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我两三岁的时候,我们家从农村搬到了金城东住宅的一处平房,因为房子是造纸厂的,老百姓都习惯说:是公家的。搬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朦朦胧胧的开始记事了。我们家的房子是间普通的平房,有个不大的细长的小院,一进屋就是东北人俗称的外屋地下,也就是厨房。往右一拐有个门,进了门,就进了睡觉的屋,朝南的窗户下有一铺火炕,地上空着的地方靠着北墙可以放柜子。
我们家刚搬到这里,我就和一个与我同岁的男孩打了一架。当时,那个男孩的父亲还在路边和我父亲唠嗑,向我父亲吹嘘着他儿子多么多么的厉害,在这一片儿是孩子头儿,是司令,没人敢碰。说话间,在他们不远处,我已经将那个男孩摔倒在路边,骑坐在他的肚子上,左右手轮换着扇他的嘴巴子。这个小子也是挺倔强的,我扇他一下便问他一句:服不服。他被我压着动弹不得,但是嘴上却很硬。不服!他眼里冒着火愤怒地回答着。于是,左一下,右一下,他答一句不服,我就扇他一下,越打越问越来气。两个男人终于看到了,他的父亲和我的父亲两个人,飞也似的奔过来,我父亲一把把我从男孩身上抱了下来,他父亲也用手拉起了自己的儿子。没等我父亲说话,那个男孩的父亲一定是想起了刚刚和我父亲吹嘘说的那些话,一脸尴尬地先开了口:服了,还是你儿子厉害,你儿子才是司令。多少年后,在金城的市场里,那个男孩家有个卖布的床子,那个时候才知道,当年被我打的那个男孩叫张清,现在的他比我高半头,身子比我粗一圈,要是再较量一次的话,恐怕被骑在身下挨嘴巴子的该换成我了吧。
东住宅地势比较洼,年头一久,很多低的地方就形成了自然的水泡子。在那个年代,虽说住宅里的大多数人都在造纸厂上班,当工人,有固定的收入,但人们并不富裕,受生活所迫,很多人便习惯养养鸡、养养鸭子、养养鹅等家禽,还有养猪的,说是城镇,但是这一点和农村差不多。有一次,我不管不顾地在撵一群鸭子玩儿,脚下一滑,一头扎进了一个大水泡子里,不会游泳的母亲看到后,急得在岸上跺着脚,差了声地大声呼救。幸亏有一个路过的小伙儿,衣服都没来得及脱,二话没说,一个猛子扎到水里,三下五除二将我捞了起来。吓呆了的母亲只顾上下检查我有没有事儿,却忘了感谢救我的人,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个小伙儿已经走了。后来,听母亲说,她也不认识那个人,只记得那个人穿了一双雪白的回力鞋,连名字都没问人家,每次说起这件事儿,母亲都会一脸愧疚。出生以来,这是我第三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我家附近有一个妇女,人们都叫她“陆二嫂”,精神不好,但是特别喜欢我,换着样儿的弄些好吃的、好玩的逗我,等我到了跟前,她就一把把我抱起来,放在自己的怀里,一边逗我,一边痴痴地笑着,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叨咕着。母亲生性胆小怕事,每每看到“陆二嫂”抱着我,都非常害怕,因为“陆二嫂”精神不好,无法沟通,又怕惹怒了她,对我不利,上前抢也不是,劝也不是,只好端着双手,围着“陆二嫂”的身前身后,害怕一旦“陆二嫂”使性子把我扔了,她好用手及时把我接住。每次又都是有惊无险,“陆二嫂”稀罕够了,总会顺从地将我交给母亲。时间长了,母亲慢慢地不怎么害怕“陆二嫂”了。后来听人说,“陆二嫂”有过两个孩子,第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被她用菜刀活活的剁死了。她没有看见自己的第二个孩子,因为孩子一出生就被她丈夫抱走了,最后由她的丈夫抚养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