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傍晚,船停靠在了墨商东北部的港口镇“梅花镇”。
梅花镇,因盛产各式梅花而得名。这里有春夏秋冬梅,红橙黄绿梅,还有一种四季开的特殊品种——蓝靛紫。但在镇上最受欢迎的,依然是传统的红色冬梅。墨商人对这种梅有一种特殊的情怀,他们认为它高洁、纯粹,是花中的君子。
而梅花镇的人们,在这份情怀之上,还有一份更深的情愫。曾经,神代末期,在这个镇上居住着一位伟大的女性。她致力于兽灵文化和人类文化的沟通,为南方人类与北方兽灵的友谊倾尽了一生。在文化的相互交融,相互理解之下,兽灵与人类的纽带与桥梁更加牢固。可以说,是她的努力为两族人民,特别是原本贫寒的梅花镇带来了充满希望的新生活。
而她的名字,叫做梅一。
“一点寒梅深深念,一声阿一切切思。”这句在墨商广为流传的诗句,表达的就是人们对她的感激和思念。
“《筝岚传》里也有梅花的暗香。梅一寿终,她最后的学生飞鸟扛起了文化交流的重任,与主角炎筝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殷知火生戴着霜飞逸的蛤蟆镜,躺在公共沙滩椅上,“这镇真是太美好了,要是离心能在这里下船就好了。”
“时过境迁,物非人非,我劝你还是不要对梅花镇抱有太美好的幻想。”霜飞逸躺在另一张椅子上,在手中不断变幻着冰花,以之解乏,“别到时候,真的给你机会走进梅花镇,你只能是满目疮痍。”
“叮铃铃铃铃……”船上响起狼牙月特有的狼铃的铃声,那是即将起航的信号。
“还有五分钟就要起航了,看来离心是不会……”霜飞逸话到一半,声音戛然而止。只见离心缓缓自船舱中走出,在甲板上没有片刻停留,只朝着登陆口而去。
“走,我们快跟上。”霜飞逸立即翻身起来,招呼殷知火生道。
“要不是他是敌人我还真想谢谢他。”殷知火生激动地跳了起来,“梅花镇万岁!”
二人紧跟着离心走出港口,港口之外便是一片市集。由于是傍晚时分,摊贩们已经开始整理东西,但仍不忘朝着刚从港口中走出来的人们吆喝叫卖。
“看看这把梳子吧,取千年梅树的躯干制成……”
“梅子干儿,梅子干儿,又酸又甜的梅子干儿。”
“梅花镇文化衫,便宜又实用,留作纪念、赠予亲朋的最佳选择。”
“你这支笔还不错嘛。”离心突然在一家卖毛笔的摊前停下,拿起一支笔把玩起来。
“这位客人,您眼光不错呀,一看就是书法大师吧!”笔贩子连忙奉承道,“原价九百九十八纶,我急着收摊儿,就收您九百纶您看怎么样?”
“可惜了,我这儿只有狼币。”离心回道。
“狼币也行,九十狼币。”
“行,这支我要了,我再看看别的笔。”
说起来,墨商的货币还挺有意思的,分为羽、扇、纶、巾四种。十巾可换一纶,十纶可换一扇,十扇可换一羽。一扇差不多就是一狼币,但民间的普通交易用得最多的还是巾和纶。
本着“礼貌”的原则,霜飞逸和殷知火生也停下来,偶然驻足在一家旧书摊前。在霜飞逸看来,眼前不过是破破烂烂的废纸堆。但在殷知火生的眼里就不同了,金山银山都比不过这旧书摊!因为在旧书摊里,很可能淘到已经绝迹于世的书——而在正规书店里,千金不可求!
特别是异国的旧书摊,更加神秘莫测。
“这是……”殷知火生的眼前突然产生了金光闪闪的幻觉,他心地捧起一本书,瞠目结舌道,“索……索……索之文原版的《飞鸟集》!”
“要吗,一狼币。”旧书贩瞄了他一眼,直接问他要狼币。
“要要要!”殷知火生立刻递过一狼币。
“谢谢惠顾。”旧书贩面无表情地接过钱。
“哎,你还真是个书呆子。”霜飞逸摇了摇头,笑叹道,突然他的笑容僵住了,“离心呢?!”
“啊?”殷知火生也惊慌地朝毛笔摊看去,离心果然不见了踪影。
再往前看去,市集的尽头是一个三岔路口……
“您好,请问一下……”霜飞逸连忙往毛笔摊跑去。
“我是卖笔的,不是卖情报的。”笔贩子冷冷道。
“我要这支笔。”霜飞逸会心一笑,轻车熟路地拿起一支笔。
“二十狼币。”
“给你五十,不用找了。”
“哟呵……问吧。”笔贩子收起钱,嘴角露出笑意。
“刚刚那个看笔的黑斗篷的人去哪儿了,你知道吗?”
