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诉讼请求?
呵,她就知道对方会这么说。
宋岩溪默然看着自己按照辩论赛准备的正反方辩论意见,反方意见的第一条,罗列的正是“驳回诉讼请求”。
要对付这一点意见,很简单,就是抓住他的观点,一锤定音的告诉他和法庭上的所有人,他的观点是错的!
按照辩论赛的主要步骤,只要把这点提前宣誓出来,那么就会让旁观者处于好奇的状态,立刻把注意力集中到她身上。到那时候,她便可迅速而有力的出击,把反证他的证据拿出来,争取夺得致胜高地。
由是,在听到审判长王震说起原告举证的时候,宋岩溪便拿起证据铿锵有力道:“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的答辩意见完全是错误的。
第一个证据,就是我的身份证,证明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中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或检举及取得赔偿等人身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等。
而公民的基本义务,则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与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破坏社会公德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与偷税、漏税、抗税的违法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国家的利益。
岳飞是抗金名将,他横扫金鞑,杀得妄图入侵南宋的女真鞑子人人胆寒,是我们在座的每个人都熟知的民族英雄。然而即便面对这样英勇的先贤,今天我们国人却恶意编造了许多谣言来诽谤他,说他是贪官,说他是地主,还污蔑他投金叛国,更有甚者,一些恬不知耻的网友,竟为秦桧做了一个贴吧,在贴吧里大肆诽谤岳飞,企图给秦桧洗白,树立成正面人物粉墨登场。
作为一个从小看着岳飞将军故事长大的人,见了这样的谣言,岂能不伤心,岂能不难过。精神上怎会不受到伤害?
第二个证据,就是我打举报电话时的录音,我不止一次告诉110接警大厅的接线员,我不是在恶作剧,也不是开玩笑,但是接线员连回答都没有回答我,就直接把电话挂掉了。难道这就是我们陆霞区公安分局对待报案人的态度?
第三个证据,是我在微博上对于张xx发布不当言论的截图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直接证明,张xx是明知自己在诽谤岳飞,但为了达到吸引粉丝的目的,他在面对网友质疑的时候,大放厥词,承认就是在造谣,叫嚣让网友去举报他,还口出狂言,诅咒网友死全家。面对这样的铁证,被告难道还能说出张xx不知自己在造谣的话吗?”
“就是啊,这个张xx也太可恶了,造谣还敢诅咒别人。”
旁听席上,被宋岩溪话语吸引了全部注意力的李婶等人,听罢莫不都气愤难耐,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王振不觉敲动法槌,制止住道:“肃静,请保持法庭秩序。”说着,才让宋岩溪把证据都递交法庭,一一看过之后,交给了被告质证。
蔡雄风没想到宋岩溪看上去乖乖巧巧的,居然一出手就步步紧逼,倒不愧是初衷律师事务所出来的。
只是,那又如何呢?
这些截图来的证据,都是一些片面之词,他不认可,她一样没法子。
目光略略从那些证据上一掠而过,蔡雄风漫不经心地将证据丢在面前的桌子上,笑了一笑道:“对于原告举证的身份证合法性真实性我们没有异议,但这只能证明原告是我国公民,却不能证明她的精神因为诽谤受到了伤害,是以此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对于电话录音,我们还是那个观点,接线员误以为是恶作剧所以没有回答,没有上报。
至于第三个证据,那些网络言论的截图照片,我们想说的是,在网络上很多人因为不必表明真实身份,所以说话难免有些肆无忌惮。原告说张xx在面对质疑的时候大放厥词,却没说网友质疑他的话语也很激烈,就好比两个人说着气话,他说杀了他,他说砍了他,但并不能因此就认定谁有罪,谁没有罪。综上所述,被告对于原告的举报没有立案受理,是正确的,没有疑问的,可以想见原告起诉被告行政不作为完全是为了夺人眼球。质证完毕,审判长。”
“你!”宋岩溪有些气噎。
这个蔡雄风果然是有两把刷子的人物,竟然在法庭上污蔑她打官司是为了名利!
可恶啊!
她下意识握住了拳,孟初元冷笑着看了看蔡雄风,又转过头来看着她道:“蔡雄风的口才不错,你不要被他牵着鼻子走,记住你是为英雄的打官司的,不是来和他计较的。想一想我让你准备的那些注意点,把这场官司当成辩论赛就够了。”
辩论赛?
辩论赛里遇到这种情形该怎么办?
宋岩溪微微低下头去,趁着法台上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合议的时候,忙又看了一眼面前纸条上摘抄的辩论赛要点。
“避免近身肉,不要学小孩子摆下一字长蛇阵,所有的论据都拿出来和对方一比一的来对比优劣,这样你就陷入了消耗战。”
世上万物不管对的错的,都能找出同样多的理由和证据来支撑它的正反两面,所以辩论有时不仅仅是辩论事件本身是非对错,关键是还要抓住第三方受众,说服的是第三方,而不是对手。
对啊,她被蔡雄风胡言乱语扯昏了头,她根本没必要跟他纠结什么证据不证据,她只要把打印出来的那些诽谤文章提交上去,让合议庭成员和旁听席观众评评理不就行了?
耳听审判长已经在发问原告方还有没有其他证据举证了,宋岩溪忙举起手里的纸页:“审判正,我还有一个证据。我举证,张xx所写的诽谤岳飞将军的文章三篇,内容详见如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