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一个人呢,是需要契机的,遇见他时候的你呢,不一定是最好的你,但那时候的他,却一定是最好的他。
2010年3月21日,东华高中60周年校庆,那是我第二次倾心于他。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只能算是我单方面的遇见。
很久以后才知道,那一天刚巧是他的生日。冥冥之中,有种上天早已经注定了的感觉。刚刚巧的,让我再一次遇见了这个刚满18岁的少年。还有些微冷的初春,他像温暖,突然的出现,从此,我的生活像是被镀上了一层温柔的光晕。
学校总是喜欢声势浩大的举行一些活动,60周年校庆当然也不例外,其实节目倒没有多长时间,也没有多少花样,只是动不动就要求全体师生共同参与,还有,得穿校服,扛着椅子到操场上来观看。
这是什么鬼要求?
3月份,名义上的春天。
实际上呢,花没开,草没绿,天气还干冷干冷的。最坑人的是我们的校服,我的天呐,明明就是天气暖暖的时候穿的好吗,薄薄的根本挡不住风好吗,小小的根本罩不上棉袄好吗……还要扛着暴重的椅子从六楼下到操场,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来就有回,这意味着完了以后,我们还要再把椅子扛回去,这不是摆明了折腾人嘛,会累死的好不好。
这一年我高三,这一次,学校没有像往常一样附带一句“本活动高三年级除外”,对此,我表示很不满意。
我们家旺财看起来比我更加不满意,一路上受气包一样搬个板凳,撅个小嘴。说到这里,有必要提及一下这位外表柔弱纯良,内心暗黑的小同学。我为什么要说她内心暗黑呢,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她呢,很喜欢看动漫,偏重唯美系,经常看日漫,欧美的也没少看。我很信赖她的审美和阅历,剧荒的时候就扔了一张小纸片给她,让她帮忙写几部好看的动漫。她咬着笔头,认真思索了好久,然后给我列了五个动画电影。这五部电影对我影响极为深远,以至于到现在还能记的清清楚楚,无论是顺序,还是名字,不信我写下来给你看:
1、《僵尸新娘》
2、《千与千寻》
3、《秒速五厘米》
4、《穿越时空的少女》
5、《下水道的美人鱼》
后来仔细想想,这排名顺序还是挺有讲究的。我记得我当时还特傻缺的问了一句:“《僵尸新娘》吓不吓人啊?”
她一脸奸笑,龇着白白的大门牙说:“不吓人。”
后来我看了,果真不怎么吓人,然后我就放心的把那张条儿上写的全看了。再后来,我再也吃不下去饭了,一到饭点就主动搬个小板凳乖乖坐电视机前看《泰坦尼克号》寻找美感。
至于她为什么叫旺财呢,这当然也是有原因的。
我性子比较慢,她呢,性子比较急。放学后我们一起走,她嫌我慢,就呼呼啦啦一阵风似的把自己的连同我的东西都一并收拾了,然后背着俩书包就往楼下跑,我就在后面慢悠悠的跟着。有一天,她突然皱着眉头对我说:“若若,我怎么觉得我现在变得比你们家狗都要勤快?”
