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知道自己修炼不到家,没法视之自然,可接受了他的工作其实已经意味着要面对诸如此类的事件,这种事与他无关,与工作无关,程教授工作一如既往地出色,教他工作也尽心尽力,毫无保留,他应该满足,他也一再暗示自己,我很满足,这样已经很好,很好了。
朝歌加倍把精力集中到《新鲜尸体小脑皮质向小脑中央核定位投射的研究》科研立项研究中去,虽然他是个学生,仅仅在入门阶段,但是他年轻,精神充沛,把全副精神都贯注到其中,自然进步很快,他不是天才,但是聪明加努力,已经令他超出同届学生良多,知识积累基本可以媲美大三的学生了。
他不仅把程佑宁给他的大量的资料吃了个透,还经常去市图书馆查阅资料,记了大量的笔记,有疑问就记下来再向程教授请教,程佑宁有些吃惊地发现,朝歌比他想象的更适合解剖学研究工作,这是一个有自己思想见解的人才,有机会将来一定会在解剖学界有一席之地。
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基本上理清课题背景、意义,理论依据也一一作了标注,出自何著作,并把关于课题的资料做了表格式整理,把相关内容一一录入电脑,完成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表格设计比较合理,很容易就找到共性与差异,非常有利于程佑宁进行分析比对,开启学霸模式后的朝歌,果然防御能力大幅度提高,现在的神经坚韧很多,或者说他的移情作用非常明显,现在小安鲜肉来找程教授朝歌也经常视而不见了,他的眼睛仍然盯在小脑皮质上,最多是想想小安的小脑皮质的五种神经元该如何,纤维的神经冲动怎么样引起蒲肯野细胞兴奋,这样情况下,朝歌觉得非常有效果,他的某些感情,可以在更深更黑暗的地方潜伏下来,他可以粉饰太平,在解剖知识里,恣意飞扬,与程教授并肩而战。
经过一个多月日夜沉浸于解剖学知识海洋中,朝歌整个人似乎有那么些不一样了,他瘦了,退去了青涩,脸上棱角分明了些,面对程佑宁也更加泰然自若,即便程佑宁偶尔的暧。昧举动也不见他有半分迷惘,变成一个完全沉迷于学术研究的书呆子。
把课题资料收集整理录入表格后就基本上是程佑宁的事了,毕竟真正做研究的是他,朝歌一个低资历学生,也只能担任事务性工作,他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市图书馆查阅各种资料里。有时是程佑宁开小纸条要求他去查阅,有时是自己凭兴趣去随意看看,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位中山医法医系的学生韩宇,那是一位真正的学霸,为了学习假期也不舍得回家,是本硕连读,已经读到研究生阶段了。认识他的过程颇有戏剧性,一本最新外文版的解剖图谱,俩人都伸手去取同一本书,对扯了一下,抬眼对视两秒后立马互相相让,最后俩人盘腿坐地上一起看了起来,并交流了很多看法,朝歌英文并不太好,不过对照图谱也基本知道是什么,但是韩宇的英文相当好,专业术语特别灵光,把朝歌佩服得一愣一愣的。
图书馆出来,俩人在旁边横小街的大排档吃了顿炒牛河,俩人吃得大汗淋漓,满嘴是油,却高兴得很,颇有相见恨晚之意,各自留了联系方式,宿舍电话,这是朝歌在广州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此后俩人经常相约上市图书馆,来了就直奔医学区,有时共看一书,有时背靠背各自看书,有时他也会过来朝歌学院解剖室,帮忙做课题工作,程佑宁第一次见到韩宇时,正好俩人头挨头一起讨论问题,尔后俩人肩并肩出去吃饭时,没理由地想发火,这个年轻神采飞扬的书呆子居然入侵了他的领地,和朝歌把臂同欢,程佑宁急于想驱逐他,但是作为一个教授,似乎没有这个理由,才强自按捺下来,愤愤然去找伍永喝酒去了。
课题工作顺利,八月底程佑宁给朝歌放了一个星期的假,让他回趟老家,朝歌在老家闲散地晃了几天,才发觉自己已经非常习惯于做课题的日子了,神思不舍地见了几个同学,帮忙晒了几天谷子,好不容易捱到假期结束,就马上坐了大巴回广州了。
那天朝歌早上8点到县城坐上大巴,晃了半天,下午三点多才到广州客运南站,提着背包出来有些晕头脑胀的,没想到走出站门口,程佑宁居然在街对面等他!
