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是搞书法的,所以从小就接触这方面的东西。说有多喜欢不见得,只是耳睹目染,总归是会了一些。
大学也走了这个专业,这才逐渐开始注意书法这东西,毕竟是以后生活的饭碗,不能给砸的太稀碎。
大学在读期间,便一直想弄一套属于自己的书法教学体系。毕业后也分别在小学、初中、高中都带过课。教学体系倒是积累出点眉目,不过越深入越觉得自己胆大妄为,今而不敢再说此话,恐让同行笑掉大牙。
恩师常说,书法与历史极其相似,都近似一个轮回的圈,又常能推陈出新。
每年都会去拜访恩师,提出一些问题,直到现在,才觉把用笔初窥门径,摸出一条道来。
想写本书,不为别的。一来为学生提出的常见问题能有个详细教程;二来自己也可以时常温习自省,并加以修改点评,或许也还能摸索提升一些。
之后的同样一个问题,对于不同学生而言,我给出的答案可能不尽相同,所以每个问题大家看的时候,把自己带入进去,看看所给出的答案是否实用,若是不实用,可以提出你们的想法,我去甄别再做修改。
本书为解惑之作,乃一家之言,切不可全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可拍脑袋想当然,书法学习过程中亦是同理。
窃以为学书的过程,是改自己个人坏习惯的过程,须用心去做,不可虎头蛇尾,陋习反而一堆,于学书大为不利。
坐姿、握笔、临写、创作都得合乎一些在理的规矩。
也尝听闻一些书家讲究率性而为,抛弃约束,随意而就,倒也不完全反对。
看似矛盾,深究则是位置不同,路有所差异。
若只是想要把硬笔字写到工整,一看就是练习过的水准,一天两个小时,三个月不间断,便能出效果。
若是想要参赛,就得看什么级别的比赛,越高级别自然越需要时间去练习。
倘若要高考走书法这条路,要求又是不一样的。
《庄子》有言:“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
学书目的不同,要求自然不同,切莫秉执念,一味不听劝说,学则殆已。
书法小道,文字之载。学则不可盲目崇拜,亦恐蔑视不屑。
传言古人习字,沐浴更衣,焚香叩拜而习。自以为这不宜去学,这与时代背景有关。
古人没有现在高清扫描的技术,字帖保存极为不易。书法大家亲笔所作,在千百年的流传之中大多遗失焚毁,故能得一名帖,喜不自胜,秘不示人。
而今我们在市面所能购得的字帖,不下上千种,故若不是原帖,不需要如此敝扫自珍。
但亦不可因为容易得到而毫不珍惜。
即便如今科技发达,相关教学书籍成千上万,学书一路依然举步维艰。
《中庸》有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
此话用在学书同理。
从此道考大学:学书者,当知书法源流,明其变化,取古人优长,为自己所用。
虽说从古到今常有“厚古薄今”之论,二贤不可同时,何必论高下,但取其长,唐宋清贤,各有成就,若比己长,足可效法。
曾尝闻,学书一道,人品、学识、修养、阅历缺一不可。
后觉此为铭志!古人字好人品不好者大有人在。切不可以为字好人就一定好。也不可字不好全盘否定一个人。
初学书者,当拓展书法领域,以书史论知古。晓基本笔画,明起止转折,知裹毫铺锋、藏锋露锋、逆锋顺锋,懂方笔、圆笔、运笔及方向。
曾国潘云:“余早年于作字一道,亦尝苦思力索,终无所成。近日朝朝暮暮写,久不间断,遂觉月异而岁不同。可见年无老少,事无分难易,但行之有恒,自如种树蓄养,日见其大而不觉耳。”
又云:“以后每日习柳字百个,单日以生纸临之,双日以油纸摹之。临帖宜徐,摹帖宜疾,专学其开张处。数月之后,手愈拙,字愈丑,意兴愈低,所谓困(瓶颈)也。困时切莫间断,熬过此关,便可少进,再进再困,再熬再奋,自有亨通精进之日。”
学书一道,瓶颈数不胜数,切不可遇难则退,半途而废尔。
学书分器与道。
器者,用笔、结字、章法。
用笔在于用锋。
笔法亦有:提、按、擒、纵、使、转、顿、挫。
古今执笔迥异,不外乎稳而实。至于几指,阶段不同,方法不同。但初学者最好用五指执笔法。
结构一途,粗细、相背、疏密、开合、参差、收放、奇正、穿插、呼应。
此九法加重心基本可以应付大部分书体。
《书谱》曰:“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
至于章法。篆、隶、草、行、楷五大体系书体各有特点,各有笔法。取其一入门,至精熟,自有所悟。
姜夔《续书谱》有言:“真多用折,草多用转。折欲少驻,驻则有力。转不欲滞,滞则不遒。”
然而真以转而后遒,草以折而后劲,不可不知也。
黄庭坚《山谷文集》有言:“欲学草书,须精真书,知下笔相背,则识草法。”
书欲透彻,须是点画劲健,又时时以老笔为之。少加飞白,亦不宜涨墨过多,涨墨多则浊气出,不透彻。
笔画劲健,有逸气,方能洒脱,虚笔不当,连带蛇足,必有拖泥带水之嫌。
最后,以严羽《沧浪诗话》中的一段话收尾:“学书者所择名碑法帖,当与己之性情相近,其天姿或可企及者即可。”
与君共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