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又是一条好汉。
星期一的阳光热/辣/辣地照进来,朝歌立马精神抖擞,洗漱后收拾整齐上班去,只是一路被人“秒醉秒醉”地叫了个遍,不知多丢脸。
据说朝歌是历年来本局喝酒醉得最快的人,别人秒射,他秒醉,一样的丢脸。
朝歌分辩道,有谁拿啤酒杯喝白酒的,还一气灌下一大杯,我空腹懂不懂。
众人哄笑,谁不这样,连那小花也不例外,公安队伍到底彪悍,连小花都秒杀朝歌。
朝歌没有和程佑宁犟,那些事,较劲有什么用的,很多事情,使劲、用心、使手段都有帮助,但是这种事情上,不会有任何作用。
某周末早上,朝歌正在好梦中,只听到有人在楼下大声呼喊“吴朝歌!吴朝歌!”
朝歌立马从梦中激灵清醒,跳了起来,扒着窗口一看,程佑宁正骑在那火红的摩托上,花孔雀一般地正在大声呼喊“吴朝歌……”一边不要老脸地挥着手。
朝歌怕吵醒邻居,所以程佑宁低劣的方法奏效,伸手做了“stop”和马上下去的手势,程佑宁收了声,得意洋洋地比了个ok。
朝歌赶紧洗漱,衣服还没换好,他又在下面大声喊叫,朝歌气疯了,飞速冲下楼去,坐上去抱着他就催赶紧跑,省得给人扔拖鞋。
程佑宁很幼稚的哄骗到朝歌重新趴在他背上,屁颠屁颠地冲到越秀公园。
停车后,程佑宁又在车箱里掏出一个登山包来,背在背上,一副远足的打扮,朝歌好笑,越秀公园多大的地方,这打扮得有多装。
看到笑得阳光灿烂的他,朝歌也不好意思绷着脸,有些尴尬地似笑非笑,程佑宁伸手给他胸前来了一拳,又把他抱在胸前,朝歌朝歌地叫了好几声,朝歌没有回之拥抱,又不好意思推开,程佑宁转身就拉着他走,虽然人并不太多,可朝歌毕竟没有勇气大庭广众地手牵手,小声说,“有人。“
程佑宁坏笑,“是不是没人就行?”
朝歌一把推开他。
程佑宁愈加得意,“没人就干嘛都行?”
朝歌只好白他一眼,懒得理他这个无赖,转身就走。
程佑宁追上来,在他耳边说,“今天正好野战哟。”
朝歌老脸一红,心下激荡,加快脚步,“战你个头。”
程佑宁的嘴唇擦着他的耳垂,坏笑,“就是战我的头。“
朝歌半边酥麻,噎住。
俩人一路来到山顶,风光虽然平平,不过绿意盎然,微风轻拂,程佑宁熟门熟路地找了个稍偏的地方,前面是空旷的山崖,后面是茂密的树林,坐在树下,倒也逍遥。
看他熟门熟路,朝歌有些许膈应,但又马上在心里唾视自己,扭捏至此,男人当有男人的气度,大丈夫不拘小节!
程佑宁高兴地在铺地毯,把带来的水果、寿司、面包等等一一摆开,又变戏法似地掏出一瓶葡萄酒,目光灼灼地看着朝歌,真真的是知情识意。
朝歌笑了。
程佑宁认真地看了看他,“原来你这么好看。”
“男人,讲什么好看不好看。”朝歌白他一眼,却不知眼风勾人,但他又不得不承认,他也是看上程佑宁的好看,那种强烈男人的气息。
“你再色/迷/迷看着我,你可是要后悔的!”程佑宁佯怒,把朝歌扯进怀里,一把乱摸,朝歌只觉身体几时这样敏感,已经先软了一半,挣扎着推开他,坐到一旁。
程佑宁看着气鼓鼓别扭的朝歌只觉好笑,哪里有这样的小子,不管他,自顾开了红酒,递给他一杯。
一杯下去,朝歌立马红扑扑,不知脸皮薄成什么样子,一点点酒精就变成火烧云,鲜艳欲滴,鲜嫩可口。
程佑宁再也无心享景,干脆扯着朝歌下了山,飞驰着回了家。
俩人结果就又混到了一张床上,因为之前有过,后面就变得顺理成章,朝歌只是提醒自己,把自己的心摘出来,那么,一切都会容易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