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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歌之风起北宋》 第四十七章 我带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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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着三月来每隔三五日便动一次手,死在自己手上的金兵亦不在少数,仿佛将当年金兵破了长城时候的惨绝人寰一幕重新上演了一般。

    断头,断四肢,掏出心肺,将人头用战旗刺穿高高悬挂,当年宋人死的那些方式也让金兵统统都尝试了一次。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对于豺狼虎豹,给予当头棒喝方能正天地视听。

    城中最近金兵人心惶惶,杯弓蛇影,没有人在面对无形的死亡阴影之下会真的无动于衷。

    恐惧,担忧,惊恐皆有。

    好似一只飞行在黑夜中的蝙蝠,长平轻轻落在了这原本是大宋官员来做主的城中府衙。

    往来金兵比以往时候来的更频繁,从前巡逻的队伍一个时辰来一次,到了三个月后已变成了每半个时辰便要来一次。

    三月来,长平早已趁着每天酒家关门时候将这府衙中的金兵部署摸索了一个仔仔细细,有金兵二百一十八人驻守府衙,城中负责巡逻的士兵每半个时辰一波,也就是说要在不惊动其他金兵的情况下,半个时辰解决这二百一十八人,还有一位金兵将领,那将领长平曾见过,当年被金兵抓起来时候便是由这右将军与那位断了宅的左将军鱼肉大宋百姓。

    有些债,早晚都是要收回来的。

    而今日,便是最好的机会。

    轻轻落在这庭院之中,不动声色杀了四个驻守在右将军房门之外的金兵,长平亦能听见这房间里的阵阵饮酒作乐之声。

    一脚踢开房门。

    那右将军果然正搂着两个不得不顺从的大宋女子饮酒。

    “谁?”

    右将军本能推开两个女子,兵器常年不离身,早已拔出腰间金刀严阵以待。

    然而才看见进来的却是一个并不认识的人。

    “你是……”

    “我是阎罗王派来的勾魂使者。”

    面纱之下的一张年轻脸古井无波。

    将军大笑。

    “勾魂使者,想要勾我的魂那也得看看你究竟有没有这个能耐。”

    刀剑相交,打斗之声很快便招惹过来将军府上两百多名侍卫。

    长平丝毫不惊慌,只将这些年学的武功尽数倾泻在这右将军身上,剑气弥漫,摧毁了整栋楼阁,又砍翻了几处历经风霜依旧不倒的石桌,震垮两处长亭之后,一柄连着三月已饮了不知道多少金兵血的三尺青锋才悄然爬上将军脖子。

    “最好别乱动,我会杀了你。”

    长平说了一个他本来不愿意说的谎话,以将军要挟手下二百多名士兵纷纷放下手中兵器。

    又令士兵互相以最快的速度捆绑起来,这时候才放下了剑。

    右将军浑身冰凉:“我已经做了你说的事情,你是不是应该信守承诺放了我?”

    “承诺这种事情也分是对谁做的,比如对于你们这群畜生,承诺做不做得到在我看来都无所谓,你可能已经忘了我。”

    长平取下脸上面巾。

    “仔细看你是不是发觉这张脸很熟悉,但在哪里见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可能是因为你们杀的我大宋百姓太多了,人在做天在看。”

    “要杀就杀,何必那么多废话?”

    “杀我肯定是要杀的,不过若是让你们就这样痛快死去岂不是太对不起当年逃亡路上的那些孤魂?我还有两刻钟时间收拾你们,这段时间,你们肯定会很难忘的。”

    以三尺青锋挑断右将军手脚筋,不去管这将军歇斯底里的痛苦哀嚎,两只手指插进将军双眼,抠出两颗眼珠子。

    “我要你有眼不能看。”

    又拔剑削了将军两只耳朵。

    “我要你有耳不能听。”

    削了将军鼻子。

    “我要你有鼻不能呼吸。”

    将军已疼的近乎昏厥过去。

    不过长平并不打算就此让他舒服。

    比死更折磨人的事情,那便是感受自己究竟是如何死去的。

    一剑挑飞将军身上盔甲,破了胸膛,捏住将军手掏出来一截肠子塞到嘴里。

    “你不会很孤单的,因为会像你这样死去的人有很多。”

    紧紧咬住自己肠子的右将军浑身抽搐说不出来半个字,但那模样可不是像极了为什么三个字吗?

    为什么?

