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乌云像是黑海般在天空翻滚沸腾,远处有风,近处响雷,往日即便是夜晚也热闹非凡的白新城,现在空无一人,以一座空城的姿态,仰望着天空异象。
白新城民众们经历过狂风暴雨、经历过半年无雨,经历过久旱逢甘露,但唯独没有看过这种情况。
苍穹满是乌云,时而有雷声响起,任何一种征兆都在预示着一场狂风暴雨的来临,但事实上,这种天象已经持续了数天了,这段期间,滴水未落,空气闷热,奇怪的使人骇然。
天色刚刚转黑,每家每户便把门窗关紧,就连住在城外庙宇的流浪汉也齐心协力的缝缝补补,破旧的庙宇竟是完整了不少。
偌大一城,就只有随风摇摆的宏亮灯笼目睹着,一个人影从漆黑的苍穹落下,如果纸片般摇摇晃晃,一直落到城外的树林里。
哄!
一道闪雷掠过,这几天来,第一道雷电终于出现,将整个夜晚照亮,雷尾劈在那个人影落下的位置,瞬间无数树木化作焦木,但却没有着火,依然奇怪的使人骇然。
萧梓正在承受着恐怖的痛楚,全身每寸肌肤,肌肤下的每寸血肉,都如同正在崩坏的宫殿般传来支离破碎的痛苦。
他用尽全身力气睁开双眼,看着逐渐散去的乌云,看着斜立在眼前的焦黑树木,那张冷峻且冷漠的脸庞慢慢浮现一丝疑惑。
他是一个杀手,五岁时被人贩子用糖果骗走,然后和一群年纪相仿的小朋友来到一座奇怪的岛屿上,他在这里度过了十年,也在这里杀人杀了十年,最后当他有资格离开这座岛屿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所会的所有技能,都是用来杀人的。
随后的两年里,他继续杀人,杀了很多人,还被圈内人称为传奇杀手,因为萧梓太年轻了,实力又太强大。
其实对于萧梓而言,杀人并不难,一件困难的事,只要久而久之的习惯,就会变得不那么难,特别是当你只会这一件事的时候。
萧梓记得他在执行一次暗杀任务,目标是国外某企业的董事,任务难度是s,即是最难,萧梓准备了半年的时间,终于在今天他找到了机会下手,成功的几率是百分之百,然后就在他下手的时候,忽然有雷声传来。
下一刻,他发现自己离天空是那么的近。
他看到了雷电,雷电在击打他的身体。
他在往下落,速度不快,但身体的痛苦几乎吞噬了他的意识。
当他落地后,用尽全力睁开眼,看着眼前的景色,他想弄懂发生了什么事,脑海里仅存一丝意识,他只能缓慢的思考。
发生什么事。这里是哪里。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问题有点多,他要慢慢的弄懂,可能会花上很长时间,但风有点大,他感觉到身体的温度在逝去,也许过不了多久,他就没机会思考了。
在此时,他忽然听到了匆匆的脚步声。
有人来了?是谁?
又有两个问题。
好累。
然而他没来得及思考,来人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那应该是一对夫妇,年纪约在五十,男的看起来慈祥和睦,女的优雅美丽,只是两人的神情都夹杂着许多卑微,而且衣着很粗旧,应该是一对贫困夫妇。
“老伴,这就是老天赐给我们的孩子吗?可是怎么这么大啊,有二十了吧”
“你懂什么,老天既然要赐给我们孩子,肯定事先为我们着想过,如果我们年轻时育有后代,现在也该怎么大了”
“对对对,老天爷还真是善心,快抱孩子回去,别冷着了”
就这样,萧梓被一对夫妇抱回了家,这对夫妇的家很破旧,就像他们穿的衣服,他还有意识,只是没有力气说话,他甚至不想睁开双眼,把仅存的力气用于思考。
问题很多,他想弄清楚。
……
三日过后。
乌云在三日前的夜晚完全退去,阳光重现,光芒照耀,白新城恢复以往的热闹,一切都回到正常的轨迹。
在某间茶楼里,说书先生手捧古书,声形并茂的讲述着过去发生的大事。
“要知道,那时妖族入侵我们人族边境城市,杀戮半城之人,罪行累累,那时王将军带领千人军队,捍卫我们人族的尊严,他本人更是以一敌百,最终才拿回我们的城市,就算是现在……王将军的后代地位极为高崇,因为王将军一族都是我们人族的英雄,是骄傲”
“讲起这位王将军,他本名为王尚之,修为极高,据说一掌可惊风雨,无数妖族伏地降拜”
说书先生今天讲的是唐国传奇人物王尚之王将军的故事,待故事差不多讲完,在听故事的众多人里,有个穿着极为不协调的穷酸小子从人群里挤了出来。
客栈外阳光明媚,他抬头看着太阳,冷峻如冰的脸上,流露出淡淡的惆怅。
这就离开了吗?这就来到新的世界了吗?
