的联想,他们已经从声讨医院转为交流育儿经验了,这样有烟火气的聊天,才是真正的生活啊。一个二个脸上流露出温柔的神色,讨论bb的屎屎尿尿如讨论的琼脂玉浆般双目放光,父亲角色自己是没有办法体验的了,确实也是遗憾啊。
朝歌喝了一杯,又一杯。
还有同学难得一见,走过去,一一敬酒,一一饮尽。
年少轻狂早已经过去,他们身上多了沉重却又幸福的责任,而朝歌身上则多了无法言述的无奈及前路的茫然。
新郎没喝醉,一帮同学却喝得醉醺醺的,被安排到酒店的楼上客房住下。
半夜,朝歌醒来,房间里另一张床上罗老大在睡梦里幸福地呓语着,估计叫的是女儿的名字,朝歌起来,看着窗外星星点点的灯火,从来没有过的寂寞,他拿起罗老大的烟,点燃了一支,眯起眼睛,吸了一口,不由又想到,当年程佑宁晋升正高,在酒席上把自己嘴里叼着的烟塞到他嘴里的事,那么随意,又那么地天经地义,朝歌轻轻摸着自己的唇,此夜,那人热情似火的唇,应该正在林飞仙身上寸寸辗转吧。
朝歌把烟狠狠地抽完,倒在床上辗转反侧,罗老大给吵醒了,“你发/情啊,看来真得找个女人泄火才行啊。”
朝歌把枕头扔过去,“再啰嗦我就杀人灭口啦。”
“切,知道你是法医,最擅长毁尸灭迹啦。”罗老大嘟囔着转身睡去。
朝歌继续在床上烙煎饼,看来真的是要泄火了,好久……没有见程佑宁了……再不济,就谢远吧……
次日朝歌挂着黑眼圈和一众同学一一告别,他们匆匆离开,投奔向一个女人温暖的怀抱,剩下朝歌回那个空荡荡的小窝,朝歌觉得自己易感起来,为什么那么小的家,也会觉得空荡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