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吩咐完任务之后,高梅又飞到别的城市,去参加她的学术交流会议了。
两个研究生领了各自的任务,按道理来说不必每天都朝实验室里去,祝文颐也就得空,能真正给祝武凯参谋参谋学校了。
话还是那句话,祝武凯的高考分数、学校所在地、感兴趣的专业,三个条件取交集,筛选出来的选项连志愿表都填不满。
祝文颐问祝武凯:“这几个学校不是跟我划定的是一致的吗?你跟贺林奈筛选出哪一个放前边哪一个放后边了么?”
祝武凯说:“林林姐让我按照喜欢的专业来排序,说是学校知名度往后挪一挪。根据这个原则,我基本上已经填好了。”说着,他把自己的志愿草稿递给祝文颐看。
祝文颐拍了拍祝武凯的脑袋,怒道:“这跟我说的有什么区别!你怎么就把她的话奉为圭臬了?!”
祝武凯仔细一想好像还真没什么差别,但在感情上就是不一样,总觉得贺林奈说得更有道理,对自己更上心。他想了一会儿想不明白了,干脆说:“既然你们俩想法都一样,我听谁的都是一样的。”
祝文颐绝望了,自己辛辛苦苦十几年养大的弟弟,这才几天啊就叛变了,男人啊都不可信,所有的男人都不可信!
爸爸妈妈也被贺林奈哄得服服帖帖的,贺林奈是阔别十年又重新出现的侄女儿,小时候又受了那么多苦,本来就疼得不行。加上贺林奈十年不见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甜言蜜语事业有成的女青年,就更加喜欢了。
跟自家这个一直放在身边的粘人闺女一对比,差别就出来了。
祝文颐觉得特别冤,自己原本在家里的地位起码排第三,能压祝武凯一头,但贺林奈一来自己竟然直接掉到了第五,连祝武凯那个小崽子都不如了!
祝文颐不高兴了,一不高兴就不愿意让贺林奈睡自己的床。她冷冷地对贺林奈说:“我昨天陪马杏杏逛了逛宜家,看中了一张床,送给你怎么样?看了看奖学金还剩一些,一张床还是能负担的。”
贺林奈脸色一变,说:“你陪马杏杏逛宜家了?”
祝文颐一脸疑惑:“她搬家了,缺些小东西,就陪她一块儿去了。你说她就短租两个月,中途还要搬一次家,是不是折腾。”
贺林奈却逼近了祝文颐,道:“你陪她逛宜家都不陪我逛。”
“……你也没让我陪啊,”祝文颐说:“再说我给你买张床,比对马杏杏还好——她让我送她个指甲剪,我死活都没答应。”
祝文颐一边解释一边也觉得莫名其妙:自己到底为什么要佐证马杏杏不如贺林奈重要啊!这次谈话的重点不是要请贺林奈搬出自己的房间吗!
可惜贺林奈熟视无睹,继续道:“对,不能给马杏杏买任何东西,你只能给我买东西。我的女朋友只能给我买。”
“……有病。”祝文颐察觉到话题跑偏了,强行掰扯回来:“床买回来之后就放在客房里,你是想睡客房还是这间卧室?”
贺林奈对祝文颐抛了个媚眼,说:“你这是在邀请我同居吗?同居的话住外面比较好,床就按你喜欢的来买,房子我出。”
祝文颐:……
贺林奈再接再厉,道:“明天陪我去逛宜家吧。”
祝文颐:“……为什么。”
贺林奈一脸理所当然:“我也搬家,搬你家来了,缺日用品。”
祝文颐:……
她发现自从贺林奈变得没脸没皮了之后,自己与省略号的相遇就大幅度增多了。
“所以你到底去不去嘛……你都愿意陪马杏杏了,也不愿意陪我吗?”贺林奈说着,摇了摇祝文颐的手臂。
一旦有求于人,至少是有求于祝文颐的时候,贺林奈都会拉着祝文颐的袖子摇一摇。现在正是夏天,祝文颐没有穿长袖,因此只能抓着手腕摇一摇了。这一招还是小时候跟祝武凯学来的,没想到十年后还能通用。
祝文颐仍然无法抵御这个攻势,没一会儿态度就软下来了:“好好好,去去去,买买买。”
九字箴言一出,贺林奈开开心心地洗澡去了,哪里还有半点委屈的样子。
祝文颐叹了一口气,觉得这床大概是没办法买了。
第二天一早,祝文颐早早就醒了,祝文颐穿好衣服之后祝妈妈还吃惊呢:“今天怎么这么早就醒了?往常老板不叫,你不得睡到十点十一点的?”
