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一直没有去看程佑宁,他也没有过来,彼此音讯隔绝。
深沟横亘,谁也无力跨越。
程佑宁的日子想必并不好过,但是朝歌无力打救,另外在朝歌下意识里,程佑宁强大得不必任何外援,便可独力战胜这些困难,朝歌无力面对的,其实仅仅是自己。
朝歌回了趟老家,他已经三十周岁了,父母催婚是正牌戏码,朝歌以广州国际化大城市,人们都结婚迟,三四十岁不结都正常来搪塞,父母老实,以为大城市都那样,所以也只是啰嗦,张罗相亲之外也没有逼迫太甚。
朝歌听从父母的安排相了几次姑娘,每次姑娘都挺满意朝歌的样子,一看都眼睛冒星星,朝歌很恶心地大说特说法医工作,碎尸、长蛆、腐烂、恶臭,怎么恶心怎么说,吃肉时又指着说这一块像哪里,人肉又该是怎么样,再分析分析人肉的纹理,人的脂肪比猪的黄之类,吓得姑娘们花容失色,相亲变成闹剧,朝歌顺利得解放。
乡下的生活很惬意,朝歌悠然地陪着父母散步、赴圩、下菜地,悠闲而平静。只是太多程佑宁的记忆,小卖部、稻草垛、学校、房间、天台,无处不在,挟带着欲/望的气息,挟裹着他,无法逃脱。
走得愈远,记忆却愈加清晰,如影随形,纠缠不休。
好几个夜晚,望着夜空中闪烁隐约的星星,朝歌都有冲动要打电话给程佑宁,有时甚至拨号了才赶紧按掉,短信编辑了又编辑,临了又按了取消,无数想法在脑子里打十二个转后全部无力实现,勇气在千回百转中消失殆尽,要远离他的想法和要亲近他的本能几乎令朝歌崩溃,在家里静谧的暗夜里,一切都似乎回到原点,对他的感觉如此尖锐地凸现,无处不在,纠缠不休,朝歌不知道别人之间是如何相爱相处的,他的这种禁忌之爱,无处宣泄,无处倾诉,无处寄托,只是夜夜无比鲜明地跳出来,让他无从解脱,无法逃避,无法入睡,只是灌下大量的烈酒,点燃一支支的烟,为此,他成了个形容憔悴的酒鬼和烟鬼。
在小卖部指着烟要买,老板递过来时,朝歌才发现是万宝路,下意识地,也居然买的是程佑宁喜欢的牌子,朝歌苦笑,这个烟辛辣而呛人,抽得肺都似在生痛,而那个人,也似长在身体里,无法剥离,随着一呼一吸阵阵生疼,尖锐地提醒着他,无法忘却,无以忘却。
在这种时候,如果程佑宁有知的话,稍微勾勾手指朝歌肯定立马屁颠屁颠不要脸地滚过去,要多姿势妖娆都行。
可是程佑宁错过了朝歌这一千回百转的情怀,林飞仙把他拖进与林永的困局中,自己决绝地舍弃一切而去,却留给他一个无法收拾的残局。而朝歌竖起坚硬的壳,退避三舍,这么多年,朝歌或远或近总是在自己视野之内,无论自己走得多远,只要自己回首,总是可以找到他淡然的身影,尽管,他觉得朝歌对自己毫无所求,可是,他总是在的,是一个天经地义的存在,可是,这次,他茫然了,朝歌正似乎愈走愈远,触手无法企及了,这令他困惑而怅惘。
两厢的压力令程佑宁备感焦灼,以前遇事的云淡风轻正全然失效,他不知自己失了控还是其他问题,他甚至不知从何理起头绪,一向理所当然的事情,渐渐因为朝歌的远走而脱离了原有的方向。
好几天的纠结令他恨不得拿支枪毙了自己,找不到枪,而学院解剖室正新进了一大批白花花的尸体,解剖人都热爱新鲜尸体,他正如杀人狂魔般白天黑夜里血红着眼分解尸体,两个助手小乐和小文给吓着了,陪着折腾,苍白得如僵尸一样,吓得有人专程找杨天文去探究探究,程大教授是不是走火入魔了,生怕他成了《沉默的羔羊》中的汉尼拔博士。
程佑宁不是伤春悲伤的人物,更不习惯于暗夜中长嗟短叹,也不会酸溜溜地去趴朝歌的墙角,他的排解方法不外乎是工作还是工作,埋头于工作,他会暂时忘记外界的一切,忘记他深藏于黑暗角落自己从不去唤起的情感,所以这几天他很满意于现状,很庆幸学院如此及时地到了批宝贵的新鲜尸体,正好他可以埋头于此,做自己擅长的事情,所以好多天都在泡在解剖室狂挥刀,因为,一旦安静下来,无奈与迷惘又接踵而至,斩不断,理还乱。
杨天文知晓林飞仙的事,更是把朝歌与他的兜兜转转看得最明白的一个,只好拎着瓶红星二锅头来看他。
去到解剖室时程大教授正全副武装,套着白大衣,载着一次性蓝帽子,戴着大大的口罩,眼睛也戴着防护眼镜,正手持着手术刀在开膛剖肚,两助手在旁边帮忙,程佑宁看到杨天文来了也只是冷眼抬头打了个招呼。
杨天文看他眼睛布满血丝,就知道他已经这样奋战了好多天了,这个程疯子。
小乐走过来悄声说,“老师这样分解尸体好多天了,我们都劝不住,我们都受不了,累坏了。”
杨天文叫他们去休息,双腿发软的小乐小文如得大赦,赶紧溜之大吉。
杨天文套上防护服,载上手套口罩帽子,打起了下手,陪他折腾。
程佑宁到底不好意思了,放下手中的活,“得了,我要不起你杨**医做助手,折杀我也。”
俩人脱了白大衣口罩等,只见程佑宁憔悴了些,双颊微微凹陷,脸上棱角更分明,眼神暗淡不少,杨法医暗忖,果然情事最折磨人,风流倜傥的程佑宁也有今日,只是不知道这个有万千经历的人,是否早已经晃花了自己的眼,再也看不清自己的内心。只是这事别人终究帮不了,局外人终在局外,认识自己的心,终究还是得自己慢慢来悟。
四十岁的老男人,说什么安慰的话都是多余,杨天文能做的,也不过就是陪着他,喝酒而已。于是俩人拧开酒瓶,就着解剖室分解规整的肢体,大口大口地喝酒。
杨天文走的时候丢下一句话,“我会结束朝歌的假期,召他回来上班。”
程佑宁苦笑,哪里有这么简单,他了解朝歌,他有自己的尺度,这件事,明显已经越了朝歌的底线。
朝歌犹自在家里拼命折腾自己,不断地假想,不断地否定,万念俱生,万念俱灭。
林永曾经说过的话,“你的眼睛和他有点像,太干净了。”浮现在眼前,朝歌不认为自己的眼睛与林小仙有何相似之处,但是他一直在抗拒着,防止着有朝一日走到他那样的地步,万劫不复。
爱,就是万劫不复。特别是爱上程佑宁那样的人,那就是万劫不复的double,所以朝歌痛定思痛后,再次决定,余下的生命历程,不管和谁,只要身体参与就好,心,有多远他妈的给我滚多远。
在老家苦熬了一星期,朝歌回到了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