程佑宁悠闲地靠着一棵相思树,手里夹着支烟,阳光透过树叶斑驳陆离地撒下来,阳光打在他脸上,分外的明朗,看见朝歌出来微微地笑了,吸了口烟调。戏般地向隔着条街的朝歌吐了个烟圈,朝歌感觉微微的眩目,流火岁月,他却穿了件黑色的衬衣,黑色的长裤,头发剃得极短,鬓角修得极高,显得整个人分外的挺拔修长,甚至是冷艳,朝歌暗骂了声花孔雀,却也不得承认,这只死花孔雀,就那么展颜一笑,轻而易举地击中了他心里最柔软的部位。
朝歌那一刻似乎给什么击中了心口,所有的防御建设,所有的逃避,所有的自我麻痹,都哄然倒塌,他在八月的如火烈日下,给太阳晃花了眼,无法向前迈进一步,程佑宁微微皱着眉,他不明白朝歌为什么停步不前,在他的预设里,朝歌应该飞过来,他走向前去,左手提起朝歌的背包,右手揽着他的肩膀,“走吧。”
等上了的士朝歌还是迷迷糊糊的,没办法理解程佑宁居然会来接他,对他微笑,程佑宁一定短路了,朝歌知道他马上会回复正常,换回程教授的嘴脸,所以他默默不语,生怕一开口就泄了底,他会语调颤抖,他会言语由衷,所以他只好沉默。
朝歌古怪地沉默着回去,又和他一起沉默着吃了晚饭,一个人回到自己的宿舍。
朝歌知道,明天的太阳出来,又是不一样的天空了。
次日朝歌没有去解剖办公室,而是去了中山医找韩宇。
中山医科大学是名校,到底不一样,红砖外墙的建筑逾百年,别有庄重内敛的底蕴,令人心生敬仰。
来到研究生宿舍楼,轻轻敲门,韩宇跑出来见到朝歌,一把抱住,“太好了!没想到你会来。”
朝歌也开心地抱着他,把头歪在他的肩膀上,“太累了,借我靠一靠。”
韩宇把他拥着进了宿舍,拉他在床上坐下,四人的宿舍只有他在,手忙脚乱地洗了简易电水杯煮水,又倒腾着去对面床的床头柜上找出包茶叶,又道,“没有客人的杯子,喝我的好了”,又去洗杯子,朝歌看他实心实意的欢喜,觉得心里暖洋洋的,这样平和自然的喜欢,比那种感觉,好太多太多了,他真的喜欢。
这是一种可掌握的欢喜。
温暖、快乐、平和,没有什么比这样更好。
朝歌放松地脱了鞋,把他床上的被子卷成一团,半躺了下来,双手交叉叠在脑后,无比惬意地看着韩宇,韩宇一会进去洗手间洗杯子,一会又找零食出来给他吃,一会又说法医工作上的趣事,看着他忙乱,真是乐事,朝歌微笑,难得有一个人,为自己这样失了方寸,而且那还是一个真正的书呆子。
当韩宇把泡好的绿茶递过来时,朝歌看着洗得洁白的玻璃杯子,淡绿的茶汤,真的是感动的。
俩人闲聊了一会,朝歌问,“你今天有什么安排吗?”
韩呆子难得地说,“你来了,舍命陪君子就是!”
朝歌笑了,“我不是君子,你也舍命不?”
“只要是你朝歌,我便舍命!”
俩人商量该放松放松出去走走,原来俩人都没去过南越王墓,于是草草吃了早餐,携手坐了公共汽车就往解放北路而去。
俩人下了车,韩宇仍然握着朝歌的手,朝歌觉得自己本不应这样,但是又眷恋他手心的温暖,便也装作毫不察觉地任由他握着。
朝歌没想到南越王墓博物馆居然是这样的设计,红色砂岩的衬面,建筑全部用石材,厚重而又肃穆,以轴线对称布局,依山而建,拾级而上,建筑独具匠心,古韵风范与现在几何艺术设计融为一体,是令人膜拜的辉煌。
韩宇看朝歌兴奋的样子,脸红扑扑的,平素他都比较冷静,倒难得有这样的青春洋溢好奇宝宝的样子,不禁觉得心里有丝异样的欢喜。
又看他不断对“文帝行玺”“丝缕玉衣”发出低声的感叹声,又对“错金铭文铜虎节”惊叹,“原来小说中说的兵符就是这样的啊,用它就可以调兵遣将了。”羡慕不已,恨不能生在那样的时代,指挥千军万马。
韩宇对这些历史没有多大兴趣,一路只是与他携手而行,看他对各种文物赞叹不已,又对比如兵符之类的东西两眼放光,细细研究,看到朝歌的另一面,让他觉得此行非常值得。
不觉俩人就消磨了半日,又坐车回到中山三路,朝歌竟没有发觉,俩人全程携手快一天了,找个地方吃了顿煲仔饭,朝歌犹自兴奋不已,一直在说着博物馆的东西,又是赞叹建筑又是佩服古人,韩宇微笑倾听。
吃完又在街上消磨了些时间,朝歌还是得回去,在站台等车时候,朝歌把头靠在他肩膀上,说,“谢谢你借我一天的肩膀。”
韩宇心下想,借多久也行,但终是没有说出来,只是笑笑拍拍他的头,“几时累了,再借给你便是。”
朝歌感动得几乎冒出泪花来。
公车已经临近,再说已经是多余,朝歌跳上汽车,在窗口向他挥手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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