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云是一个男孩,戈壁滩上长大的农民。1983年冬,在他四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亲眼看到父母在大街上漫骂、撕打,像八路和鬼子狭路相逢一样。
母亲走后,家境一不如一,父亲的脾气却一比一大。他先是用木棍抽打阿钟的屁屁,然后用耳光抽打他的面部,用皮鞭抽打他的全身。他生气的时候打阿钟,开心的时候骂阿钟,教训阿钟。当然,在一个穷苦而又离异了的家庭里,开心的时间总是越来越少。邻居们对阿钟的哭声早已习以为常,就像是村里的狗叫声,如果有一没有听到他们反而会觉得奇怪。
阿钟一直盼着自己快快长大,长得比父亲还高,还壮实,这样就可以养活自己了,就可以不再害怕父亲了,他可以揪住父亲的衣领大声地质问:凭什么都要莫名其妙地打我?就因为我是儿子你是爹?他还要把左邻右舍都叫来问一问:凭什么对一个孤儿的处境不闻不问,到底还有没有人性?即便是家里喂养的一头牛,一只羊,一条狗,也不能这样打呀!到时候打成了疯牛病、羊癫疯、狂犬病,那也是要危害社会的呀!
随着阿钟逐渐顽固地长大,学到的知识越来越多,他对自己心中的想法也越来越产生了怀疑。棍棒之下出孝子。老子打儿子,经地义。清官难断家务事。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阿钟开始沉默寡言,学会了饮恨而自爽。他恨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界,恨这些行尸走肉般的人类,他发誓终有一,要离开这片肮脏的土地。
阿钟印象最深的是关于馒头的事。父亲不会做馒头,他也不会。父亲对阿钟管教很严,每放学回家后,除了做饭就是做作业,从来不许他到外面去玩耍。父亲那样他的衣裤鞋袜就会烂得很快,而他又买不起。当然阿钟很听话,很乖,因为他怕那挂在墙上的皮鞭。所以他也就没有机会到外面去参观学习。只是偶尔在学校里看到其它同学吃着软乎乎的馒头时,他很不服气。他只会把面和一和,再用擀面杖压出一个圆饼,放在铁锅里用火一烙,弄个半生不熟就开吃。凭什么别人就可以吃香喷喷的馒头?**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阿钟暗暗发誓,一定要学会蒸馒头。为了改善伙食,为了争一口气,最重要的是为了让父亲在一的忙碌之后可以吃到可口的饭菜,这样他的心情也许会好一些,落在阿钟身上的皮鞭也许就会少一些。因为自卑阿钟患上了严重的口吃,从来都不会一句完整的话。但这些难不倒他,他可以偷偷地学技术。他知道邻家的回族阿姨每中午都在蒸馒头,就在中午时分找到各种理由去她家办事。揣摩了几之后,他终于明白了一些道道。鼓足勇气在阿姨那里要了一些发面头,回家就开始自己动手做了。弟一次面发的过了,馒头蒸出来是酸的,被父亲暴打了一顿。弟二次面发得不够,馒头做出来是生的,又被父亲狂揍了一顿。就这样反反复复,阿钟挨了无数的皮鞭,依然没有做出一顿像样的馒头。他很迷惑:难道真的就像父亲的那样,我是个一无是处的饭桶?我是个百无一用的杂种?
在阿钟十二岁那年,因为馒头没有蒸熟,父亲又把他狂抽了一顿。他像一堆烂肉一样瘫在地上,闭上眼睛不停地shēn yín着,任皮鞭雨点般洒落在身上,他没有哭,那样只会让父亲更加凶猛。没有挣扎,因为他明白自己根本就无处可逃。父亲大概以为他要死了,或者是他也打累了,终于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扔下皮鞭上床睡觉了。
潮湿的土地上有一丝丝凉气传来,让阿钟感觉到自己还活着。如果想要继续活下去,就必须要改变。他无法改变父亲,改变世界,无法让自己拥有经纬地之才,金刚不坏之身,他晕晕胡胡地想道:“我可以逃离呀!以前几次离家出走都被父亲给抓了回来,那是因为我挨不住饥饿总是往有人的地方跑,又不会谎,他们一问我就把自己的高贵出身地给了出来。这一次我要改变策略,往没人的地方跑,即便是在雪地里冻死,在树林里饿死,在河水里淹死,也比在这里活活被父亲打死要爽啊!我一定要逃,逃,逃!”
