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说你从没有迷恋过我的身体?”丽莎开始火了、愤怒了,她觉得罗昆就像是牛皮膏药,一旦沾上了、甩也甩不掉,现在的她是极度厌烦罗昆,看他是哪哪都不顺眼,恨不得他就此从她生命中消失。
“我是迷恋过,可我更迷恋的是你整个人,没有你在我身边,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罗昆一度想到了死,可他最终还是不甘心。
“那你怎么没去死,口口声声说为了我,愿意付出生命,你倒是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啊!”丽莎已经到了抓狂的地步。
“丽莎,我不是不想为了你而去死,可我就算是死,那也要死得有价值,不能随随便便就离开你,我怕没有了我,你会被他们所欺负,那样我在黄泉路上也不会安心的。”罗昆就是没有放手的意思,他这次回来,就是要让丽莎对他回心转意,风聆筝不拿丽莎当回事,他正好与风聆筝相反,是太拿丽莎当回事了。
以至于失去了自我,丽莎做什么都是对的,别人做什么都是错的,罗昆一点都不怨丽莎讨厌他、甚至要他的性命,他憎恨的是别人,是那些不把丽莎放在眼里的人。
他在心里偷偷发誓,一定要让那些人,在将来的某一天,跪在地上求丽莎的原谅。
一个人太在乎另外一个人后,就会变得太痴狂、比疯子还可怕。
“你好自为之吧,我希望你别出现在我面前,赶紧滚回去,不然休怪我对你不客气!”丽莎愤怒的扔掉了电话。
罗昆要长相没长相、要身家没身家,自己当初真是瞎了眼,就为了那该死的欲望,委曲求全的跟他一起好了那么些年,自己是蠢到家了,想起在一起的那些画面,丽莎都作呕得快要吐出来,胃里是翻江倒海般的难受。
丽莎,我不会放弃你的,你等着,我很快就会从黑暗中走出来,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你、还有他的面前。
在阴暗的角落里,罗昆脸上露出狰狞的笑,他要彻底让丽莎喜欢的人消失在这个世界。
罗昆天真的以为,那样丽莎再无寄托,一定会选择重新投入他的怀抱。
可丽莎是有多面性人格的,她怎会再看上罗昆。
在她眼里,罗昆什么都不是。
再说,罗昆能对风聆筝做出什么来,他连风聆筝一根头发都碰不到,更别提让风聆消失在丽莎面前。
罗昆,想不到你爱我爱得如此癫狂,可对不起,我不领你的情,丽莎的眼里渐渐露出了杀意。
她拨通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喂,帮我送一个人上路,价钱好说。”
挂掉电话后,丽莎马上往对方的账号里汇入了一百万,事成后,还会再奉上后期的酬劳。
罗昆,你该知足了,你的人头在我眼里至少值了好几百万,要知道很多人在我眼里,是分文不值的。
丽莎敛去冷冷的笑意,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可最终仍旧控制不了自己。
她觉得自己做得是天衣无缝的,对方必定会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结束掉罗昆的性命。
“丽莎姐,你何事笑得如此开心?”风烟走进丽莎的房间,看着她脸上不明的笑意,总觉得透着一股阴森的气息,可也就只是刹那的感觉。
“烟儿来啦,我想到明天要去见你哥,心里就开心不已,你要不要一起去?”丽莎并非是随意找的一个借口,而是她打定主意明天无论如何也要见上风聆筝一面。
“我肯定要去哇,好久都没见到二哥了,都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忙得连我这个妹妹都给忘掉了。”相较于风天宇,风烟最爱的还是自己的二哥。
每次旅游完后,她从不会忘记的就是给风聆筝带礼物,当然风天宇也有份,不过总是给人一种厚此薄彼的感觉。
风天宇的礼物,风烟基本就没花什么心思去挑选,而风聆筝的礼物,风烟是经过一选再选才下手购买。
她要带给风聆筝的礼物,必定是风聆筝最满意的。
“烟儿,你别逗了哈,你二哥忘记谁都不会忘记你的,像我和祺儿在他眼里,现在连个过客都不如。”丽莎眼眶湿润,她倒不是演出来的。
