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就在眼前。
对于宁可来说,当下最重要的事便是老爹的病。李道人既己开出药方,依宁可的心性,就要连夜赶去越州城,只等药铺一开张,便能将药配齐,尽早回家给老爹服下。
……
当今乱世,魔族不甘久居连云山脉之北,数万年来无数次试图占据人类的生存空间。但人族强者层出不穷,同样无数次瓦解了魔族的入侵。直到五百年前,妖、魔两族联手,终于攻破了人族大军的防守,南下连云,吞并了人类的大片土地。人类大军以陵江为界,抵抗妖魔联军的进攻。
正在最危急的时刻,人类修行者的领袖,道门的前代掌教真人,以无上的神通重伤了魔君,并在随后和妖族的战斗中拼却性命和妖族之主同归于尽。羽族和鳞族为了争夺妖族之主的位置,大打出手,极大的消耗了妖族的实力,从此退出了这场差点给人类带来灭族之灾的战争。
妖族的退出,让人类到了宝贵的喘息之机。在随后的数百年间,人、魔两族在陵江以北相持不下,互有胜负。数百年的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只有苦难。巨大的消耗使得民不聊生,各地盗贼四起。
宁可从未离开过小镇,李道人如何放心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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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也放心不下老爹,咳嗽虽然渐已见缓,但浑身高热仍是不退。二牛的哥哥当年便是如此,折腾了两三个昼夜,终于没能挺过来。
李道人见宁可坐卧不宁,叹了一口气,说道:“越州城离此虽有数十里地,但你此时出发,日落之前尚能赶到。只是你既不识路,又无盘缠,只怕去了也是枉然!”
这些都不是问题。宁可在酒馆里常听人说,此去越州城,只须沿官道向东直行便可到达。老爹前次托人带去越州寄售的农具尚未结款,宁可记得是在一家田记杂货铺售买,只要到了越州城,宁可相信买药的钱自然不成问题!
宁可担心的是老爹。看他如今的模样,怕是离不开人照顾。如果自己去买药的话……
李道人似乎看出宁可的顾虑,挥挥手说道:“要去便速去。老道左右闲着没事,替你看着老许便是!”
李道人既如此说,宁可心中大定。此去越州有数十里路程,自然要做些准备。
老爹的酒壶灌满了水,怀里揣了几个隔夜的馒头,年前办下的路引现在派上了用场,脚上的麻鞋刚穿了几次,轻软透气,正适合走路。
既然路上不是那么太平,那么还缺一件防身的武器。环顾四周,到处都是些锤头钳子,锄头铲子之类,宁可抽出炭炉里的通条挥了几下,长短粗细正合适,虽然重了些,但他日常抡锤打铁,自然不拿这点小事放在心上。
东西备齐,宁可向李道人施了一礼,也不多话,出门认准方向,抬头挺胸,直奔越州而去。
……
时值春夏之交,官道两旁都是大片的水田,田边的渠道边,有农人挖沟引水,浇灌稻田。稻秧己然开始抽穗,一片片的稻叶如剑般指向天空,好一幅田园风光。
宁可无瑕多顾,风光虽好,却比不上老爹的病重要。
……
越州城,地当南北交通要冲,毗邻陵江,陵江最大的一条支流越河穿城而过,越州由此而得名。
数百年前,人族踞陵江而守,抵抗妖魔联军。越州离战场近在咫尺,是以驻城军民烧土为砖,四周城墙砌成三丈高,一丈宽,十步一跺,百步一哨,砖缝里以糯米熬汁浇灌,便是巨弩攻城也能无损分毫。单以城楼坚固程度而论,整个大陆可以排入前五名。如今既是吴郡郡府所在,守卫更显森严。
辰时一刻开门,酉时三刻闭门。
如同显赫于世的世家豪门一样,规矩既定,容不得一丝含糊。
宁可来的及时,酉时刚过半刻,城门便己在望。
衫上的补丁,满脸的风尘,腰间别的通火条,再加脚上露趾的麻鞋。宁可便如满城的平头百姓一般,毫不起眼。以致于验过路引,守门的甲兵并没有过于盘查便让宁可进了城。
宁可从不知道城里的人有那么多。满街的铺子,卖什么的都有。胭脂水粉、绸缎布庄,文房四宝、古玩陶器,每一样都是宁可从未见过的新鲜玩意。
他在城里转了几条街,并没有发现那家田记杂货铺。客栈酒楼里飘出的酒菜香味,对于赶了半天路途的宁可来说无比诱人。
眼前的这家酒楼气派非凡,五六间的门脸,楠木门柱顶着飞檐斗拱,檐下一块大篇,朱漆为底,上面龙飞凤舞三个黑色大字“醉仙居”。
天色尚未全黑,门内便己红烛高照,墙上精心悬挂的一幅幅字画,显然是出自名家手笔,铁划银钩颇具功力,工笔花鸟栩栩如生。
门外车马络绎不绝,往来男女皆身着华服,或披绸缎,或饰金银。一个个看上去皆神采熠熠。有些相识的便相互拱手寒喧。就连站在门口牵马坠镫的仆役,也是一身青衣,抬头挺胸,甚是神气!
