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子林在家里饿得肚皮快前凹后贴的时候,程默和原伊终于提着大包包从超市回来。
看到原伊手里提着蛋糕,微微诧异:“怎么还买蛋糕了?”
原伊正在换鞋,听到他的问题后,抬头看了他一眼:“别人送的。”
她没说清楚,季子林还以为蛋糕是别人送给程默的,直接扭头就瞪程默:“你怎么让她拿这么多东西?好歹人家是女孩子,也不知道帮忙提一下。”
程默扬了扬手上刚从超市扫荡回来的战利品,面无表情地问他:“请问是这些东西重?还是蛋糕重?”
季子林被磕得哑了一下。蛋糕经过包装后,看起来是很大,实际没什么重量,但程默拿的这两袋东西全是吃的,还有饮料,可就不一样了。
季子林自动跳过这个问题,走过来帮忙拿东西。
他见原伊盯着矮凳子收纳鞋柜上面的快递包裹:“两个快递都是你的。”
“哦。”原伊下意识看了眼寄件人的资料,最近她总是会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信件或快递,几乎一天一个,弄得她都有点心神不宁。
除了蛋糕和饮料外,季子林把其他东西都拿到厨房里,经过大家的齐心协力,半个时不到,火锅底料就开始沸腾起来。三人围着餐桌而坐,边看电视,边涮火锅。
程默讨厌吃火锅,筷子动了几下就搁在一边。
兴奋的原伊两只眼睛全程盯着锅底看,每次看到漏勺里的肉,经过滚烫的底料煮几下慢慢变熟,她都会紧张地抬起头来问他们:“是不是可以吃了?”
这样重复了几次后,季子林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你不会还没有吃过火锅吧?”
原伊微窘地红了脸:“好像吃过,不过那会儿太了,没什么印象。”
不知道她童年经历的季子林,还以为这是打哪里来的土包子。
他撸起袖子,以一副前辈的口吻孜孜说道:“这吃火锅也有讲究,例如吃什么火锅配什么菜,用什么蘸料,这些都是有讲究的。好比说我们吃牛肉火锅,你不可能还放鱼虾蟹这些东西吧。有人喜欢用清汤底,这样能让牛肉保持原汁原味,我呢,喜欢用牛杂浓汤做汤底,这样汤汁也能喝,涮出来的牛肉片儿味道也会更正。”
原伊听得直咽口水,体内的馋虫完全被季子林拿话给勾出来了。
季子林没有停:“然后这火锅蘸料嘛,有人喜欢用辣椒酱,有人用沙茶王,但我见过最刁钻的吃法就是辣椒酱上面加一些白醋、爆好后的蒜头油、芹菜切末,别说,这入口的感觉还真不一样。”
原伊忍不住拿肉在加了蒜头油的豆酱上面滚了一下后才放进嘴里,嚼咬几下,浓郁的香味立马在唇齿间荡漾开来。
把肉吞入腹肚后,原伊发自真心的赞叹:“难怪你让我买蒜头,还把蒜头切碎爆了下油,确实是更香了。”
“那还用说,论吃火锅,我们这间屋子应该没人比我熟。”季子林一扬下巴,满脸的洋洋得意。
“那论赚钱能力呢?”程默猝不及防的抬头一问。
刚才还侃侃而谈的季子林,被问得猛地怔住,半晌过后才拿着筷子深恶痛绝地指着他:“你!——总行了吧?”
程默点点头,大松了一口气的样子:“还好,脑子还算清楚,没有在家里宅傻了。”
季子林不满地在心里翻白眼,心想:你才傻!你才傻!
季子林这人吧,外表长得颇有几分那种走新锐路线的艺术家的影子,只可惜一出口就喜欢把各种粗俗的话挂在嘴边,用程医生的话来说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最佳典范。
“那像我们这种什么都有的火锅,又叫什么?”原伊好奇地问他。
季子林看着大杂烩的火锅底汤,很嫌弃地说了句:“什锦火锅!”
原伊将这四个字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觉得还满好听的。
“那除了什锦火锅和牛肉火锅,还有别的好吃的吗?”
“当然有了,除了牛肉火锅外,还有羊肉火锅、三鲜火锅、卤味火锅、鸡汤火锅、菌菇火锅,光是火锅的种类就有几十种之多。”季子林越说越来劲,数着手指头。“而且这南方人和北方人吃火锅的方式也不一样,这又可以衍生出许多种不同吃法。”
原伊含着筷子,很认真地发问:“区别大吗?”
