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森林喵,你们可以叫我绿头大人哈哈哈~
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本小说,我也因此认识了很多很好的朋友们!我知道在如今的网文大环境下谈梦想什么的有些矫情,很多作者都是奔着赚钱和养活自己这个目的来写文的。
我刚刚开始写的时候,我的一个作者朋友和我讲,其实我可以炒作一下,比如说什么萝莉作者哈哈哈,总会吸引到很多读者的哈哈哈~但是,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虽然可以靠脸吃饭,但我偏不,我就想把一个故事写好。
我知道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其实才没有,我是最棒的!),也还有很多需要进步的地方,所以呢,我会认认真真完本,将来老了的话也可以坐在摇椅上回味啊。
我最喜欢的小说就是盗墓笔记。当时我还在读高中,我爸买了一套三叔的书放在书房。我真的是憋着一口气看完的,当时看了都怕死了,一直在想,哎呀,怎么能有这么会讲故事的人,三叔真的是把笔下的人物写活了。
以至于都过去好多年了,还能有人一直记得天真、记得小哥、记得潘子……哈哈哈,不过以后要是有机会,真的想问问三叔青铜门后面的终极到底是什么。
这本小说大概会有两百万字吧?我有一个很大的笔记本,上面写满了我时不时冒出来的念头和灵感,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小故事,本子都写满了三分之二。我就想写一群伙伴的冒险什么的,感觉特别棒。
比如海贼王里的路飞一伙人。
惊悚乐园里觉哥的小队伍,末日乐园里039和伙伴们,无限恐怖里的郑吒带领的中洲队,斗罗大陆里的史莱克七怪,还有三国咒里面的破一伙人。我很少看网文,因为比较挑,但以上五本真的是超级好看的!
嘿呀,又扯远了。
说回来梦想,因为就我而言,某二本大学大二学生,主修英语,辅修日语,其实一直真的是超级忙!学语言有多苦……哎,说起来都是泪。所以有时候是真忙!但写故事也绝对是真爱!
因为没有什么生存压力,所以不存在爆更求票什么一说,但我也绝对不会张狂到对读者说不爱看就滚这种话。啊,谁叫我就是个软萌妹子呢。总之会认真写!逢年过节会写番外,因为觉得很好玩!(详情参照春节晚会哈哈哈)
哦,对对对,差点忘记了,我经常会看见有作者讲,“订阅才是一本书的根本”、“什么你的票有多少这本书就能走多远”,我觉得全是放p。
一本书的根本、一本书到底能走多远,靠的不是别的,是作者对其的喜爱,只有自己喜欢,才能写出有真正感情的好书。也许我还是太天真,太不知道社会险恶了,但是起码20岁的我,是真心诚意这样想的。
啊,而且我很烦章节后面作者说里自己讲大段的话,我觉得很影响阅读体验,除了迫不得已,我都没有作者说哦。但是鼓励和意见我都有看见,谢谢大家的支持啦!
最后,没什么好说了,送一首歌给大家听吧。(春节晚会上boring和503对唱的歌就改编的是这个)
樱花樱花想见你(貌似只有网易云有)
“你不像那一位春山点墨的诗人,你只是披风戴雨俗世人,太碌碌无闻悄然度晨昏,一双眸却比诗句更动人。你也并非提剑披甲的英雄,你只是洪荒剧场的落座观众,哭了或笑了还要继续安稳过你的人生。”
我觉得这样来形容读者和作者的关系最美啦。
哎呀忘了放后面的线路!算了不放了!你都不要看了我也不要讲了!
我也是很啰嗦了,要是写文也能闭着眼就可以水几万字就好了。
说回主角团,男主的名字其实取自我高中喜欢的男生,所以一直把他写得高贵冷艳,清冷之中又带有禁欲哈哈哈……女主当然是来自我打小就有的反派梦,我真的真的好想当反派啊。
一开始猪脚团们其实也因为一口气出现太多,所以存在性格不明显的缺陷。不过我改了好几次应该也都能看出来了吧?
为了一开始的印象,我就献上自己胡乱编的小诗吧……
莫博云,大傻瓜,毒舌和尚爱装b。
巫灵姗,腹黑女,嗜血狂魔高智商。
程以寒,肌肉猪,天下第一坑队友。
林雨森,小妹妹,天真无邪使神兽。
肖北辰,结巴男,面冷心热少女心。
珊瑚哟,暴力女,皮鞭女王调教你。
大概就是这样了。
鞠躬。
笔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