……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醉仙居熙熙攘攘,往来者众。路边却有一个老丐蓬头垢面,敞着一件破褂,露出瘦骨嶙峋的胸口,席地而坐,面前一只破碗,一支竹杖,眼见得站立索食的气力都没有了。
宁可不假思索的摸出怀中的馒头,自己留了一个,余下的尽数放在老丐的碗中。
“多谢小兄弟,多谢。”老丐见了馒头,伸手抓住一只飞也似的送到嘴边,狠狠的咬了一口。只因嘴里嚼着馒头,道谢的声音难免有些含糊不清。
宁可想的却是倘若找不到那田记杂货铺,这人生地不熟的,漫漫长夜如何度过。
正思忖间,醉仙居中传来一声清亮的喊叫:“快来人啊,有人吃霸王餐啦……”
店里忽的清静了下来,似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紧接着又是那个声音响起:“吃霸王餐啊!快来人呀!”
“轰”的一下,众人反应过来。醉仙居的排场大,仆役也明显是训练有素。门外负责招呼客人青衣汉子们全然不动,门内不知从何处涌出七八个皂衣劲装的男子,齐刷刷的将传出喊声的那一桌团团围住。
那桌席面位于大堂,一桌七八味菜品,却只一个食客,看似十五六岁年纪,一身墨绿大氅,一只金环束发,一箸一杯一壶酒。虽被人墙围的水泄不通,却仍是一付好整以暇的模样。提起酒壶,筛了一杯酒,轻轻的呡了一口,叹道:“醉仙居,醉仙居。也只有这神仙醉有些意思了!”
“这位客官,对小店的饭菜可是不甚满意么?”人墙中挤出一个胖子,圆脸大耳,挺一只硕大的肚子,对襟的长衫被顶的高高鼓起,便如即将临盆的妇人一般。
“你是……”那少年满脸疑惑。
“哦,小姓郑,郑知味。”胖子双手抱拳,朝那少年略揖了揖,笑道:“乃是本店的掌柜。”
“原来是郑掌柜,久仰久仰。”少年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口中虽说久仰,脸上却无半点久仰之色。
“好说,好说。”郑知味从袖中抽出一条汗巾,擦了擦油光可鉴的脸,扭头看向少年旁边侍立的一个青衣小厮,问道:“方才何故大声喧哗?”
那小厮青衫短袖,膀上搭了一条白色抹巾,正是刚刚大喊有人吃霸王餐的那位。醉仙居门脸不小,规矩自然也大,此时见掌柜的当面问话,那小厮嚅嚅的道:“这,这位客官方才所点酒菜共计纹银十六两,我问他是否结帐。他,他却说我们的菜一踏糊涂。根本,根本连一个铜板都不值!我看,他,他便是想吃霸王餐!”
宁可在门外听的一惊,吃一顿饭居然要耗十六两纹银,要知道自己和老爹两个人一整年的伙食也不过就是这个数字了。什么人居然这么奢侈?宁可大起好奇之心,不禁转身向门内望去。
……
“住口。”郑知味伸手止住小厮,面向那少年,问道:“这位公子,本店在这越州城中已然开了数十年,向来有口皆碑。便是府尹大人隔三岔五的也来捧场。如今却被公子说的一文不值,敢问本店的菜品有何问题?”
“掌柜的稍安勿躁。”那少年扶案起身,向郑知味拱了拱手,说道:“自古民以食为天。若是只求果腹,田瓜野果皆可充饥。何需衣冠楚楚,使那白花花的银子坐此明堂?”
“公子言之,咳咳,那个有理。”郑知味略显尴尬。
“先贤曾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少年朗声说道:“今既衣美服而居华堂,要的便是器饰精致而食物精美。”此言一出,周遭食客皆点头称是。
“莫非本店装饰、食物有何不妥么?”郑知味见那少年侃侃而谈,心下有些忐忑。
“贵店饰物器皿倒也罢了。”少年接着说道:“只是若说食物精美却是未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