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一个清晨,在校园里晨跑的我发现,三号楼后面的一片桃花林竟一夜绽放。粉色、白色,一簇簇,一团团,竞相怒放枝头,一时间绚丽夺目,美不胜收。
忽然想起壮壮给我念过的一首童谣:“春天来,春天来,桃花朵朵开,红花开、白花开,蜜蜂蝴蝶都飞来!”的确,桃花的盛开给这校园里的春天增添了别样美丽的姿态。
早上第一堂课是一节专业课,大家很早就在教室里坐好,纷纷小声议论着盛开的桃花,等待着老师的到来。上课铃声响起,刘万顺老师笑盈盈地走进教室,没有开场问好,他首先说,“桃花开了啊?”
我们拉长语调齐声回答:“嗯~”声音中明显带着喜悦色彩。
“所以我替系里给你带来一个好消息!”他神秘地说。
刘万顺老师不仅专业课讲得好,而且“八卦”新闻讲得更好,系里的一些“好消息”和“小道消息”经常都是他“无意”中透露给我们的,所以他在我们学生当中颇受欢迎和喜欢,很明显他本人也很享受这种“尊重和喜爱”。
“嗯?”我们又齐声问,如果这也算问话的话。
但这并没有打消刘老师准备给我们透露消息的积极性,他推了一下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接着神秘地笑着,“咱们系的张英雄主任当选了咱们学校的副校长,他向学校提议给咱们系分几间专用教室,现在已经审核通过了,其中就有咱们班的一间!”
“啊!太好了…”教室里一片沸腾和欢呼。
所谓专用教室就是特批的固定教室,就像高中初中小学的固定教室一样,一个班级固定的人员使用一个固定的教室。这就意味着从此以后,我们将摆脱天天背着书包、拿着坐垫和水杯像长征的战士一样每天寻找自习战地的辛苦。
不知班级里谁喊了一句:“到底朝里有官好办事啊,张英雄老师当选副校长,所谓一人得道,我们都跟着升天了!”
大家哄堂大笑。
“唉~不能这么说…咱们学校本来就是以理工科著称,文科学院嘛,都一般都成立较晚,相对弱一些,所以学校以后准备加大文科院系的发展力度,培养更多文科人才,你们是学校英明决策的受益者啊!”刘万顺老师眨着眼睛冠冕堂皇地说。
“咦…”同学们好像不太买账,嘘声一片,接着又一阵笑声…
接下来的课大家好像都有点心不在焉,纷纷小声议论专用教室以及座位的事,其实那个固定教室不太大,但对于我们三十个人的集体来说来是绰绰有余的,大家更在意的是谁和谁能坐在一起。叶繁华凑过来小声对我说:“我想好了,咱俩就坐在第一排靠窗的位置!”
“第一排?!”我惊讶。
“傻子,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你看哪个老师低头讲课啊?坐第一排听得清、看得清,又不会总被老师提问。”她朝我眨眨眼睛。
好吧,我承认我对这些没概念,但我知道终于有了自己的固定教室总是好的,以后每天自习不用再漂泊流浪,只要想学习随时都会有地方,系里的专业课也都集中在固定教室里上,所以大部分的书籍、坐垫、杯子以及学习等用品也可以放在固定教室的固定位置上,突然感觉就像在波涛不断、阴晴不定的大海上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陆地根据地一样有了归属感。
下课,大家一窝蜂似的冲到二号楼的503教室,据说这就是指定给我们班的固定教室。大家都找到了自己属意的位置,开始整理书桌,存放书籍。叶繁华当然拉着我占据了她蓄谋已久的可心位置,可当我们收拾书桌时发现里面早就放着一本书,拿出来一看居然是我们的专业书,书的扉页上写“郝雷”两个字。
“好啊,郝雷这个家伙真阴险,仗着自己班长的身份早就知道消息,提前来把座位占了!”叶繁华拿着书恨恨地说。
“那我们去别处吧!”我对她提议。
“去什么啊,你看大家都进来了,座位大部分都占满了,咱们怎么都坐不到一块了!”叶繁华生气地说。
“那咱们找郝雷商量一下吧!”