    长平眼眶通红双眼布满血丝。

    “因为你们当年不该让我爹娘就那样痛苦死去,也因为你们当年不该让二牛,文杰他们连个入土为安的机会都没有,这些,都是你们欠下的债。”

    被捆绑住手脚的二百多金兵已瞪大眼睛浑身哆嗦,分明实在不忍看此人间修罗一幕,却不知怎的竟好似完全挪不开眼睛一般。

    “你们呢?你们又想怎么死?或者说你们根本就不想死,可是当年你们驱赶我大宋百姓的时候可曾想过他们愿不愿意死呢?我知道你们只是士兵,高层的决定跟你们没关系,可我还是要杀了你们,不然,九泉之下的父老乡亲们,会骂我不孝啊。”

    火光通天,要杀一群手无寸铁浑身被捆绑起来的金兵,是一件很难下手的事情,不过长平依旧这么做了,天下太平,本就是建立在无数人的鲜血之上,若是不能让每个人都体验一番战争带来的痛苦,又怎可能让天下明白和平这两个字的含义?

    右将军已经被削成人彘,开膛破肚高高挂在城门楼上,空洞血淋淋的双眼好似在告诉人们他死的有多不甘心,坠在半空中的肠子五脏六腑鲜血依旧滴滴答答往下流着。

    城中百姓奔走相告,喜极而泣,但这不过只持续了半个多时辰便变成了草木皆兵。

    事情终于闹过了头,金兵不得不开始注重这些事情,城中金兵亦开始挨家挨户搜查,寻找凶手又或是寻找隐藏起来的金兵。

    并无人晓得始作俑者早就出了城去了他每隔半月便会去一次的乱葬岗。

    “你哭过?”

    老丈一眼便看出来长平红色的眼眶定经历了大失大悲。

    “嗯。哭过,是不是很丢人?”

    他每隔半个月便会与老丈送去不少珍馐美味,以此来安慰老丈躲在这洞穴里面只能吃蛇虫鼠蚁的这些年岁月匆匆。

    “没什么丢人的,活到了我这把年纪,还有什么是觉得丢人的呢?人只要是为了活下去,那么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不丢人,也没有对错,孩子,我看的出来你不是一般人对不对?”

    老丈也终于道出来连着三个月都不曾说出来的这句话。

    “你也不要不承认,我这大半辈子过的桥都比你走的路多,观人识人亦有自己的一套,你太年轻气盛了,杀气太重,这不是什么好事啊。”

    “难道老丈你觉得我应该放下咱们父老乡亲的仇恨去迎合金兵入关?”

    “那自然不是的,其实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想的没那么长远,也没有什么舍身成仁的大仁大义,那些都是书上写的而已,对于来百姓,什么打仗,什么亡国都不如一口吃的来的重要,谁能给咱们过上吃穿不愁的好日子,咱们就跟着谁,只不过金兵当年入关时候实在犯下了太多杀孽罢了,我一个半只脚踏进棺材里的老头儿也不晓得什么大道理,但我知道若是这仗再这么打下去,天下将永无宁日,你杀了别人,别人的后代又会杀你,你的后代又会杀别人的后代,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什么时候……百姓才能真正过上衣食无忧安居乐业的日子呢?”

    这一夜,老丈说了许多话,亦告诉了长平许多在他看来的确有道理的许多大道理。

    只是长平虽在心中记住,不过却并不打算学以致用。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想法,他卫长平不是普通老百姓,亦不会走上普通老百姓委曲求全的路。

    老百姓想的永远都是逆来顺受。

    但那仅仅只是老百姓而已,并不代表大宋的下一代人也会如此。

    一棵大树长满蛀虫,想的不应该是如何将它变成劈柴,而应该是琢磨如何让它的浑身蛀虫全部死去,重新焕发出来勃勃生机。

    此乃爱国之事。

    倘若大宋真是一棵已经风雨飘摇渐渐倒下的大树,那么他愿意当做这棵大树的支撑点,自己一人不够,还有董超陈先生两兄弟,三人不够,还有火焰山的一众好汉,火焰山的不够,还有山东二龙山,实在不行,那便让整个大宋天下的好汉都齐心协力。

    只要活着,那就有希望。

    留下足够老丈半个月吃喝的食物,长平趁着天不大亮再度悄悄潜回城镇,只因若是就此无缘无故消失,怕是整个酒家所有伙计都会遭受牵连,所幸总算没有来迟,刚好金兵前脚刚到,长平后脚就冒了出来。

    酒家老板如蒙大赦,心道若是再晚来一点点,当金兵问起店里还有一个伙计的时候,又当如何回答呢?