我说:“那敢情好,你以后就叫旺财得了,反正我们家也没养狗。”
到了草地上,又是好一阵折腾,校长威风凛凛的站主席台上,拿个话筒,神气十足的伸个食指左指指右指指,说,高三一班往左边来点,二班跟上,三班也跟上……我们就特听话的左挪挪,右挪挪。队伍成型后,前后扫一眼,真心觉得校长眼斜,活像一条喝醉了乱扭的蛇,当然,在权势面前,我会选择性眼瞎。
直到节目开始前一秒,我才万分不舍的脱掉了自己蓝色的小棉袄,换上了薄溜溜的校服褂。
四个主持人穿的比我们还要清凉,尤其是女生,干脆就是露肩的小礼服。
其实有时候,我们在做一件自己明明就知道不很讨喜,看的人不会很喜欢的事时,总是觉得只要够努力,就可以做的比别人好一点,再好一点。但是在看的人眼里,其实也没有更好一点。就像台上的主持人,两男两女的组合,说着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的串联词,配合着不是朗诵就是唱歌的节目,真的有够无聊,但他们依旧很认真。
小风飕飕的刮来刮去,活跃的环绕在操场周围,让我觉得自己显得格外的凄凉,好像被逼着吹冷风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旺财财好像看出了我的这种失落,她说:“大若若,你可以把棉袄盖在腿上,这样就不冷了。”
我说:“我不是下面冷,我是上面冷。”
她说:“那你可以趴在自己的膝盖上呀,护着心口,这样就会好多了。”
我说:“可我后背冷啊。”
她无奈的耸了耸肩,说:“那我没办法了,你还是冻死好了。”
台上的人兴致高昂的唱: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焰燃烧了我的心窝……
末了,还颤颤巍巍的飙了一句高音,那哆哆嗦嗦的样儿,一看就是冻的,她骗人,我一点没能温暖得了她的心窝。
我说:“小旺财呀,怎么办,你们家小若若我快要被冻死了呀。”
她龇着一口大白牙说:“没关系,我会帮你收尸的。”
我说:“那你记得帮我备一口上好的棺材,楠木的就不错。”
她说:“看你美的,还楠木咧,我直接挖一坑,把你用草席一裹,就扔进去了。”
我转念一想这也不错,总好过暴尸荒野吧。心下一安,伴着台上咿咿呀呀的催眠曲,趴在膝上迷迷糊糊的就睡了。
后来,我是被一个巴掌拍醒的,好大一巴掌啊,懵懵的睁开眼睛,预感不好。一抬头,果然是老吴。眼睛朝边上扫一眼,我们家旺财睡得比我还死。趁着老吴还没发现她,趁着还有机会,我急中生智,伸出左脚,像踢足球射门一般,临门一脚直接把她连人带椅子一并踹翻在邻座的人身上。
不用看,这货一定是彻底醒了。
再抬头,老吴虽然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神明显已经把我千刀万剐了。睡虫什么的一下子就跑光了。我揉揉眼睛,乖乖坐好,双手放膝盖上,目视前方,像一个很听话的幼儿园小朋友。
这时台上正在表演跆拳道,说是跆拳道,真的有点侮辱了跆拳道这三个字。他们只是单纯的蹦蹦,跳跳,再蹦蹦,再跳跳……倒有点像老年广播体操,我挺不屑的对旺财说,我上去都比他们踢的好。
李恒就是这个时候上场的。
他穿一件纯白的跆拳道服,系着黑色的腰带。朝对面的人90度鞠躬,而后在垫子上弹跳了两下,直接一个360度腾空抡踢,单脚落地。
木板应声而碎。
后面站着的一排人瞬间就变成了摆设,整个台上,我只看得见他一个人。
天空干净的可怕,就像他的侧脸,美好的像不该出现在这泥泞不堪的人间。
后来,我不止一次的回想起这个场景。我无比感谢老吴的那一巴掌,只可惜那一巴掌力度不够,没能掴掉我200多度的近视,让我能更加清晰的看看他。
后来,我也不止一次的想要更加细致的描绘出当时的场景,当时的他,是动作飘逸,还是杀伤力、观赏性极强?好像都不足以表达,我只是花了眼,我只是愣了神,我只是呆呆的一动不动,可还好,我的嘴皮子还算利索。
我说:“旺财财,我刚刚救了你对不对?”
她说:“对呀。”
我说:“那你帮我一个忙报答我好不好呀?”