“商量什么啊,你看他这时为了表现大度根本没来跟咱们抢!这个家伙假仁假义,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叶繁华出了狠招,把这本书放在与我们位置对角线方向的倒数第二位,捂着嘴偷笑着回来,然后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收拾书桌。而后我们大家聚在一起,商量着收点班费,换统一的窗帘、桌布、以及清洁用品等事宜。这时,郝雷走进来,到叶繁华的位置一看情形不对,就开始满教室找东西,叶繁华捅了我一下,一脸坏笑。
“你找什么呢?”柳思思实在看他在我们旁边转悠得让人迷糊,忍不住地问。
“我的书…我的书哪去了?”他一边找着,一边喃喃地说。
“这是你的书吗?”马悦在后面举着一本书问。
叶繁华向我偷偷地吐了一下舌头,知道自己好像闯祸了。郝雷虽然人看起来很憨厚老实,可就是与马悦无法和平相处。
马悦是个小女生,个性有点小刁蛮,她与郝雷俩人平日里总是互相看不惯,一见面就斗嘴斗不停,简直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叶繁华自己也没想到,她的这个无心之举居然把郝雷的书放到了马悦座位的旁边,意外促成一对冤家成为同桌。
“我的书怎么在你那?!”郝雷有点急了。
“我怎么知道?!快拿走!”马悦更急,声音更高。
可现在这种情形郝雷能去哪呢,大家都坐定了,也找定了同桌,谁愿意换座啊。这时马悦好像也意识到这个现实,居然像小孩子一样扒在桌子上大哭起来。郝雷冒了汗,我想他现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其他人的心情依然很好,大家都很珍惜这个固定教室,自行制定轮班表,每天定期打扫室内的卫生。我和叶繁华是靠窗第一排座位,自然先从我俩开始。
下午上完课,我们俩就在教室里开始干活了。因为是第一组值日,所以打扫的工作可能要多些,再加上我对环境卫生的要求标准向来就很高,虽然教室不大,但一场打扫下来我和叶繁华都感到浑身冒了汗。
最后由我把打扫工具归拢到门后放好,准备和叶繁华洗洗手撤离,然后去吃晚饭。这时居然响起了敲门声,我正在门后归拢拖把,顺手打开了门。
我看见从门外探进来一个男生的脑袋,头发一看就是用啫喱精心整理过的样子,发型看起来也很潮,他转过脸客气地问我:“请问郝雷在吗?”
“他不在,我们已经下课了,你可以打手机找他。”我对他回答。
他客气地笑着说:“好的,谢谢!”然后退出去并顺手关了门。
大约两三秒后,敲门声又响起,我正要转身离开,听到门响又过去打开门,门外依然站着刚才的那个男生,我有点疑惑,看着他一脸惊喜地大声问我:“池晓荷?!你是池晓荷吧!”
“啊…我是,对不起,你是…”我有点尴尬,因为我真的一时想不起来他是谁。仔细看着他的面孔,认真在记忆里搜索着信息,无果。我好像真的不认识这个人,那是一双陌生的眼睛,那是一张陌生的脸庞,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眼前的这个男生确定也很高大英俊。
他看我在错愕中久久反应不过来,便不再难为我,准备告诉我答案,但仍掩饰不住地激动和兴奋:“我是孙文举啊,池晓荷,我是孙文举!”
“孙文举?噢…孙文举!”我也兴奋地大叫起来。脑海里蹦出来一张照片,大概是他六七岁的样子,头发有点天然羊毛卷,脸上和手上永远是黑黑脏脏的,鼻子下面永远挂着一条马上要过界的鼻涕河,眼前的这个人与记忆中的那个形象除了眼神还有点相像之外,其他全部都已面目全非。
孙文举家曾经是我外婆家附近的老街坊,小时候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他与唐天宇同岁,但却与唐天宇是地道的冤家,俩个人到一起不出十分钟就会扭打起来,还好他后来上三四年级的时候就搬家转学了,否则,我一直怀疑如果他和唐天宇一起长大,俩个人当中肯定会有一个人落下终身残疾。
一个在记忆里几乎被掩埋的童年伙伴突然又出现在眼前,这的确不失是一种惊喜。
“好久不见啊,孙文举,你怎么会在这?”我笑着问他。
“我在这个城市读大学啊,没想到竟和你在同一个城市读书,要不是我今天来找郝雷,可能我们一直也遇不到!”