萧梓知道自己穿越了,他在两日前醒来,那时那对夫妇可是开心的不得了,对着他嘘寒问暖,还煲稀粥给他喝。
萧梓从小就没有亲人,所以并不觉得亲人有多么重要,但是没有拥有过就不懂其珍贵,他发现自己竟是喜欢上这种感觉,有亲人,有人关心,有人在乎,有家可归,回家时有人准备好几碟小菜,等着他回来。
他很清楚自己并不是这对夫妇的儿子,更不是所谓上天赐的,只是这对夫妇无法生育,现在年纪大了,生怕无人以继便四处寻求向天求子的法门,而刚好自己出现的时候,就是这对夫妇跪拜完老天,等待老天回应的时候。
一切都很巧合,但也很美好。萧梓愿意当他们的儿子。
但就这么就离开了原本的地方,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终会让人感到唏嘘和惆怅,但萧梓很快就释然了,在原来的地方,他没有值得留恋的东西,那张存有几亿美金的银行卡?敌人们恐惧的神情?还是那些总是想着杀死他的敌人?
和这些相比,母亲煮的蛋花汤似乎更有价值些。
谈不上唏嘘,也谈不上惆怅,仰首注视着太阳,直到眼球隐隐刺透,萧梓才收回目光,往家的方向走去。
萧梓的母亲名为张尹,是位很贤惠的女性,天天吃苦耐劳,没有半点苦言,而在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时,她总是露出满足的笑意。
也许是巧合,真的很巧,萧梓的父亲也姓萧,名无尘,每天萧无尘都要出去工作,他有很多份工作,酒楼的夜香郎、工地的搬砖工人、繁华街道的扫地工,这些工作都很累,收入微薄。
转过几个弯,街道的画面忽变,这里是白新城的贫民区,街面坑坑洼洼,菜渣到处都是,继续走了一会,萧梓看到了自己的家,那是一间非常简陋的木房,木墙上满是修补的木板,就像满是补丁的衣服。
忽然间,萧梓停下脚步,盯着门口,眼神变得冰冷起来。
今天,有不速之客。
“萧伯,我尊重你一声就叫你萧伯,但你可不能不给面子我,你借罗家三百两白银可真的能还?如果不能,我希望你能认真考虑我的建议,将国试令牌给罗家,罗家家主已经和我说了,只要你能交出国试令牌,那三百两就一笔勾销,而且罗家还愿意提供你一分体面的工作”
客人是一位蛇眉鼠眼的男子,穿的很光鲜,和周围格格不入,他并没有进门,或者说萧无尘并没有让他进门,面对这男子略带鄙夷的话,萧无尘和张尹脸色都很难看,萧无尘还显得很愤怒。
“别再说了,罗总管,根君我和罗家的协议,那三百两能在三年内偿还,三年之后,我一定会偿还债银,你让罗家家主放心”
罗总管开始不耐烦了,他跺了跺脚,不耐的四处望着,随后用手指指着萧无尘的鼻子,骂道。
“我知道你是用那些银子请大夫帮你的儿子治病了,不仅我知道,现在全城的人都知道,萧老头你别犯傻了,哪有向天求子的事情,你家里那位只怕是不知哪来的野孩子,来你家混吃混喝,混够了就会离开的”
每个人都有不愿被别人提起的事,罗总管是罗家的总管,也算半个大人物,他愿意屈身来到这个贫民区,已经算是给萧无尘莫大的面子了,哪里还会顾及萧无尘夫妇的感受。
但萧无尘夫妇却不怎么想,听到罗总管的话后,两人脸色陡然变得难看,正当萧无尘打算说些好听的话打发罗总管离开的时候,他看到罗总管身后站了一个人。
张尹视线来到罗总管身后,面露惊讶。
罗总管自然是注意到萧无尘夫妇的变化,下意识的转身往后看去。
当他转过身时,发现有个人就站在他的身前,离他很近,两人的脚尖几乎碰在一起,而因为罗总管比对方矮半个头的缘故,他只能看到对方的嘴唇在微微蠕动。
“听说你对我很有意见?”
萧梓看着罗总管,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