祝文颐指了指房间,说:“贺林奈叫我陪她逛街,她下午晚上都有会,只好早起了。”
祝妈妈就笑:“有对比才有激励啊,你的懒虫传染给林林了。”
贺林奈打着哈欠从房间里出来,说:“她的懒虫被我吃掉了。”
祝武凯一边玩手机一边哈哈大笑。
两个人洗漱完毕,又一块儿吃了早饭之后,正打算出发,没想到祝文颐接了个电话。
“喂,杏杏?”
马杏杏的声音响了起来,听上去虚弱得很:“蚊子,你要救救我,我快死了……”
“什么?!”祝文颐皱着眉头,听马杏杏说话。
贺林奈哈欠打到一半,维持着那个搞笑的姿势,注视着祝文颐打电话,觉得这次“约会”可能要吹了。
果不其然,祝文颐挂掉电话之后哭笑不得道:“今天你自己去可以吗?马杏杏这家伙乱吃东西,把自己吃的上吐下泻,都下不了床了。”
这不仅要赖掉约会,还要去照顾另外一个女人,更何况根据祝武凯的情报这女人还是弯的!贺林奈一听这解释就出离愤怒了,同样皱着眉头要求:“我陪你一块儿去照顾马杏杏吧,小姑娘一个人北漂,生病了也怪不容易的。”
祝文颐狐疑地看着她,说:“你又不是不知道去宜家的路,再说下午不是要开会么,照顾病人万一耽误了你的时间怎么办?”
贺林奈义正言辞:“这可是你的室友,你要帮她,我怎么可能不帮你呢?”
祝武凯看了看祝文颐,又看了看贺林奈,这两人对视着,暗潮汹涌。他无意搅和进姐姐们的纠葛里,耸了耸肩,低下头喝粥。
也许是水土不服,马杏杏刚刚搬到新住处没两天,就把自己吃病了。她拖着病重的身体去开门,一开门便看见了祝文颐,还有身后买一赠一的贺林奈。
马杏杏眼睛一瞪,指着贺林奈,都开始结巴了:“你、你、你……你怎么来了!”
说完一个潇洒的转身,砰地一声就把门给关上了。
祝文颐和贺林奈面面相觑:“怎么了这是?”
马杏杏在房间里头,靠着房门呼吸急促,拿着手上的手机给祝文颐发微信:
祝文颐:……
祝文颐看完手机之后表情就变了,结合马杏杏的表现,那么这条消息来自马杏杏了……贺林奈问祝文颐:“马杏杏说了什么?”
祝文颐也不知怎么回事,反而有点吃味起来。马杏杏是个姬佬,她早就知道了。前几天马杏杏的确一直在说贺林奈好看,但祝文颐一直以为这只是一种赞赏或者恭维,却没想到马杏杏可能真的对贺林奈有意。
在病得差点爬不下床的情况下,还能挣扎着关门并且发微信质问自己,身姿矫健地不像病号……赞赏或者恭维是绝对不可能做到这程度的吧……
马杏杏的微信又亮了起来:
祝文颐删了上一条消息,把这一条递给贺林奈看,道:“嘴里跑火车,想来一场旷日持久的3p。”
闻言贺林奈看了看祝文颐,祝文颐反问:“怎么了?”