房间里传来父亲的打鼾声,机会来了!阿钟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穿上毛衣,走到灶台边拿起一盒火柴装在塑料袋子里,放在贴身的衣兜里,他义无反顾地出发了。
气很糟糕,淅淅沥沥地下着雨。他眯着眼睛,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不知道要去哪里。但他知道在那太阳升起的地方,有一座很大的山,她像空一样蔚蓝,必定也会像神仙一样宽容,虽然此刻看不到,但阿钟知道她就在那里等着自己,从来都没有放弃过,他甚至都能感觉到她的气息,温暖而恬静。雨水冲刷着阿钟的眼泪,他的伤口,他的灵魂,他觉得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他不属于这里,他应该和山上的神仙呆在一起,他暗自道:“我怎么到现在才醒悟呢?”
由于严重的营养不良,虽然已经十二岁了,阿钟却比同龄人整整矮了一头,他还患有夜盲症,俗称鸡眼病,在光线昏暗时就变成了睁眼瞎。他在树林里沿着河边走着走着,就黑下来了。雨也停了,浑身也湿透了,幸好现在是八月间,草场上的草都被砍倒了,堆成了一个个草垛,那里面的草仍是干燥的,阿钟用它生了一堆火,又从附近庄稼地里偷了几个玉米棒子烤来吃,把衣服烤了烤,趁着地面余温还在,他搬来一个草垛当成被子盖在身上,当房,地当床,美美地睡了起来。蚊虫很多,几乎覆盖了他身上的每一个毛孔,但这并不能阻止他进入梦乡,一想到自己已经脱离了父亲的魔爪,马上就会迎来新的生活,他浑身的细胞都无比轻松惬意,它们把蚊子当成了在外辛苦劳作了一的亲人,把好吃好喝的全都掏出来犒赏三军。
弟二,一片寒风把阿钟给刮醒了。他哆哆嗦嗦地爬起来,才发现这鬼气虽然白秋高气爽,夜里却能冻死人。浑身奇痒难耐,长满了大大的疙瘩,这大概是大自然送的见面礼。光已经大亮,出发吧!
就这样,靠着玉米棒子和一路上的野果,阿钟走了七,终于来到了让他魂牵梦绕的山上。这山来也怪,本来是蓝色的,可是越走近颜色越淡,等他爬到山上时,它彻底变成了土灰色。山上光秃秃的,除了石头就是土,连一颗草也没有看到。神仙在哪里?阿钟似乎有些明白,“这是神仙在考验我的意志力,人家是经历了几千年的修炼才变成神仙,我这才走了七又怎么能够见到她们呢?”抬头看去,远处的山还是淡蓝色的,山顶上覆盖着圣洁的雪,那里才是神仙生活的地方。阿钟咬咬牙,又上路了。只是肠子特别不争气,它们似乎对玉米粒过敏了,吃下去什么样子,拉出来还是什么样子。但这一切难不倒阿钟,梦想的力量驱使着他一步一步向雪山走去。
山腰上有一些牛羊踩出来的便道,他走走停停,连滚带爬,三后终于摸到了冰清玉洁的雪,他抓了一把雪塞进嘴里,一股清凉的甘甜直接泌入心脾。他已经三没有吃什么东西了,只靠饮水与草根充饥,早已饿得摇摇晃晃,眼冒金星。一口雪进到肚子里,就像吃了琼浆玉液一般,整个人立刻精神了起来,果然不愧是神仙之物。大吃特吃一番之后,他义无反顾地向雪山顶上爬去。
不知走了多久,脚下一滑,他一头栽倒在雪地上,雪花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脖子,他的手指,他的后背,他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孩子,你终于到家了,睡吧,你太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