“很大。”季子林索性放下筷子。“比如这南方吃火锅喜欢讲究个鲜,北方人吃火锅则讲究个辣。他们那儿有句话不就这样说的么,没有什么事是一顿辣火锅解决不了。这足以说明北方人有多喜欢吃辣。”
这句话原伊也听说过,北方人确实很能吃辣。
“我吃不了辣,不过这牛肉火锅和三鲜火锅听起来还满不错的,就是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吃到。”原伊拿筷子戳碗里的肉,语带惋惜。
季子林还以为是什么大事,赶紧拍着胸膛承诺:“这有什么难的,等我发了稿费,下次我请你们吃牛肉火锅。”
程默和原伊同时露出惊讶的表情。
“你的稿子终于有人要了?”
面对原伊如此直白的提问,季子林两条眉毛尴尬地拧在一块,几乎都要毛躁了。
他拿筷子用力敲打着盘子的边缘,不满地叫嚣:“什么叫终于有人要了,我的稿子向来都是抢手货好不好,之前一直囤在电脑里,那是因为别人开的价钱太低,老子不想当免费搬字工,所以就拒绝了。——并不是没有人要!——麻烦你下次说话注意点措词,别影响我声誉!”
要说这个季子林,也是绝了。
之前原伊时常见他窝在沙发上奋笔疾书,每次都把自己的头发抓得跟鸟窝似的,看起来非常的勤奋勉励。
有一次原伊出去倒水,看见他又抱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窝在沙发上,一边噼里啪啦敲打着键盘,一边还愉快地哼着曲儿,心情看起来很不错。
原伊禁不住好奇,难得鼓起勇气上前,问他写的是什么类型的说,完结几本了,说名字是什么,也许她有可能看过。
原伊不敢说自己看过很多书,但身为一个死宅,玩游戏煲剧看说,这些都是基本的消遣。
谁知道季大作家竟然大言不惭地说:“目前还没有,不过我将会在你这间屋子里,创造出我人生的第一部推理作品。”然后他朝她咧了一个大大的笑。“是不是感到特别的无比荣幸?”
当时便还没有住进这间屋子,原伊跟他还没有像现在这样熟,完全不清楚此人脸皮比墙壁还要厚三分的尿性,听到他的话后,也只是眨了眨眼睛,半天才反应过来,什么叫做“吹牛不打草稿、装逼装出新境界”。
后来两人渐渐熟络起来,出于非自愿,原伊被迫听季子林吐了几次苦水,她这才知道作家这份职业不好干,随时会面临失业、穷困潦倒的危险。而且在没有正式出版任何书籍之前,此类工作者也不能以作家自居,顶多充其量也就是个搬字工,卑微极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稿子能卖出去就是好事,值得庆祝。
说到这里,季子林忽然想起一件事,忙跑到茶桌那边翻袋子:“啤酒呢?你们买了没有?”
原伊收回往火锅里伸的筷子,茫然地看着他:“你有交待我买啤酒吗?”
“吃火锅要配啤酒才爽,这就跟夏天一定要吃撸串儿冰啤酒一个道理,我以为你们知道就没交待了。”季子林有点泛愁。“现在没有啤酒怎么办?”
“袋子里不是还有可乐么,自己去拿。”程默不耐烦地皱起眉头,觉得他事儿特别多。
“可乐怎么能跟啤酒比呢。”季子林说着便站起来。“你们等我一下,我现在去买。”
季子林动作很快,汲着一双人字拖就出门了,半个时不到,就扛着一箱啤酒进门,气喘吁吁,累得满头大汗。这不知情的,还以为他这是跑哪儿刚抢完钱回来。
听从指挥,原伊找来三个干净的玻璃杯,季子林给每人倒了一杯啤酒。
程默不喜欢酒这玩意,平时偶尔有碰,喝的也是葡萄酒和威士忌居多,对眼前这杯冒着汽泡的黄色液体怎样都生不了半丝好感,只是见大家这么高兴,他也不想说一些拒绝的话来扫大家的兴。
原伊没喝过啤酒,不过见季子林刚才说得那么起劲,很想试试火锅配啤酒到底有多好,谁知道这一口刚灌进去,就被那又苦又涩又辛辣的液体呛得差点吐出来。
季子林骤然指着她喊了一嗓门:“呐呐,憋住!”
原伊被吓到了,居然还真的不敢把嘴里的啤酒吐出来。
“第一次喝啤酒是吧?第一次喝啤酒是这个样子的,多喝几次就习惯了。”季子林说出自己的经验之谈。
在他的劝诱下,原伊这才慢慢把嘴里的啤酒给吞进肚子里。
见她五官都皱成一团,季子林有点想笑。
“不要停,接着再来。”
说完,他接着把她的杯子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