    酒家里里外外被翻了一个遍,都未找出来任何可疑的地方,金兵便只能作罢离开。

    这时候酒家老板才惊魂未定道。

    “长平,你若是再晚回来一点那就出大事儿了啊,城门楼挂的那具尸体你看到没有?”

    “没有,我不知道有什么尸体。”

    “没有吗?那可能应该被金兵收拾了,总之以后还是不要随便乱跑的好,还有,我琢磨着这地方怕是也不能再呆下去了,早晚事情会出到我们这里,我琢磨着把大家的月钱发了就赶紧散伙吧,都各自逃命去,人家杀金兵都杀到城里来了,说不定用不了多久就会直接开打啦,趁早离开说不定还能捡回一条小命。”

    说散伙就散伙。若是这是在和平年代,恐怕也没有这么痛快就发放月钱的老板,长平倒不觉有什么,心道他们早点离开此处也不错,毕竟自己并不打算就此收手,反而会更加肆无忌惮的动手,到时候只会连累无辜百姓,若是金兵真被逼的狗急跳墙抓了城中百姓逼迫自己现身的时候又该如何是好?自己是出来还是不出来呢?

    长平心中才说完这句话便后悔了,不得不想抽自己一巴掌。

    乌鸦嘴,说什么就来什么。

    原来是听说城中又新来了一个金兵将领,做事雷厉风行,直接下令抓了一百多老百姓捆绑一字排开在了城墙之上,逼自己现身,三天不现身便杀了所有老百姓,并且已经派出金兵大肆抓捕城中老百姓,已有不少百姓惨遭屠戮。

    这可该如何是好呢?

    “长平啊,这是你的月钱,拿了钱赶紧逃命去吧。”

    正走神间酒家老板已经分派好所有伙计月钱,最后才发放到自己头上。

    “这……老板,我们不是提前说好我替你做工来偿还那几两银子吗?”

    “还偿还个屁啊,现在都什么情况了,赶紧拿了钱当做盘缠逃命去吧,你没听见金兵都拿咱们开刀了,这次运气好,下一次可就不代表也不会找上我们啦。”

    长平并未动作,也不曾接下老板手中几钱银子,这时候老板才又道。

    “你可是惦记我昨夜里跟你说的那门亲事?也罢,要是你不觉得我那侄女儿会成为你的拖油瓶,那你便带她一起逃命去吧,金兵一日不出长城,你们便一日不要回来。听到没有。”

    言罢,也不管长平是否真有成了这门亲事的想法便拉着长平出了酒家,一路朝城西而去,躲避了好几处如同疯狗一般四处搜索不知是不是藏在城中凶手的金兵,又避开两处金兵设立下来的哨卡,最终才到了三间瓦房屋檐之下。

    “这桩婚事我就给你做主,就这么定了,你也不要嫌弃我这侄女儿不怎么样,如今这个年头,能讨个婆娘就不错啦,不要再挑三拣四的了,赶紧趁着你们还年轻,有多远走多远,我就将我这侄女儿托付给你啦,什么彩礼什么媒人也不要啦,我信的过你小子,你也莫要让我失望。”

    堂上是老两口儿与酒家老板,堂下是根本没见过面甚至姓名都不知道的一对新人,一桩婚礼就如此仓促办成,洞房花烛夜都来不及便被送出了家门。

    纵使有千言万语也只能烂在心头,长平根本无法拒绝两个行将就木的高堂老人期盼嘱咐的眼神。

    “我们走了,那你们呢?”

    他不禁问道。

    “也许我们可以一起走,我会尽量保护好你们安全。”

    “我们就不走啦,想走也走不动了,与其成为你们的累赘,倒不如安安稳稳死在家里。”

    长平带着痛哭流涕却依旧盖着盖头的新娘走了,前脚刚刚离开后脚便见到金兵冲进了三间瓦房。

    酒家老板给了钱,但很显然这种时刻已不是钱能摆平的。

    远远隔着盖头听着母女在金兵怒斥之下的痛哭流涕,也听见了老板被踹倒在地的歇斯底里,随后终是听见了兵器拔出的声音,亦听见了活生生的人倒在了血泊中的声音。

    新娘蹲在墙角痛哭流涕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长平闭上眼紧紧捏住拳头道。

    “我带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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