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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歌之风起北宋》 第四十六章 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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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平自认为自己这些年行侠仗义事情做的不少,走南闯北,但凡不平事总会插上一脚,久而久之便闯下了一个长平子的名头,只要报上名头,多多少少总会有些用处,只是到后来才发现如此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而已。

    大宋病了,得了很严重的病,病入膏肓,倘若就此放手下去不管,这棵已经生了虫子的参天大树用不了多久便会枯萎,到最后重新化作淤泥归于天地。

    又好像一个人身上生了很大一块瘤子,想要将这病治好就要将这块瘤子从人的身上剜出来,过程会很痛苦,会痛不欲生。

    可不经一番寒彻骨,又何来梅花扑鼻香呢?

    痛,则通,不痛则不通。

    两棒打翻了那仗势欺人的教头,又将那家强行逼婚的公子收拾一顿,长平撂下一句狠话便离开。

    “今日事是从前种下的果,倘若你们再如此下去,我火焰山好汉定饶不了你们。”

    也就是此时此刻那青裙女子才晓得原来面前这位便是火焰山上那群好汉的头领。

    “公子接下来又打算去哪里?”

    临别时候,是表姐妹一起相送。

    望向不知道在多遥远的远方,长平轻声道。

    “哪里需要我,我便去哪里,听闻北方战事每况愈上,我想去北方一趟,总不能让前线的将士说我们后方的人贪图享受纸醉金迷。”

    “公子一个人孤身前去?”

    “暂时是我一个人,不过我相信不久之后便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这场战争当中去,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修了书信回火焰山,又胯上一匹飞奔健马,长平眨眼消失在地平线。

    木道寨有陈先生做主,定出不了什么乱子,而今兄弟们上下一心,一年之期带一千人回去亦不是什么难事,难还是难在北方战场,长平回忆起当年与父母一起背井离乡逃难时候的那个冬天,他先是孤身一人回了家乡。

    人说近乡情更怯,从前不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真到了有这么一天的时候才明白过来。

    手捧故乡泥土,闻出来的已不是如同当年那般自由的味道,反而是在金兵金戈铁马脚踏之后的血腥味。

    故乡的房屋早就化作一片废墟,连同当年那个县城,当年金兵入关之后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将这片原本莺歌燕舞的土地化作焦土,如今似乎还能闻到当初金兵破长城之后的鬼哭狼嚎。

    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阴山北长城一带竟已随金兵入关变成了蛮荒之地。

    “这里应该很久没人来过了。”

    长平望着自家老宅的废墟,杂草丛生,时不时还能见蛇虫鼠蚁从草丛里游过,目之所及处,依然能看见金兵在北长城一带高高筑起来的城寨。

    金兵在城寨之上来回巡逻,好似要占据天时地利将整个中原尽收眼底。

    远处突然传来马蹄阵阵,是金兵往来的斥候。

    当年的仇,也是时候该血债血偿了。

    长平右手已紧紧握住剑柄,他有信心能在短短几个呼吸之内将这十来个金兵挫骨扬灰五马分尸,即便这样也泄不了他心中恨意。

    父母之仇大过天。

    五百步,百步,五十步。

    是时候了。

    然而正在此时长平只听到一个似乎刻意压低了的声音在附近草丛叫道。

    “别愣着了,赶紧过来,被金兵看到就完啦。”

    难道这里还有其他人?

    长平下意识松开手,顺着那声音传来方向快步走了过去,才至草丛便被一双有些干瘪的手拽下来捂住了嘴巴。

    一直等那队金兵快马走了之后那只干瘪的手才放了下来。

    眼前首先看到的是一张花白头发,脸上沟壑密密麻麻的老丈,随后才看到一双饱经风霜的手,最后看见的大概便就是一身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洗过的粗布麻衣了。

    “老丈,方才谢过你救我。”

    出于礼貌,长平还是先与这老丈打过招呼。

    老丈摆摆手道。

    “唉,谢什么谢,还好你反应够快,要不然可就完蛋啦,这些金兵杀人不眨眼哪,要不是你反应快今天恐怕也遭殃了,如果像上次那个年轻人反应迟钝,那可就惨咯。”