“他往左边那个岔道走了。”
“好咧,谢谢您!”
“不客气,欢迎下次光临。”
“阿生,我们走。”霜飞逸招呼道,加速朝笔贩子指的方向走去。
“喂,你刚刚叫我‘阿生’了……没问题吗?”殷知火生心中一紧,撵上霜飞逸,在他身旁声说道。
“你也别太敏感了,这里已经是墨商的地界。狼牙月还不至于因为一个学生逃役的事情通告墨商。”
“那就好。”殷知火生松了一口气,“那我也可以叫你飞逸了吧。”
“嗯……”霜飞逸明显顿了一下,“可以倒是可以,但我总觉得有点奇怪……要不你叫我‘飞逸哥’吧。”
“好的,飞逸哥吧。”殷知火生笑道。
“是飞逸哥!”
两人沿着左边的岔道一路追寻,却没有发现半点离心的踪迹。
“难不成那笔贩子把你给耍了?”殷知火生气恼地问。
“不。”霜飞逸恍然明白了什么,“是我太大意了,忘了他们那帮人会蛊惑之术。”
“现在怎么办,等他自己出来吗?”
“那肯定不行。我们可以找个偏僻之处,主动引他出来。”
“能行吗?”
“至少他不会在繁华的街道上动手——之前流诳不是说了吗,在做好万全的准备之前,他们不会与整个狼牙月为敌。换而言之,他们现在还没有与一国之力相抗争的实力,自然也不敢惹恼墨商。”
“但再换而言之——当他们做好准备……”殷知火生表情凝重地看着霜飞逸。
“没错,当他们做好准备,他们就可以明目张胆地向狼牙月宣战。”霜飞逸也是面色铁青,“如今狼王刚刚成年,王权与原摄政王——也就是现在的议事阁长老的权力还在交迭之中,正是狼牙月最薄弱之时。狼牙月广阔富饶,没个三五年是安定不下来的。离心他们最近动作如此频繁,想来也是看准了这个时机……”
“那我们就更得抓紧了。”殷知火生耳边嗡嗡作响,脑子里不断闪烁爆炸的景象和旧炎溪村的废墟,“他们已经践踏了我的故乡,我不能再让他们践踏我的祖国了。”
“啊啊啊……”天空之中突然传来乌鸦的鸣叫。
霜飞逸循声抬头望去,只见那乌鸦羽色黯淡无光,腿杆子上绑着个竹制信筒。
“是雷先生的信鸟。”霜飞逸欣喜万分。
那乌鸦见了霜飞逸,盘旋两圈,缓缓降下,落在了霜飞逸的臂上。
霜飞逸拆下信筒,取出一张信纸。
“嗯……这下事情要好办多了。”霜飞逸的眼中隐约闪烁着某种名为“花痴”的东西,“雷先生给我们带来了重要情报——离心来梅花镇,是为了到镇上寻找某样重要的东西。也就是说,他暂时不会离开镇子。”
欣喜之余,霜飞逸拿出了刚刚买的笔,“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说着,他轻抚了一下乌鸦的脑袋。乌鸦张大嘴,嘴中乌黑一片,甚至胜过它的羽色。霜飞逸将笔尖伸入乌鸦嘴中,再拿出来时像是蘸了墨一样。霜飞逸随即提起笔,在信纸的空白处附上回信。
“去吧!”弄好回信后,霜飞逸放飞了乌鸦。
“那乌鸦莫不是一种叫‘墨鸦’的灵兽?”殷知火生有些惊讶地问。
“你还挺识货的嘛——没错,那就是雷先生饲养的墨鸦之一。”
“之一?!”殷知火生大惊,“那可是及其珍贵的灵兽啊——等等,被那只老鼠咬死的不会也是……”
“是。那只老鼠咬死的也是墨鸦。”
“真是个暴殄天物的畜生!”殷知火生愤愤地说道。
“可不是吗——而且,我看刚刚那只墨鸦羽色稍显暗淡,想来是知道同伴去世,伤心所致。”
“唉……”殷知火生哀叹一声,一时无言。
“既然离心不急着走,我们也就不急着找他了。先找个客栈落脚,明天一早我们去找医师。”
“把我的事放在前头,没关系吗?”殷知火生总觉得有些不安,“大敌当前,这……”
“没关系——你的手要是继续这个样子,也帮不上什么忙,反而拖累我,不是吗?”霜飞逸开导道。
“嗯……我明白了,飞逸哥。”殷知火生见霜飞逸态度坚决,也不好再说什么。
“走吧,我们去找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