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瑞,我是个胖子,从小到大,胖子这个称呼已经成为我的专属。
虽然我与方嫦和小黑一样都在小镇生活,但我却没法住进宽敞明亮的大楼,陪伴我的只是一间小镇边缘的破旧红砖小瓦房。与他们相同的,除了不住校,也再无任何交集。
父亲是个不务正业的人。家里总会来一些七七八八的人,我知道,这就是混混,而且是不上道的混混。
初中时,父亲终于犯事儿了,坐了局子。好在只半个月就出来了。邻居们倒也没有谁指指点点,估计是碍于父亲的社会关系。
我自认为是个讲义气的人,可能这也是我从父亲身上传承的唯一优点了。这种义气倒不是说打打杀杀,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和担当。父亲虽然是个不上道的混混,但从来不做欺压弱小的勾当,也就是收收外地车辆的保护费之类的,对家庭和邻居是十分友善的。
我曾问过他为什么会做这种见不得光的事儿,他叹着气告诉我,是因为他没文化,啥也不会,只能下苦力,这小镇能有多少苦力可做呢,没事做的时候自然会想一些歪门邪道,外出打工又不放心药不离身的母亲。
我和母亲对于这种日子过得提心吊胆的。万一哪天父亲出事儿了,那这个家也就真的完了。
好在这种忐忑不安的生活一直就这样持续着,这倒也是另一种欣慰。
我没有什么朋友,但齐川肯定算一个。虽然第一次的相处不甚愉快,是的,你没猜错,那个让方嫦流泪,让齐川胖揍的学渣就是我。
他是个疯子,彻底的疯子,甚至可以说是脑残,这是我对齐川的第一印象。
打架后的他并没有收敛他的冲动。
我以为我与他会成为老死不相往来的死敌。事实上第二天的他傻笑着伸出友好的右手时,我或多或少还是有些意外的。
这就是男人之间奇妙的情感,不打不相识。也许我爸也是这样,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大多也是这么来的吧。
他是喜欢方嫦的,我曾问他不觉得自己很冲动么。他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说我不懂,说他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
齐川利用周日难得的休息,买了一条十分精致的手链,当然不是价格不菲的,也就十来块钱。洋洋洒洒写了一封情书,随手对折起来,居然连信封也没有。做完这一切,露出十分满意的微笑。
他没有自己送给方嫦,在这一点上,他是懦弱的。他的理由也很奇葩,说是他这么优秀的人,做这么幼稚的事儿很丢人。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幼稚的。
齐川知道小黑每天都和方嫦一起回家。所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了他。
其实那天的我离他们不远,小黑交给方嫦的并不是齐川的礼物和书信,而是一架钢琴模型。我清楚的听到小黑的表白。
走过一个垃圾桶时,路灯的光亮正照在那条手链上,散发着不太耀眼的微光。那封信也静静的躺在一个泡面桶里,半截已经被残留的泡面水浸湿。
我捡起那条手链,迟疑了一下,还是继续让它躺在这里吧。
没有告诉齐川我所看到的,我不想做一个挑拨离间的人,也不想管这种本身就没有谁对谁错的乱事儿。
我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的小黑成了齐川的死党,也许只有齐川这种神经大条的人,才会把死党这两个字看的如此简单。又或者是我们年少无知,我想的太多。
今天的聚会大家都很开心,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是的。
只是我总觉得唯一和我们格格不入的就是小黑,这种感觉已经持续了三年。具体是哪里不对,也说不上来。可能是他丢掉齐川礼物的那件事儿让我觉得总有些别扭吧。
李婉清与我算的上是同病相怜,毕竟我们都有一个不太省心的家庭。齐川这人毫无心机,与我们也没有任何的代沟。虽然第一次与方嫦的见面不太愉快,但她是个心善的女孩,久而久之我们也消除了对她的偏见。
此时的他们都走了,怀着各自的小心思。
桌子上的菜几乎没怎么吃,倒是酒喝了不少,当然大部分是齐川喝的,本以为他会借酒壮胆,来个浪漫的表白什么的,结果就直接趴下了,这或多或少让我们有些失望。
七大八歪的酒瓶仿佛在嘲笑我们肆无忌惮的青春。
我点了一支烟,猛吸了一口。夹杂着啤酒的酒气和鸡腿的油腻,这口烟真的很不是滋味,以至于我这个老烟民剧烈的咳嗽起来。
打包了一些硬菜,有七八个盒子,我得带回家,一年上头也难得吃到这些。我想让妈也尝尝。
方嫦走之前拿着齐川的钱包结了账,我也没有给老板告别,拎着袋子离开。
此时的街道已经十分冷清,除了那些蚊虫缠绕的路灯,除了网吧的广告牌依旧在闪耀着五颜六色的光芒,看不到任何行人。
我想我还是考得不错的,至少三年来我努力了。可能也只有我还在想着这件事。多可笑。
母亲没有睡,在等我回来。父亲依旧和往常一样,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做着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带回来的菜母亲吃了不少,好久没看到她有这么好的胃口了。
突然很心酸,鼻子有些痒痒的。
洗漱了一下,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等待着明天阳光的到来。虽然永远无法照进这个破落的小屋,但打开门走出去,它一样会温暖着我的身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