她说:“好哇。”
我把棉袄递给她,说:“回来帮我拿上去。”
她说:“好哇。”
我又把保温杯递给她,说:“回来记得把这个也拿上去。”
她说:“好哇。”
我说:“还有凳子,你顺便帮我的凳子也扛上去呗。”
她说:“要不要我顺便也帮你扛上去呀。”
我友好的朝她笑笑,说:“这就不必了,你看我多体谅你。”
老吴晃晃悠悠的走来走去检查纪律,眼看正好晃荡到我这边来了。我急中生智,苦着脸,耷拉着脑袋,一手扶腰,一手捂着肚子,一点一点挪到老吴面前,表情万分痛苦的说:“老师,我肚子疼。”
他很嫌弃很怀疑的上下打量着我,撇撇嘴,很不情愿的点了点头。
我装模作样的维持着原来的状态往前挪了几步,余光瞟一眼,趁老吴晃晃悠悠又转到后面的时候,赶忙三步并做两步飞也似的朝教学楼跑去。
今天校庆,全校师生都集中在操场上,教学楼上所有的教室都空了下来。阳春三月,天依旧很冷,而表演者又恰巧穿的很薄,所以有暖气的办公室就暂且充当了休息室的角色。
我悄悄地推开第一间办公室的门,里面没有他。我再推开第二间办公室的门,里面也没有他,同样的,第三间办公室里还是没有他。不对呀,我明明看见他下了台就是往这边跑的呀,而且一楼就只有这三间办公室啊。
来都来了,我不甘心就这样走了,于是不停的来来回回的从走廊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再从那一头折回这一头,真的就只有这三间办公室呀,不对,等等,还有一间教导处,明明没有人,为什么灯是亮着的,还有门也是虚掩着的……
我的手指不受控制的轻轻把门点开一道缝,然后,我看见了他,而他,嗯,正坐在桌子上换衣服,光着上半身,身边放着刚刚打跆拳道时穿着的衣服。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脱衣有肉穿衣显瘦,这形容的简直太贴切了。
窗口洒下细细碎碎的的阳光,正刚巧不巧的落在他身上,温柔的,耀眼的,我仿佛可以看见他身上细小的绒毛。心脏不受控制的狂跳起来,像做了什么坏事一般脸红发烫,我看到的,明明只是一个背影而已。
悄悄地掩上门,背靠着冰凉的墙壁,一点一点平复着慌乱的心跳。心里还一直纠结着要不要再打开门偷偷看一眼。
要?
还是不要?
正在我犹豫的当口,门已经开了,他把跆拳道服随意的搭在肩上,目不斜视的从我面前走过,带着一阵微微的风,只一个侧影,我知道我认得他。高三一班的李恒,那个三年前我刚来报道时,就一眼喜欢上的男生。
当我失了魂一般的回到座位时,校庆表演已经差不多结束了。
胖乎乎的校长在台上总结陈词,周围的同学们都低着头收拾东西,方便解散时能迅速离开。
旺财也一样。
我问她:“你说,如果能遇见一次自己喜欢的人,算什么?”
“偶然。”
“那两次呢?”
“命运吧。”
三年前,刚军训完,暴晒了近半个月的我来学校领新书,老妈不知听谁说的,高一要领的新书特别多,什么书包啊布袋啊的根本就装不下。她神神秘秘的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个脏兮兮的大麻袋,说:“若若啊,我跟你说哦,这是我们单位阿姨家儿子用过的麻袋,他就是高一用了这个,然后人家现在都考上江大了呢。你用他用过的东西沾点灵气,以后也一定能考上江大的。”
我苦着一张脸,军训的时候就让我用的这家儿子用过的皮箱,那可是只纯黑的箱子,弄得人家都问我,许若,这是不是你爸爸的哦。
天知道是不是有这么神,反正我现在的成绩还是和进校时一样半死不活,还江大咧,我看连去江城都没戏。还有这些年来我一直很担心那阿姨家的儿子,纯黑皮箱还说的过去,麻袋?品味真有够独特,他也不担心以后讨不到老婆,一看就是个老大难。
不过高一时候的我还小,也没想什么,很听话的把麻袋叠成豆腐块,揣口袋里直接奔学校去了。我一点没觉得丢人,相反的,我还挺感谢我妈的,觉着她挺有先见之明,因为我们书发的真的很多,大概三四十本。我旁边一同学塞了满满一书包俩布包还是没能塞完,她还挺羡慕的盯着我看了好一阵子。
我炫耀似的把口袋撂地上,把书一摞一摞的堆上去,收起口袋,扛着就走。老妈怕这么多书压坏了她的宝贝女儿,嘱咐了爸爸在校门口等着我,所以我只要挪到外面就解放了。却不想这原本挺近的路途被麻袋压的根本走不动路,走不动就拖呗,拖不动怎么办,看来只能呼救了。
我无精打采的耷拉个脑袋站在大太阳下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无奈的是,周围全是被书本压弯了腰的可怜虫。
李恒的出现,就是一股清流。
目测1米80以上的大个子,简单的白t恤黑裤子白球鞋,没拎东西也没背书包,看起来挺能承重的样子。
我瞅着他,心里掂量着,拎这一麻袋书应该不成问题。
于是起身迎了过去。
那时候,他从教学楼前面的小桥走过来。
可能是逆光的原因,我看不清他的五官,只见一道白光缓缓朝我走来。然后在光影的交错中,逐渐抽丝剥茧,慢慢浮现出他本来的面目。
那个瞬间,我清楚的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
犹豫的朝前迈一小步,又低着头退回来。
在嗓眼里打了好几个弯的话,最后还是咽了下去。
这时,我自以为早就甩掉的同桌追了上来,一阵风一样,她拦住了他,说出了我未能说出口的话:“同学,帮我拎一下书好吗?”