“是啊,真的是意外惊喜!”
“我后来回你外婆家的地方找过你,但听说你们搬走了,然后就再也联系不到你了!”
“噢…是的,后来…我们是搬走了…”我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其中的确发生太多变故。
他看我神情变得暗淡,欲言又止,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的眼睛,低声地问:“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你不是要找郝雷吗,你有他手机号吗?”我及时转移了话题。
“噢,有的…”他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微蹙了一下眉道:“他刚给我发了微信,说他在寝室…”然后他抬起头热切期待地问我:“我对你们学校不太熟悉,你能送我过去吗?”
我想告诉他郝雷的宿舍很好找,但一想到是多年不见的老相识张口请求帮助,又不好意思断然拒绝,于是和叶繁华简单交待一下就和他出来了。
天色已近黄昏,夕阳的余热染红了天边的晚霞,晚风柔柔,夹杂着花瓣纷纷吹拂到脸上,此时的校园美极了。
我们从二号楼去郝雷的宿舍的路上要经过几个篮球场地,球场里裁判员的哨子声音、观众的呼喊声以及打球人员的跑跳声不时传出来,显得周围很是喧哗热闹。
“你一直都很好吗?”孙文举问我。
“嗯,挺好的,你呢?”我笑着说。
“我也是,你变化不大,池晓荷,不过比小时候更漂亮了!”他看着我说,眼睛含着笑意。
“是吗,谢谢,不过你的变化很大,说实话,我刚才差点没认出来你,但与你小时候的样子相比,幸好你现在的变化都是好的方向。”
我笑起来,他也跟着笑起来。
“想想咱们小的时候多有意思!”他感叹道。
“是啊,我记得那时你和唐天宇一见面就分外眼红,非要打个你死我活!”我说着就咯咯地笑起来。
“唐天宇?你跟他现在还有联系吗?”他突然认真地问我。
“他现在就在这个学校里,他高中时受伤,休学一年,所以和我同一年高考,现在也在这里读大二。”
“啊?!是吗…还是他厉害…”他沉思着,略有深意地说。
“休学算什么厉害啊?!”我笑着问。
他从深思中回过神来,很诡异地对我笑着说:“你知道当年我俩为什么总打架吗?”
我傻傻地摇摇头,心想小孩子打架还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他身体向我微倾,用手挡在嘴边,像小孩子告诉悄悄话的样子,我本能地向后躲一下,因为这样的说话方式在这样宽阔环境里看起来实在很奇怪,心想即使不用这样也不会有其他人听见,但忽然又想起来他小时候就爱这样跟我说话,可能是见到小时候的伙伴又勾起来从前的说话习惯吧,我在心里尴尬地想。
“啪!”一个篮球打在他的背上。孙文举被这意外的力道打得向前抢了两步,险前摔倒。
“你没事吧?!”我惊呼一声。
“没事…”
“嗨,伙计,把球还来!”我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们顺着声音望去,看着唐天宇和方圆一前一后地站着,穿着球衣,一身大汗。唐天宇正扬头看着孙文举,一脸痞相。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嗨,唐天宇,真巧!你知道他是谁吗?”我兴奋地问唐天宇。
唐天宇没看我,依然扬头看着孙文举说:“我管你是谁,先把球还来!”
孙文举这时回过神来,笑看唐天宇,不作声,但我看笑容也不是善意。
他俩一定是上辈子的仇家,这辈子不管认不认识,只要遇到就是眼红。我在心里这样断定。
“唐天宇,他是孙文举;孙文举,他是唐天宇。”趁双方眼中的火苗还没全然燃烧起来,我简短地向他们俩进行简单地介绍。
孙文举主动抱着篮球向唐天宇走过去,“嗨,哥们,好久不见!”