    “上次那个年轻人?难道这地方还有别人来过?还有老丈你,为何一个人在此地?这里到处都是金兵,也不知老丈是才到这里,还是一直没离开过。”

    老乡这么一句话倒是带给长平好几条信息,长平心急之下也就索性一并全部问了出来。

    “小兄弟,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跟我来吧。”

    老丈说完转了一个身,却并不是站起来走路,反而是一条腿在地上,两只手撑着地,这时候长平才看到老丈原来只剩下一条腿。

    一条腿支撑着有些瘦弱的躯体,可不正像是北方的士兵支撑起来堂堂一个大宋江山吗?

    看这老丈艰难用双手行走的模样,长平一阵心中酸涩。

    “要不,老丈,让我来背你如何?”

    “不用啦小兄弟,这条腿断了也有好几年了,习惯啦,只是家中简陋,还希望小兄弟莫要嫌弃的好。”

    “这条腿,什么时候断的?”

    “还不就是当年金兵入关的时候断的,那一年下了好大的雪,小兄弟啊,我告诉你,当年金兵就是在我们这地方入关的,提起那一天我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金兵不是人啊,要是抓住男的二话不说一刀砍死,抓住女的就带回军营,我运气不好啊,跑得慢,眼看就要被金兵抓住,那我为了活下去只能装死尸了,谁知道那些个畜生居然还在死尸身上拿刀捅,看看有没有活口,没办法,我的大腿就被捅了一刀,待在死尸堆里三天三夜,没来得及救,到最后活着爬出来的时候只能把这条腿锯啦,只剩下一条腿,再也不能逃命了,只能藏起来在这地方活一天算一天啦。”

    长平表面上面色如常毫无半点情绪波动,但实际上也早就将老丈所说的苦全部记在了心里。

    活生生锯断了一条腿,老丈说话的时候语气平淡,好似在说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可是谁又知道当时亲自动手锯腿的时候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呢?

    老丈的家的确很简陋,家徒四壁,甚至连个房梁和瓦片都没有,因为他的家住在一片乱葬岗里,从乱葬岗挖了一个洞穴出来,又用木头将这洞穴顶了一个扎实,虽简陋,却干燥无比。

    也无怪老丈能在金兵眼皮子底下活了这么多年,毕竟谁又能想得到一个本应该住着死人的地方却住着一个大活人呢?

    “小兄弟看样子是南方人吧?”

    洞穴昏暗,老丈唯一可以用来照明的东西便是一根沾着动物腐尸油的火把,只是火把的烟雾在洞穴里出不去实在有些呛人。

    “南方人?”

    长平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觉得内心一阵酸涩。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成了已经没了乡音呢?

    他不说话,老丈便以为他是,又紧接着道。

    “活在南方多好的,为什么还要来这地方呢?要不是我实在老了,又断了腿走不动路,我也早就往南方逃命去啦,人老了就是这样,总想着死也要死在家乡,这几年来这边的南方人倒是不少,有对打仗好奇的,有想来看看金兵是什么样子的,可是能活着回去的,还真没几个,如果你是为了看热闹来的,小兄弟,那我劝你还是等天黑之后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吧,不要把性命也搭在了这里。”

    老丈坐在几床发霉褥子铺成的床铺之上,洞穴之中的吃食只是一些不知名的小动物尸体还有一些野生瓜果,瓦罐中存了不少水。

    长平舀了一碗水喝下去之后擦了擦嘴角的水渍。

    “我不是看热闹来的,这儿是我的家,是我的故乡。”

    一句话就此打开话匣子。

    老丈先是安静片刻,随后趴在仅剩的一条腿膝盖之上,最后终是忍不住流泪低声哽咽。

    “终于有人回来了,终于有人肯回来看看了,看看咱们以前的故乡,看看咱们以前的那个云济小县城啦,临死之前能再见一面故乡人,终于值啦。”

    长平又能说什么呢?看着眼前这个在此洞穴中苟延残喘至今日,半只脚已经踏进棺材的老丈,不过只能等他哭完之后再给一个拥抱而已。

    “故乡,我从来都没忘的。”