贺林奈摸了摸祝文颐的额头说:“你说这话……让我忍不住怀疑你才是生病的那个,烧坏脑子了吧?要是你愿意3p的话,我可以申请去掉马杏杏吗?爱,我只想跟你做。”
祝文颐瞪了她一眼,刚想骂她不正经,就见贺林奈又转移了话题:“从微信上看,马杏杏同学精神挺好的嘛,看来还能按时赶回去开会。”
马杏杏躺在房间里,艰难地咳嗽了两声,说:“你们俩继续在玄关聊天的话,待会儿就真的只能看到我的尸体了……”
祝文颐连忙换好鞋子直接去了卧室,第一件事就是探了探马杏杏的额头,烫得很。
马杏杏嘴唇苍白,脸上却是不自然的潮红,她对祝文颐说:“也就你对我这么好了,其余的朋友都不会赶过来给我收尸……”
祝文颐从床头柜找出来了一根体温计,夹在马杏杏的胳肢窝里,又柔声安慰道:“瞎说什么,一点小病,还难得倒你一个学医的?好好休息好好吃饭,以后就不会得病了。”
生病的人心理有些脆弱,看见这样温柔的祝文颐就忍不住联想到了妈妈,马杏杏有点想哭,最后只能忍住了。
祝文颐任劳任怨,随手将几件散落的衣服收拢,又马不停蹄地去了卫生间。
马杏杏仰了仰头,看见了进来后就没有动作的站在门口的贺林奈。她对着贺林奈笑了笑,贺林奈也对她回以微笑,随后转身出了房间,循着祝文颐的身影去了卫生间。
贺林奈看着祝文颐用冷水将毛巾浸透,盖到马杏杏额头上之后又去了厨房,烧了一壶热水,甚至还洗米,似乎要煮粥。
祝文颐忙完这一切才想起来自己还带了个苦力过来,可惜苦力小姐进门之后什么忙也没帮上,全看着自己表演做家务的哑剧了。祝文颐转头瞪着贺林奈,说:“帮不上忙就去开会,杵这儿浪费空间。”
贺林奈双手环胸,靠着门框开口了,说:“你对马杏杏很好。”
祝文颐说:“我就见不得人可怜。”
贺林奈问:“你当时对我也是如此么?”
“我怎么你了?”祝文颐莫名其妙。
贺林奈轻轻笑了笑,眼神里写满痴狂。“对我好,使我迷恋你。”
“……”祝文颐深吸了一口气,说:“你觉得我当时是为了勾引你?”
贺林奈摇了摇头,从祝文颐手里抢过抹布,三下五除二将乱洒的水擦干,说:“不,我只是嫉妒了,不想你对别人也这么好。”
祝文颐愣了一下。
趁着祝文颐发愣,贺林奈从锅里盛了一碗热粥,率先端进了房间里。
《孩子最好的朋友》
阿西莫夫
安德森先生(mranderson)说:“亲爱的,吉米(jimmy)在哪里?”
“在外面的环行山上,”安德森太太回答道,“他没事的。罗拔特(robutt)和他在一起。——它到了吗?”
“到了。正在火箭站通过那些烦人的检查呢。事实上,我自己都等不及想看见它了。从十五年前离开地球后,如果不算上电影或者电视的话,我还再也没有见到过一个呢。”
“吉米才根本没有见过呢。”安德森太太仿佛有些遗憾似的。
“因为他是月生人(moonbo),又不能去地球看看。因此我才带了一个过来啊。我想这可能是月球上的第一个。”
“它可够贵的。”安德森太太话虽如此,脸上却带着微笑。
“维修罗拔特可也并不便宜啊。”
正如他妈妈说的,吉米正在外面的环行山上。从地球观点看,他有些纤弱,但对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不如说他长得很高。他有着长而灵活的胳膊和双腿。穿上太空服,他显得厚重而矮胖起来,但他仍然能比任何一个地生人(earthbo)更好地适应月球引力。当吉米伸开腿以袋鼠那种跳跃方式前进的时候,他爸爸也跟不上他。环行山外面的斜坡向南面倾斜着,而低悬在南面天空的地球(从月球城看去,它总是在那个位置)已经几乎变成了完整的圆形,因此映得整个环行山的坡面上一片光明。
斜坡非常平缓,即使加上太空服的重量也不能阻止吉米向前急冲一跃,仿佛月球引力不存在一样漂浮在空中。“快过来,罗拔特!”他喊道。
罗拔特从无线电里听到了他的喊声,尖啸着随后跳了过来。
象吉米那样的行家也跑不过罗拔特,这家伙又不需要太空服,又长着四条腿,还一身钢筋铁骨。罗拔特跃过吉米的头顶,翻了个筋斗,正好落在他的脚边。
“别现了,罗拔特,”吉米说,“跟在我边上。”
罗拔特再次发出尖啸声,这种特殊的尖啸声表示“是!”