唐天宇表情倒没有什么意外,轻笑了一下,伸出手。俩人握着手,身体轻撞一下,然后都发出嘿嘿的笑声。
我被他俩这种问好的方式吓了一身冷汗。
“好久不见,没想到在这遇到,去喝一杯?”唐天宇说。
“好啊!”孙文举说。
俩人一起回头看我,像是在咨询我的意见。
喝一杯?不太好吧,我尴尬地笑一下,以他们俩之前的相处风格来看,酒桌上不得两杯下肚以后就摔杯在地,拍案而起吗,想想我就不寒而栗。我想说“下次,下次吧。”或者说“你们俩去,我还有事。”但总感觉这两样好像都不太好,思量半天,最终还是僵着笑容,勉为其难地点头答应。
我们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饭店吃饭,情形并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可怕。居然期间不仅没有刀光剑影,甚至没有恶语相向,平和得简直让我不可思议,该怎么形容呢,甚至让我联系到想到鸟语花香。
孙文举很细心,主动为我摆餐具,点菜时小心询问我的喜好,我不挑食,告诉他吃什么都好,可这反而让他感觉为难,拿着菜谱艰难地表示无从选择。最后唐天宇沉着脸把菜谱抢过来,利落地点了几个菜,都是平时我和他自己爱吃的。点完还不忘记理直气壮地跟孙文举很说:“这顿你请,你也看到了,为了陪你吃饭,我们俩都没带钱包,下次我俩再回请你!”
孙文举笑了,“好说,好说,能跟你俩再次重逢,我很高兴有机会请客。”
吃饭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孙文举在说,述说他当年是如何不愿意搬走,述说后来又是如何回来找我们无果的…唐天宇大部分时间都在冷着脸旁听,在沉默中陪他喝酒,最后孙文举好像有点微醉,而唐天宇则一直十分清醒。
席散,孙文举跟我们俩交换了电话号码然后打车回校了。唐天宇送我回宿舍。一路上他一直沉默不语。此时的校园和刚才不同,变得很沉寂而宁静,路灯亮着,周围只有一些稀少而匆匆的路人。
“孙文举变化还挺大的啊?他没说他是谁的时候我根本没认出来是他!”我一边走着一边同唐天宇聊天。
“嗯。”
“他也变得挺有意思,好像很健谈,记得他小时候没这么爱说话的!”
“有意思吗?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池晓荷?”他突然语调升高,眼睛瞪着我。
我被他突然转变的情绪吓得愣住了,一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反应了一会儿道:“你怎么了,唐天宇,你喝多了吧!”对他的不良情绪我竟有些恼怒。
“我没喝多,我一直清醒得很,现在不清醒的人是你,池晓荷!”他向我大吼。
我看看周围过往人的侧目,小声对他说:“我根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耍什么酒疯啊,唐天宇!”
“是啊,你不清醒,不明白,先是稀里糊涂地为那个展鹏飞伤心,现在又冒出个孙文举…”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说出这样的话,也不明白他为什么把根本不相干的两个人往一块搭,但当我听见他说出“展鹏飞”这三个字的时候,顿时觉得心里一阵酸楚疼痛,眼睛发热,我没想到我最信赖的人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伤害我。我沉默着瞪了他半天,然后一转头就想走。
“你别走!”
他死死地拽住我的手腕,拖着我走进旁边无人的网球场,我奋力挣扎,手腕生疼,可是我发现在他的力道下,我的努力根本就无济于事,“你疯了,唐天宇?”我向他大喊。
“我是疯了,我早就疯了,我早就为你疯了,池晓荷!”他突然甩开我,把拳头重重地砸在网球场周围的铁丝护栏网上,顿时鲜血直流。
我有点被吓懵,傻傻地站在原地,看着鲜血从他的手背不断流下来,相识二十年,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唐天宇。
他慢慢向我走过来,两只手捧起我的脸,红红的眼睛里都是酸楚和悲伤,他把额头触到我的额头上,此时连他的呼吸都显得那么伤感,然后他慢慢地闭上眼睛,“池晓荷…池晓荷…”他小声地喃喃地说。
我不敢说话,不敢动,只是睁在眼睛惊恐地看着他,好一阵,他轻轻叹了口气,放开了手,“你走吧…”
第二天一早,我起来洗漱,看见手腕上有一块黑色,我对着水流一阵猛搓也没清洗掉,而且感觉再一用力还有点疼痛,我举近眼睛对着手腕仔细研究一阵忽然想起,这是昨天唐天宇捏我手腕的地方,心里不禁一阵轻颤,想起他暴怒的表情,想起他激烈的行为和言辞,想起他不断流血的手背…
我一下回过神来,对着镜子摇摇头说:“这家伙,一定是喝多了!居然这样对我耍酒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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