    长平微微闭眼挤走眼眶泪水,随后长舒一口气。

    “生我养我,让我长大的地方,怎么能说忘就忘呢对不对?这些年你过得不太好,这些烂肉你就不要吃了,还有这些发霉的瓜果。”

    放开老丈,长平一一清理着洞穴里不能再正常食用的东西。

    “这些东西吃太多对你的身体不太好,还有这些褥子,也是时候该换换了。”

    洞穴外面是累累白骨,已经不知多少年月,腐烂气息早就散尽。

    也许此刻脚下的土地便是当年乡亲们的血肉化成。

    “孩子,你要去哪里。”

    老丈冲站在洞穴外面遮蔽一大半投进来阳光的长平。

    “去给你弄些好吃的,咱们家乡人好不容易重逢,总不能太寒酸了不是?”

    “可是这外头到处都是金兵,你去哪儿弄吃的啊。”

    “那就去金兵那里弄,欠我们的,也是时候该收点利息了。”

    长平并不是在开玩笑,趁着夜色登上长城,拔剑杀金兵三十二人,扛着一麻袋酒肉,又将金兵长枪扛在肩膀挑了两颗金兵军官头颅才回到乱葬岗。

    已是夜深,繁星点点。

    夜风吹拂进一丈见方的洞穴,两颗金兵军官头颅睁开眼睛被长平放在桌旁,老丈每吃一口酒便匕首刺两颗头颅一次,直至两颗头颅完全面目全非。

    长平不难想象出当年老丈以一个废人之躯挖出这一个洞穴用了多少力气,有时候人为了活下去,会做出来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活下去,你要亲眼看着我是怎么将乡亲们的仇恨连本带利收回来的。”

    不喝酒的长平也喝了一杯酒。

    “这些吃的足够你在这洞穴生活半个月,半个月之后我会再送吃的来。好好待着,哪儿也不要去,要么等到我回江南时候,要么等到我将金兵赶出长城的时候,不论那一个,你都是要等的,只有等下去,才有希望。”

    出了洞穴已是月朗星疏。

    将那两颗被老丈泄愤过后的死人头又重新挑了扛在肩上,二度回金兵大营。

    如今金兵主力兵马几乎都已经逐渐逼近南方,留在长城驻守的终归只是少数,以长平今日之武功并不惧怕任何金兵,三进三出,杀金兵不下百人,又放火烧了两处军营才算罢休。

    这一夜待天将明时候长平才离开金营。

    金兵当年一举攻破北长城,当时入关兵马始终只是少数,短短几年过去整个中原以北几乎全部成了金营,处处充斥着浓浓肃杀味道。

    但大宋活下来为金人奴隶的百姓始终还是有的,从一镇到一县,一县到一城皆有。

    这儿的百姓生活大多数还跟以前一样,只是见了金兵的时候只能低头,只是金兵一旦有任何要求,不敢不从。

    说是奴隶也不为过。

    这种城镇往往有着不少金兵驻守,平日里在城中行事也是肆无忌惮。

    喝酒吃肉不给钱已经是经常能见到的事情,强抢民女亦成了百姓每天都会见到的家常便饭。

    敢怒不敢言。

    也许当年家乡不是在金兵入中原的第一关,或许也能勉强在金兵的统治之下当做奴隶活下来。

    可倘若真是那样,亦不会有今天的自己。

    “小二哥,麻烦给我上一壶茶,再来两样小菜。”

    哪怕长平如今尽量乡音不改,但其实潜移默化之下,也多多少少说话时候与乡音有着一些差别。

    “听说了吗?前两天夜里金兵不知道被哪路高人偷袭,死了一百多个,而且连营帐都一把火烧啦,真是大快人心。”

    “我也听说过这事儿,本来还有些不相信,不过你们这么一说看来八成是真的无疑了。”

    “嘘……你们小声点,要是这给金兵听见了可就了不得啦。”