他回头,我抬头,时间在一刻定格。我想,世界上终究还是有一见钟情这么一回事的吧,不相信,不过是还没遇见这样一个明朗帅气,笑起来眼里仿佛盛着漫天星光的男生。
他从容的接过她手上提着的袋子,笑了笑,说:“背上的也要我帮你拿吗?”
她愣愣的摇了摇头。
我缩在墙角,从没有像现在一样嫌弃过自己。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听过我妈那些奇怪的说辞,再没拎过那么土的麻袋。我开始喜欢买衣服,开始喜欢弄发型,喜欢买各式各样的护肤品,但我最后还是放弃他了。因为有一天,他来我们班,打开门站定,明明只是想要找个人而已。尖叫声却此起彼伏,从第一排响到了最后一排。突然间就看清了我们之间的距离,那么远,那么远,既然打从一开始就不可能的事,那么打从一开始就不要开始。
我一直以为自己早已忘记了他,今天,才终于明白,那些心动的瞬间,那些让你心动的人,是永远不会忘记的。他也许只是被暂时压在了心底,但终归还是存在。
命运终会卷土重来,该遇上的人,该爱上的人,怎么也逃不开。
晚上,翻来覆去睡不觉,我说:“妈妈,给我讲一个故事好不好,你讲一个故事我就睡着了。”
妈妈翻过来,说:“好呀,妈妈来给你说你小时候的故事好不好呀。”
我说:“不干,你都讲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我都快会背了。”
她又翻过去,说:“不听就算了。”
我问:“妈妈,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
妈妈说:“有哇,我最喜欢你爸爸了。”
我说:“爸爸不算,就是那种小时候喜欢的,是初恋。”
妈妈说:“那也有啊,不是都有那么一个隔壁班的男生吗。皮肤黑黑的,个子高高的,笑起来有酒窝,还会打篮球,身上总是有一种洗衣皂的清香。每当我穿了一件漂亮的花裙子,戴了一个漂亮的新发卡,还是心情特别好,特别糟的时候,总是一不小心就溜达到他们班了,总想着,这样是不是就能碰到他了,无论多大的事,只要能看到他,好像就没那么重要了。”
我问她:“那后来呢?”
她说:“后来,毕业了,我就顶替你姥姥去上班了。你张玲阿姨知道我喜欢他,就把他约出来了,说,你在这里等着。静静马上下班了就出来了,她有话要对你说。他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过倒是傻乎乎的在那里候了好久。待我出来,看到他,不知道怎么了,头脑一热就说了一句,你也在这里呀。他愣了一愣,然后笑着点了点头。已经是挨晚了,他送我回家,一路上,我们什么都没有说,却好像说了很多很多的话。你能明白那种感觉吗,只要知道那个人在自己身边,就觉得很安心。”
她说:“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后来,我嫁给了你爸爸,我现在过得很幸福。”
我问:“你不后悔?”
漆黑的夜里,我看不见她的眼睛,只听得见她的声音,轻轻的,柔柔的,像那天夜里悄悄吹进屋子里的风。
她说:“我不后悔,只是有点可惜,明明那么喜欢过的人,到最后,他却什么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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