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终于要说“小贩事件”了。我为什么要说“终于”?等我慢慢说……
小贩事件,说的是一个小贩在大长安区长北县被衙役打死的事。
我第一次知道这事,是在这个小贩被打死两个月后。他被打死的当天,锦衣卫的《长安情况汇总》根本就没提这事——如果这小事都提,那每天的《长安情况汇总》就是几百几千小贩的冤情汇报了。
我现在写这事的时候,我猜你们肯定会骂:妈的,赵普民**解剖一千多人,这里面多少悲欢离合多少爱恨情仇啊,你几句话就写完了,而一个小贩被衙役打死,也值得你写?!
我的回答是:的确不值。大长安区每天死亡或失踪无数人,某个小贩之死真是个屁事。但这事不一样,这个小贩之死掀起惊天巨浪,搞乱天下。可以说,今后多少年的事都是它引起的。
那你们会继续说:妈的,这么大事,为什么当时发生的时候不写?就算你那时不知道,不是你两个月后知道了吗?你现在写,应该写当时的事啊!你懂不懂什么叫写作的时间顺序?
我的回答是:的确,按照时间顺序而言,我应该在十几章以前就写这件事——甚至放在本卷的首章。但我那时怎么写?当天有无数个小贩被打死,我为什么要单独写那个小贩被打死?难道写完后我再写一句:“当时我不知道的是,这是非常重要的事”?
不,我不会的。
这会让你们以为:我能掌握世界的规律,你们也能掌握世界的规律。
没人能掌握世界的规律。
我们每个人都是事后才知道原因。
他和它根本毫无起眼,也应该毫无起眼,是历史的冥冥之神选择了它们,而不是它们的自身特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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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是在两个月后,当这件事已经变得非常受重视,他们才重视这件事。
时间太久,人们的记忆被污染,而且反复交叉感染,因此他们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于是他们就把一切传言都汇报上来。
如果锦衣卫有一种超光速机器,让他们能追上在宇宙中光速传播的景象,他们就能真正知道当天发生了什么。可惜,光速是不能超越的——起码《元老书》说不能——因此,锦衣卫实在是不知道实情。
朝廷(主要是刑部)只讲证据。所谓证据,就是白纸黑字,而且当时的白纸黑字。
什么衙役的话(这叫口供或假口供)、县长的话(这叫间接证言)、小贩亲属的话(这叫口供或假口供)、帮众的话(这叫利益关系的无效口供)、敌对帮帮众的话(这叫反利益关系的无效口供)、围观群众的话(这叫口供,但却是无数种相反的口供)、自称围观群众的话(假口供,当场被戳穿,因为不可能一百万人围观小贩被打死)、报纸读者的话(舆论)、大臣的话(政策)……基本上是不可信的——我也不写了,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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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提及这事的,是当天一个帝大学生写的日记。因为他的日记都有日期,而且通过了字迹、日期鉴定,所以刑部认为这日记不是伪造的。
日记说:
大唐鸿思二年六月六日,我回到长北县的家,路过鸡市,想买几只鸡。看到一群人围着看热闹,我走进去,看到一个衙役用力踩一个卖鸡小贩的头。人们指着衙役骂,但没人敢去。此时,好多衙役也挤进去,驱散了人群,我就走了。哎,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果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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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提及此事的,是当天的长北县衙役出巡记录。
记录说:
大唐鸿思二年六月六日,今天巡查到鸡市,好多鸡帮帮众把鸡笼摆到街上,堵住了百姓的道路,让百姓通不过。于是,我们帮助鸡帮把鸡笼放回去。有个小贩不同意,但经过我们耐心和谐的教育,他羞愧地接受了批评。我们的事获得围观群众的一致夸奖,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我们谦虚地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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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提及此事的,是第二天的《长安商业报》。
报纸新闻的标题是《惨剧!又一个!鸡帮被衙役残忍打死!》。新闻上说:
“昨天,一个鸡帮帮众于长北县鸡市被衙役残忍打死!
……
只见衙役跳起两米高,一个神龙摆尾把小贩踹出十米远。但衙役并没有放过小贩,只见他像一阵黑旋风冲过来,跳起一米高,用力踩小贩的头。一脚、两脚、三脚、四脚、五脚、六脚、七脚、八脚……只见那脑袋慢慢地扁了,最后炸了!只见脑浆混合着鸡血、鸡毛!小贩呻吟着。小贩亲属给跪下。只见衙役昂着头,腆着肚子,跟其他衙役笑着说话。围观群众纷纷指责衙役,但衙役们不为所动。
据小贩亲属说,衙役要小贩贿赂,但小贩不肯,于是衙役就把小贩活活打死!
这简直是公然谋逆!我大唐皇帝说私帮合法,为什么衙役要闹事!我呼吁,大家一起上报朝廷,严惩闹事衙役!”
你不要以为《长安商业报》就写了这一个故事。它是三十二页的大报,几百个新闻,几百个广告。这个故事只是其中一个,而且是最不起眼的一个。当天的头版新闻是《圣女莅临东长安衣市,发表重要讲话并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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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四五家报纸跟进这个事件。
《长安商业报》继续报道:鸡帮罢市,摆着尸体游街。
其他各报转载第二天的《长安商业报》,但添油加醋地说,几十个衙役把一个鸡帮帮众踩成肉酱。
《长安画报》还画了一幅画,几个衙役像武林高手一样飞向一个手里拿着一只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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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长安商业报》的新闻是“长北县府声明:小贩是中了鸡瘟而死,和朝廷毫无关系。长北县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与家属十个金元的人道主义慰问金。双方签订协议,火化尸体,家属情绪感恩而稳定,从此再无瓜葛。”
《长安画报》画了一系列画,描述几百个衙役如何屠杀鸡帮的事。人们纷纷称赞:比《清明上河图》还好。
《长安时报》罕见地刊登了一个照片——被打死小贩的头像。这是很少见的,一般报纸只刊登皇帝、圣女、极品大臣的照片。人们纷纷说:“死得真值,照片都上报纸了。”
而别的报纸确是更多的转载:“鸡帮罢市!摆着尸体游街!”“小贩是女人,被衙役调戏后自杀!”“小贩是神教徒,圣女对此事表示强烈关注!”“私帮闹事,几十个衙役被杀!”“皇帝震怒!钦差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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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大部分报纸的头版都在说“一个士族青年失踪,士族家族声称是被帝国大学杀了解剖尸体”,小贩事件没人关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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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天,唯一提到长北县鸡帮就是“一个鸡帮小贩在长北县被帝国大学残忍**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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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