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住宅是我居住最长的地方,从我五六岁一直居住到我快成家,住了将近二十年。当时母亲、我和妹妹都是农村户口,只有父亲一个人是工人,是城镇户口,那时实行计划经济,几乎一切东西都凭票供应,吃饭用粮票,买布有布票,糖票、副食票等等,当时厂子还发一种劈材票,职工领烧火的劈材用的。粮食只有城镇户口拿粮食簿到粮站才能购买,父亲一个人是城镇户口,每月我们家只有二两豆油,生活的艰苦不言而喻。吃的最多的是高粱米粥,但是能天天吃上高粱米粥的日子也不多,还要经常烀些地瓜吃,否则每个月我们家的粮食都不够吃。我在外面玩儿,有时候人们问我:今天你家吃的啥呀。有时候我会回答:好吃的。其实我说的所谓的好吃的,就是清水炖白菜,上面飘着几朵油花就是算不错了,外加玉米面大饼子。有时候,我会和小伙伴们去粮站捡掉在地上的粮食。粮站里用来称粮食的用具是用薄铁皮打的,类似于飞行员驾驶舱的形状,上面开口是往里面倒粮食的,前面开口用来往外面倒粮食的,买粮食的人用双手将口袋嘴套在前面的开口处,粮站工作人员用手将那个舱往上一抬,舱里的粮食就滑进口袋里,然后工作人员还会用手使劲地拍一拍那个舱,让落在犄角的粮食也落进口袋里。哪怕犄角里留有一星一点的粮食,即使工作人员不拍,买粮的人生怕吃亏,也会要求工作人员拍一拍,因为那个时候的粮食实在是太珍贵了。最喜欢捡的就是黄豆,如果赶上冬天,用手将黄豆简单搓搓,跑到南住宅的老商店里,把黄豆放在商店的铁炉子上烤熟了吃,放在嘴里一嚼,嘎嘣脆,因为肚子里没有什么油水的缘故,所以感觉特别的香。1978年,因为母亲也属于下乡青年,我们娘仨的户口问题才得到解决,由农村户口转为了城镇户口,细粮多了,家里的日子稍稍得到了改善。
这个时候,母亲因为户口解决了,造纸厂也给安排了工作,母亲成了一名大集体职工。父母都上班,没人管我,不放心把我一个人放在家里,就把我送到同样在南住宅居住的姥姥家,也就是外祖母家。那时候的孩子很少有玩具,仨一群、俩一伙的,整天在外面疯跑,一个个像个野孩子。最喜欢和姥爷(外祖父)用夹子去打鸟,那时候的鸟真多,但是因为我太小,很多我都叫不上名字。打鸟的夹子是姥爷用铁丝自己做的,用弹簧做弓子,用一根棉线系在夹子上,线上绑着一根细细的小竹棍,用来支撑夹子,小竹棍上在系好一条在玉米秆里找到的被人们叫做桨秆虫子的小虫子作为引子,只要鸟用嘴啄那只虫子,竹棍一倒,夹子就犯了,叭地一声把馋嘴的鸟夹住。出了姥爷家,往东走,不远处就是一片片的大地,姥爷总是带我到那里去打鸟,他布置好夹子,就带着我从一头向另一头猫着腰,哄鸟。鸟被夹子夹住了,离得近的时候,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离得远的时候,会看到地上的土冒起一股烟,那就是夹子犯了,夹到鸟了。这种办法简单又原始,有时候就算夹子犯了,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夹到鸟。总之,我们祖孙俩每次归来,或多或少,都能有所收获。晚上的时候,姥爷把这些倒霉的鸟放进炉坑子里的炭火里,一会儿功夫鸟就被烤熟了,便成了我和老舅的美食,嚼在嘴里,糊香糊香的,那种味道至今也忘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