“我才不信你呢,你这个骗子!”吉米喊着,然后他最后一跳,划出一道越过环行山顶的曲线落在里面的山坡上。
地球沉在了环行山顶的外面,他周围立刻被浓重的黑暗所包围。一阵温暖而友好的黑暗抹去了地面和天空的差别,除了闪烁的星光。
事实上,吉米本不该一个人在环行山黑暗的内部玩。大人们说那是危险的,但那只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去过那里。地面很平坦,踩上去嘎嘎作响,而吉米知道仅有的几块岩石每一块准确的位置。
另外,当罗拔特在他身边蹦来蹦去,又是尖叫又是闪光的时候,他在黑暗中跑一跑又可能有什么危险呢?就算没有它的闪光,罗拔特通过雷达也能知道它在哪里,吉米又在哪里。当罗拔特在身边的时候,吉米又怎么可能走错路呢?当他太靠近一块岩石的时候,罗拔特会轻轻地碰他的腿;罗拔特会跳到他的怀里表示他是多么喜欢他;当吉米藏到岩石后面的时候,罗拔特或一面转着圈子,一面惊恐地低声叫着;而实际上这一切的同时,罗拔特总是清楚地知道他在哪里的。有一次他一直躺着而且假装受了伤,罗拔特就发出了无线电警报,月球城中的人们飞快地就赶来了。事后他爸爸告诉了他这个小把戏,他就再也没试过了。
正在吉米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从他的个人波段传来他爸爸的声音:“吉米,回来,我有些事要告诉你。”
吉米现在脱下了太空服,洗了个澡。当你从外面进来的时候总是要洗个澡的。甚至罗拔特也要冲个淋浴,但它很喜欢。它四脚着地站在那里,小小的一尺长的身子轻微振动着发着微光,它小小的脑袋上没有嘴巴,只有两个大大的玻璃眼睛,还有一个小小的突起——那里是它的大脑。它不停地尖叫着,直到安德森先生说:“安静点,罗拔特。”
安德森先生微笑着:“吉米,我们给你带了一份礼物。它现在在火箭站呢,但明天所有的检查都完成了之后我们就可以见到它了。我想我现在应该告诉你。”
“地球上的吗?爸爸。”
“孩子,是地球上的一只狗。一只真正的狗。一只小苏格兰狗。月球上的第一只狗。你再也不需要罗拔特了。你知道,我们不能把他们都留下来,别的孩子会带走罗拔特的。”他看起来想等吉米说什么,但又接了下去,“吉米,你知道什么是一只狗的。它是活生生的。而罗拔特只是个机械的仿制品,一只机器狗(robutt:robot-mutt),它也因此得名。”
吉米皱起了眉毛:“罗拔特不是个仿制品,它是我的狗。”
“不是真正的狗,吉米。罗拔特只是一堆钢铁和线圈加上一个简单的正电子脑而已。它不是活的。”“它能做我让它做的每一件事,爸爸。它能理解我,它肯定是活的。”
“不,儿子。罗拔特只是一个机器。是编好的程序让它做的。而一只狗是活生生的。当你有了一只狗之后你再也不会要罗拔特了。”“狗需要太空服,不是吗?”
