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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nba,詹姆斯、韦德、安东尼……03白金一代刚刚诞生,艾弗森、科比、纳什、本-华莱士……96黄金一代还处于当打之年,但论影响力,都比不上上一年度进入nba的姚明,还有第二次复出又退役的乔丹。吃饭的时候,看一场nba比赛是常规节目。学校门口一排的小饭馆,吃饭的几乎全是学生,碰上绝杀之类的剧情,每个饭馆异口同声的发出尖叫和惊呼声,吓得满街的麻雀乱飞。
高中,家境好一点地同学陆陆续续的用上了小灵通或手机,大部分的同学还是买i电话卡,在学校的电话亭给家人和朋友打电话。除此之外,写信和qq也是那个年代最盛行的通讯工具。我和林频频、李晓萍、周晴雨写信比较频繁。使用qq要去网吧,原来初中的同学也都用上了,可以群聊,而我对网吧总是敬而远之。不管打电话还是聊qq,想定时定点联系都很难,双方只能约好固定的时间,守着电话亭或电脑。
开学后不久,学校组织了校园歌手比赛,我报名参加了。经过预赛、初赛、正赛,我获得了第二名。同学们给我一个外号——歌王,这外号叫了很久,直到现在还有高中同学这样称呼我。我把消息告诉林频频,她说会给我惊喜。
不久后的一天,我在上语文课,林频频出现在窗户边。她穿着碎花长裙、白色耐克运动鞋。我看到她,喜忧参半。喜的是我们久别数月的重逢,忧的是我一身不喜欢的劣质的衣服。我感觉像长大后的闰土遇到了鲁迅。她说,她父亲为诉讼欠钱不还的客户来清沙,她跟来看看初中的老同学。
那天中午,我和林频频,以及原来初中的同班同学几个,在镇上的华莱士吃炸鸡,我请客。之后,我们一起去江滨公园游玩。公园,雨雾蒙蒙,我们聊了许多新学校新事物,我只记得在雨雾之中林频频雪白的脸和乌黑的眼睛。她坐上她父亲的轿车的时候,我们跟她挥手告别。
那一次的相见,竟然是我和她少年时期的最后一次相见。很多年后,高中毕业、大学毕业,到明州桃源乡志愿服务一次回东星乡的时候,我和林频频才又一次重逢。高中的那次重逢,陈奕迅的《十年》响彻大街小巷,再一次重逢,《十年》已经成为了经典老歌。
她走之后,我们的信件越来越密集,从谈天谈地到谈恋爱。对,谈恋爱。信里,她说,她爱我,不知从几时开始,懵懂的状态持续了很久,她确定是爱了。我说,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她说,她流泪了,等待了多少个日夜,终于等到这句话。当她答应做我女朋友的时候,我一阵欣喜,之后,不知如何是好。我们相隔两地,除了文字和声音寄托相思之苦,其它就什么都没有了。发现,拥抱、亲吻,对于情感的宣泄和维系多么重要。
时间,对于伤口来说,它是一副良药,对于异地恋来说,则是一把匕首。我和林频频,其实,刚刚开始,就意味着结束。那时,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我们会天长地久、永远在一起。我们从小学认识,那么多年的感情的积累,根深而蒂固。朦胧的感觉,很美。有一派诗人,北岛、顾城为代表,写了很多朦胧诗。我尤其钟爱顾城,钟爱他的《一代人》《远和近》《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等等。当朦胧被打破,所谓拨开云雾见天日,我还没有做好成长了的准备。
恋爱的感觉,是牵肠挂肚?是日夜思念?还是其它什么?我所在的清沙距离频频所在的鸿丰100多公里,其实也不是很远。我很多很多次冒出了去看她的念头,始终没有成行。我给自己很多很多的理由,那些理由都不值得一提。我到底是真的爱她?是因为她爱我我才爱她?还是我爱她却不懂得如何去爱?我当时并不知道,现在依然不确定。
清沙的四季可以整成两季,一季夏天,一季冬天。经过夏季的煎熬,我渐渐融入清沙的生活。相比于在东星的张扬,我想重新塑造一个内敛的自己,在动与静的两端,品位不一样的人生。高中,对仪容仪表管得不严,我又留起了长发,遮住眼睛,盖下半边的脸庞。确立恋爱关系那会,每周,我至少能在校门口的传达室收到一封信,那是林频频从鸿丰寄来的。我喜欢在学校操场边的白桦林下拆开信封,独自阅读她写的每一个字,字里行间有深情、有幽怨、有日常点滴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