    酒家里总是各路消息来的最顺畅的地方,长平倒也不觉得惊讶,早已习以为常。

    百姓生活的太压抑了,压抑到了一个点总是需要爆发的,倘若真有爆发的一天,那么自己愿意点燃这一把火。

    这个时代需要英雄。

    只有英雄,才能唤起天下黎明的前赴后继决心。

    看来这一趟北方是来对了。

    长平心中默念,天时地利人和都已具备,差的就是一把火,一把能将中原大地焚烧殆尽的火。

    “都别说了,金兵来了。”

    正在此时,负责酒家望风的店家小二连忙低声提醒。

    酒家内众食客纷纷调转话题,看样子对这种事情早就习以为常,熟能生巧,到了现在早已经对改变话题浑然天成。

    来了一队金兵,八个人,身穿盔甲,手里拿着金兵统一样式的弯刀。

    才进酒家便大声道。

    “老板,最近可有没有什么可疑人来过?生面孔,不经常在城中出现的。”

    金兵占据此城镇就快十年,因为是金兵占领的地方,除了金人,宋人是基本上不会来的,故此城里的宋人这些年来抬头不见低头见早就互相知根知底,听这么一句话,老板寒蝉若噤。

    生人自然是有的,那边可不就坐着一位吗?

    不过老板却并未说出来。

    “军爷,我们这儿每天都是这些人来吃酒,你又不是没见过,哪儿来的什么生人啊。”

    “真没有?你可知道隐瞒不报的下场?”

    “我当然知道,可是,问题是它真的没有生人啊。”

    老板痛哭流涕倒不像是作假。

    金兵到底还是放下了手中金刀。

    正要转身离开时候忽然见到了与这些老百姓实在有些不一样的长平,老百姓眼中有的是畏惧,愤怒,痛恨,而这年轻人太过平淡,一双眼睛不含任何情绪,默默吃菜,默默喝茶。

    “你……哪儿来的?”

    金兵终于还是锁定了长平。

    长平放下筷子抬起头轻声道。

    “哪儿来的有区别吗?现在整个北方都是你们的土地,我又能从哪儿来,又能往哪儿去呢?”

    “我再问你一次,你究竟是从哪儿来的?不回答的下场就是死。”

    金刀出鞘三分,带着浓浓血腥味道。

    “哎哟军爷,千万不要动手啊。”

    酒家老板眼疾手快已开始新一轮表演。

    “他是我的远房侄子,因为走投无路才来投靠我的,你们千万不要错怪好人啊。”

    老板一边解释一边从腰间掏出来几两雪花银塞进那金兵口袋,三两度求情之下那金兵才冷冷道。

    “你真是老板侄子!”

    “是的。”

    长平点点头。

    “我是来投奔我这位叔叔的。”

    一场大动干戈最终不过虚惊一场。

    长平无动于衷,那酒家掌柜却是心有余悸,忙对长平道。

    “唉,你这年轻人怎的如此不知好歹?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差点就没命了,还害得我白白损失了几两银子。”

    “小子谢过老板。”

    长平微微颔首。

    “至于银子……”

    “银子就算啦,算我今天倒霉,我看你也不像是什么有钱人,有钱人谁会来我们这地方?你要是有心的话就帮我刷几个月碗当做还债,我给你管吃住,要是实在不想还我也没法说什么,只当是做好事一件算了。”

    长平本来已经捏在手里的几两银子又悄悄还了回去,心道我不妨就先在这里住下来,看看北方到底是什么形势再说,反正距离回二龙山还有大半年时间,大半年时间怎么着都算够了。

    当即吃了饭菜便将身上衣裳换成小厮衣裳,又领了工具去了后厨刷碗。

    小城里消息总是传播的很快,茶余饭后互相交涉,城南早上才出来的事情下午便能传的城北人尽皆知,只可惜传播的大概都是一些奇闻异事,如同长平这般扔在大海里都不会冒出来一个泡的小事却是无人问津的。

    从前金兵入关之前街头巷尾讨论的事情大多不过是谁家的婆娘又偷汉子啦,谁家的母猪又生崽子啦,谁家的女儿又嫁了一个好人家啦。

    金兵入关之后讨论的事情便从以上这些鸡毛蒜皮小事变成家国大事,比如金兵又打到了哪里,宋军又死了多少人,又俘虏了多少战俘,又有几座城池被一锅端了,极少有听到捷报的时候,故此不知何时开始,这座原本太平的城镇已经渐渐被乌云所笼罩。