“丽莎姐,只要有我在,谁也别想代替你进入风家。”风烟认定丽莎就是她的二嫂,尽管发生了那么多事,风烟还是觉得丽莎是最有资格配得上自己二哥的。
但风烟根本没想明白,连她自己的感情都未理清楚,还要强行去管别人的事,且对方还有利用她的因素在里面。
再聪明的人也有犯糊涂时,或许当风烟有一天彻底明白过来后,她会后悔今天的自己是有多么的幼稚。
“烟儿,你是我和祺儿最坚强的后盾,我和祺儿的终身幸福就全交给你负责啦!”风烟在筝面前还是有一定说服力的,就冲筝最疼爱风烟这一点。
从小到大,风烟几乎是要什么有什么,风聆筝很少有不满足她要求的时候,当然再疼爱也不能强迫自己的好哥们去接受自己的妹妹。
这对风烟和风聆筝来说,都是最遗憾的事情。
“看我后面的表现吧,不早了,我先去睡咯!”风烟心中自有计较,一个区区李小婉,能有多大的能耐,自己前段时间不也让她吃了好几个哑巴亏吗?反正有大家的疼爱在,自己就算做得再出格,也顶多只是被他们教训自己几句而已,又不会少块肉的。
“烟儿,晚安!”看着风烟离去时的自信,丽莎脸上的笑意更深。
次日,风烟起了一个大早,平常的她可是不睡到日上三竿,是绝对舍不得起床的。
起来匆匆忙忙的洗漱完毕后,就约上丽莎,并带着祺儿一起往风家庄园奔去。
但谁会料到风聆筝比他们更早,天还蒙蒙亮就起了床,为的就是能早一点见到自己心中的女神。
风聆筝自己都觉得好笑,不是昨晚十一点过才道别离开的吗?怎么一醒来就又开始思念了呢!
自己可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那是一种想要时刻陪伴在自己心爱之人身边的感觉。
虽然很伤神,但是很幸福。
“婉儿,我快到了!”风聆筝趁着等红绿灯时,急忙掏出手机,发了一条信息给李小婉。
“我也早就起床弄饭了,就等你们来了哈!”其实最期盼的还是你的到来,这是李小婉心中最想说的一句话。
“你确定不是等我一个人?”风聆筝不开心了。
“当然最想要见到的人还是你哈!”他这么问是不是代表他在吃醋啊,李小婉的小心肝砰砰砰的一直跳。
不管啦!自己何不大胆的承认一回。
恋爱的感觉真好,记得在上大学那会儿,每逢经过那些林荫小道,几乎次次都能见到正处于热恋中、激情拥抱和拥吻的帅哥美女们。
那时看着他们,也不觉得有什么,顶多就只是随意的瞥一眼,见得多了后,连瞥都懒得瞥了。
当时的心里,完全没有所谓的羡慕,更从未去幻想过。
欣儿就不一样,她每次见到类似的情形,都会在自己的耳边唠叨几句。
说什么自己为何就找不到像那么帅的帅哥呀?为什么明明那个女生长得都不漂亮、为何她那男朋友却长得那么英俊?
每当这时,欣儿的一张小脸往往会憋得通红,很明显的是她心有不甘。
欣儿总认为自己的桃花不够,可只有自己最清楚,追求她的男同学能足足排一条长街。
自己那会儿也挺憋屈的,由于两人常常在一起上课、下课、吃饭或者逛街等等,几乎是形影不离,所以大家都清楚自己和欣儿是最好的铁姐妹。
既然是好姐妹,那传话、递信什么的工作当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自己。
四年的大学生涯,自己这个使者的工作就从未间断过。
不过也多亏了欣儿,自己在大学四年间,可是尝遍了太多的美食。
很多男同学不管自己喜不喜欢吃,为了让自己能帮他们将话或者信带给欣儿,硬是给自己塞了大包小包的美食,还时常请自己和欣儿出去吃饭。
在那四年里,自己这颗电灯泡可比一千瓦的要亮多了。
可总归也挺别扭的,明明知道欣儿不会接受他们,但还是要厚着脸皮跟着欣儿一起去接受他们的邀请。
尽管每次都是欣儿生拉硬拽带着自己去的,但总觉得太对不起那些男同学。
他们破费完后,却什么都得不到。
但用欣儿的话来说,一顿饭对他们那些人根本没什么,是他们自愿的。
好在欣儿有自己的一套交谈方式,每次虽然无情的拒绝了别人,但是过后还能成为很好、或者一般的朋友,就算连一般的朋友都不是,那至少不会令对方仇恨。
关于这一点,自己对欣儿是佩服的。
若是换做其他人,说不定都被硫酸泼脸了。
校园的日子是美好的,偶尔是会想起家里的不幸,可大多数时候都是轻松的,并无太多的压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