“是的,当然。但这是值得的,它会用得到的。而当它在市里的时候就不需要了。当它来了你就会看到不同了。”
吉米看着罗拔特,它又叫了起来,很低很慢的声音,仿佛惊惶不安的样子。吉米伸出了胳膊,罗拔特一跳跃进他的臂弯。吉米说:“罗拔特和那只狗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这很难解释,”安德森先生说,“但很容易看出来。狗会真正地喜爱你。而罗拔特是被调制成装做他喜欢你的样子。”
“但是,爸爸,我们并不知道狗的内心是怎样的,或它是怎么感受的。也许它也是装出来的。”
安德森先生皱起了眉毛:“吉米,当你体会到活生生的东西的爱的时候,你会知道其中的差别的。”
吉米紧紧地抱住罗拔特,他也皱起了眉毛。他那不顾一切的表情显示出他不会改变他的想法。他说:“但它们所装出来的又有什么不同呢?你们想过我的感觉吗?我喜欢罗拔特,这才是真的。”
而那只在它一生中从来没有被这么紧地抱着的小机器狗,急促而尖锐的叫了起来——欢喜的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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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窃的文件》
作者:(日本)星新一
夜阑人静。在f博士研究所的附近潜伏着一个小偷。
至今为止,f博士已相继发明了一系列性能优异的药物,据最近传出的消息说,他即将又要完成一种新型药物的研制。
小偷决定尽快盗出这种药物的技术文件,出卖给别人以牟取暴利。
他屏息凝神地从窗口偷偷朝里窥视,只见屋里只有博士独自一人在埋头于药物的制备。博士那种目不转睛、聚精会神的样子,使小偷根本不用担心会被发现。
过了一会,博士制出为数不多的一点成品,这是一种呈绿色的液体。他舀起少许放在嘴里,一边细细地品尝着,一边啧啧有声地说道:
“啊,滋味不错,气味也挺好闻……”
博士舒展双臂,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又唠唠叨叨地自言自语起来。
“嘿,总算成功了。这些年来,我虽然研制出一系列新药物,但是还没有一个品种能超过现在这种药物。在我看来,它真可称得上是一个世界性的伟大发明。对,我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把这种制备方法记录下来。”
博士取出纸笔迅速地写起来,写完以后,把它郑重其事地放进位于墙角的一只大保险柜里,然后离开了研究所。
窗外,早已等得不耐烦的小偷见博士一走,便立刻行动了。他轻轻地把窗子撬开,悄无声息地潜入屋里,然后走到保险柜前,熟悉地旋动号码盘。在他的手里,保险柜被轻而易举地打开了。小偷取出技术文件,把揣入怀里,喜不自胜地逃遁于漆黑的夜幕中。
“这下可好了,准可以赚得一笔大钱!我亲眼见到博士把药放进嘴里,已证明它对人体无害,而且我还亲耳听到博士说它是世界上一项伟大的发明。但是,它究竟具有什么功效呢?……”
只有这一点目前还是个谜。博士吃了以后不知怎样了,现在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办法调查,总不能直接打电话去询问吧。不过,只要是f博士发明的药物,就必定有奇效,这已为无数事实所证明。
回到隐匿处的小偷,决定按照博士所写的方法自己动手来进行制造。这是因为不这样便无法知道它的效能。也就无法向买主交代。他设法搞到了原料,又买来了烧瓶和烧杯,花了几天的时间,他终于制得了药物。
小偷捧起散发着铃兰草般清香的药物,一饮而尽。药物顺着他喉咙流下去,使他产生一种凉爽甜润的感觉。他静静地坐在椅子里,等待着药物供功效的发作。
突然,小偷站了起来,他以急促的步子走出房间,头也不回地一直走到f博士的研究所。
“博士,我做了对不起您的事。几天前,我从这里的保险柜里偷走了您的技术文件,请把我送给警察吧。”
小偷对着迎上前来的博士这样说道。
“真是你拿走的吗?”
“是的。我按照您所写的方法制造了这种药,并且把它喝下去了。我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干了坏事,因此特地前来请求您的宽恕,并把偷去的文件送还给您。”
小偷声泪俱下,心情沉重地向博士认了罪。可是f博士非但没有发怒,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哪里,哪里。你要知道,这是我的发明在起作用。这种新药具有使人良心发现的功效。不过,由于没有一个坏人肯自愿为了试验而服用这种药,我正在犯愁呢。现在好了,承蒙你的协助,证明了它的功效,辛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