    至于最近三个月倒是变得有些不一样了,百姓们也渐渐开始笑脸多过愁眉苦脸。笼罩在北方的乌云好似也逐渐有散开的征兆。

    因为金兵开始屡屡被杀,从三个月前的一夜死了上百,到现在每隔三五天便会死上几十个金兵,如今算下来最少也死了有一千金兵。

    军营被焚毁不知道多少,便是粮草也焚烧了不少。

    金兵草木皆兵,每日里检查来来往往百姓,依旧没检查出来个所以然。

    不知情的百姓便说是大宋如今已经集结无数武林高手开始反攻,也有人说是老天爷都看不下去派来鬼神相助,更有甚者说是宋军已经来了北方,只是还无人察觉到而已。

    版本有很多,天马行空应有尽有,甚至最后不知道究竟哪个才是真的。

    但不论如何,百姓们的生的希望总算是被再度点燃。

    人们专注这些大事早就超过了吃喝玩乐,超过了平日里生活中的一切。

    长平每每听起来酒家吃饭的食客们茶余饭后说起这些根本不存在的传闻时候都只是当做笑话一般听听就算了。

    他还是一如既往刷他的碗,做他应该做的事情。

    好似外面传闻的一切都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酒家老板从三个月前迫于无奈不愿意白白损失了几两银子之下才让长平来还债,最开始时候自是有私心,不过这私心只不过持续了一个月便变成了有些过意不去,因为这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年轻人实在太过踏踏实实,能做的做,不能做的也做,不该做的也做,甚至好几次差不多连这不大的酒家的前后活儿全部都干完了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柴房去休息。

    这哪里是还债,这分明是要本老板心里内疚过意不去啊。

    今日是清明节,百姓们大多数都忙着去祭奠祖先祖宗,酒家少有食客,故此早早的打了烊,原本就不怎么大气的老板破天荒让厨房弄出来一桌子好菜犒劳店里这为数不多的几个伙计。

    “长平啊,别忙活了,你也过来一起。”

    四五个伙计都坐在了凳子上,唯独长平还在刷洗最后一桌的碗筷,老板看不过去便唤来长平一起。

    长平随意擦了一下手便三两步过去擦了一把额头汗水之后才坐下。

    “长平,你来我这里也有三个月了吧。”

    老板笑着问道。

    长平不禁问道。

    “三个月又三天,怎么了老板!”

    “没事没事,就是觉得你来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是哪里人,家中还有什么人,所以想问一下。”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莫不是老板打算辞退我!”

    “自然不是,你这样的伙计打着灯笼都难找,我又怎么舍得辞退你,只是突然想起来我那远房兄弟膝下有一个女儿,至今还未婚嫁,所以想撮合你一下,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意见。”

    搞了半天是要撮合自己成亲。

    长平真是啼笑皆非,做了几个月伙计还能做出来一桩姻缘?

    “老板,其实我……”

    “唉,你不用觉得你如今什么都没有配不上,其实我那侄女儿人长的也就一般,只是到了婚嫁年纪还没个对象,这不,家里父母着急,我这不寻思着你比较合适吗?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也没什么意见,寻常人知道了高兴还来不及呢,就这样决定了,先吃菜,菜都凉了。”

    憋着一肚子话还未说出来便莫名其妙多出一桩亲事,长平也只能作罢,心道或许老板不过是三分热度而已罢了。

    吃了饭,又收拾了铺子已是月上柳梢。

    “长平,今晚就不回家了吧,我知道每过半个月就会回家一次,现在都这么晚了。”

    老板有留人之心,长平却无住下之意。

    “不了老板,反正又不远,明天赶回来做工也不晚,就这样啦,走了,老板。”

    笑脸告别,穿着伙计衣裳,出了客店,街道冷冷清清。

    一张笑脸立马阴沉下来。

    取了藏在一棵槐树下的宝剑,又蒙上面纱。

    今夜,该轮到这座城里的金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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