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的阳光金色灿烂,洒落在这片沧桑的大地上,地里的碧草上沾染着晶莹的露水。
几只白鹭停靠在树梢上歇息,丛林里时不时发出虫鸣鸟叫声,莽荒大山气氛一片祥和。
距离莽荒山脉深处bào luàn开始,已经过去十数天了,从大荒深处开始蔓延向四方的兽潮终于结束了。
它们各自分散扎根在这片辽阔的大地上,大山里种族之间的某种秩序hé píng衡重新构建。
王氏部落,最初的那段日子,老族长还是不放心,怕兽潮会再次降临王氏部族这片区域,他仍然是让狩猎队的人去数里外放哨巡逻。
连续几天安全的消息传回部落,甚至他们有一次大胆地往前越过一些丛林,前方的景象让他们喜出望外。
他们发现一些小动物开始悠闲地吃草,树梢上也有一些鸟雀在欢快地鸣叫,这片丛林似乎重新回归了宁静。
远处高耸入云的莽荒大山里,云雾缭绕,那里也是同样一片安静祥和。这种种迹象表明,兽潮应该真的是退去了!
他们把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族人们,族人们都心情大好,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了!
中年妇女们在一旁双掌合拢作祈祷状,闭着双眼,内心在默念感恩上苍。
而族老们则纷纷走进部落深处的石屋,在祖宗的牌位前,恭恭敬敬地插上几根香,以感谢祖宗在天之灵的保佑。
训练场上,一群少年在努力练习各种兵器,那里时不时发出兵器铿锵碰撞声。
若是能够熟练使用wǔ qì,当面对一些山里的猛兽时,能大大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和实力,这是他们以后生存的倚仗,少年们不敢有丝毫懈怠。
有七八个少年在两两捉对训练,其中一个正是王铮,部落三个踏入启灵境界的后辈之一。
他沉着冷静,手上拿着一米多长的骨棍,跟他对峙的是另一位少年,他也同样拿着一柄相同的骨棍。
王铮突然发力,操起骨棍横扫了过去,带起一片风声,对面的少年双手持骨棍稳稳地接住了这一攻势。
对面的少年接住这一棍的瞬间,两只手臂骤然发力由下往上挑,他的骨棍滑动起来,将王铮的棍头猛地挑起向空中。
一股挑飞空中的力道从王铮的棍上传来,他猝不及防之间身体有些不平衡,双手微微麻痹,手臂随着骨棍轻微地往后摇摆。
对面的少年乘机一棍横平,如猛虎下山一般横直飞来,棍头撞上了王铮的胸口。王铮受到这种冲击,身体几个踉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那位少年小跑了过来,伸出了一只手把坐在地上的王铮拉了起来,两人相视一笑。
王河轻轻地拍了拍王铮的肩膀,笑眯眯道:“王铮,你的棍法还要多加练习,我赢得太轻松了!”
“嗯嗯,好了好了,河哥你最厉害,我们当中你的wǔ qì用得最好可以了吧!”王铮倒是没有不高兴,反而是揶揄道。
“这话可不能乱说,你忘了王轩那个变态了吗?我跟他比起来差远喽!”王河吐吐舌头,一脸无奈状。
“是啊,他现在都没找我们练习wǔ qì了,王轩那小子的对手已经不是我们,而是叔叔他们了!”王铮附和道。
他们倒没有想和王轩比试的念头,那小子跟他们差距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王轩从小神力惊人,初学wǔ qì便是悟性极高,很快就可以跟叔伯们打得不相上下。
这也就算了,最让人无语的是,他还天赋异禀,初次踏入启灵境界就连续开启三道元穴,这种恐怖的潜能出现以后,他们早就把王轩当作妖孽看待了。
王轩跟他们注定不是一路人,王轩的路可能是在莽荒大山外,甚至更远的地方……
而这群小孩子他们的见识有限,在这浩翰辽阔的天地之间,无数的族群乃至人族之内,王轩这些表现只能说还算不错,比他还要逆天惊艳的人当然有,甚至还不少!
而此时,部落正前方数百米远的地方,几个王氏男子正在跟王轩演练wǔ qì。
然而他们根本无法当王轩的陪练,少年只用了数成力道,一柄骨棒被他随意抡起砸了过去。
对面的男子想用骨棒接下这一攻势,然而从wǔ qì上传来的恐怖力道让他手臂瞬间发麻,整个人足足退出去了数米远。
他一脸无奈,苦笑道:“小轩,你的力气越来大了,叔叔已经当不了你的对手了。”
王轩站在不远处,习惯性地挠了挠后脑勺,腼腆地笑道:“没事,下次我找鸿叔他们比试去。”
几个族人纷纷竖起了大拇指,向王轩发出赞许之色。
其中一个男子更是揶揄道:“你要是能打赢王鸿那小子,阿叔做密汁烤野兔给你吃!”
“一言为定!”王轩赶紧开口应道,生怕这位阿叔反悔。
其他两个男子瞬间不乐意了,他们跟那个男子从小穿开裆裤玩到大,没见他做过好吃的野味孝敬他们,今日倒是对小轩这么大方!
他们两个瞬间扑了上去,把那个男子扑倒在地,他们在地上胡闹折腾,几个叔叔辈的人像小孩子一般打闹,这一幕惹得王轩笑不拢嘴。
这次兽潮过后,周围莽荒大山里的恐怖凶兽几乎消失殆尽,山里也零零散散有不少野兽的尸体。
王轩可怜兮兮的眼神看了老族长好一阵子,老族长最终还是准许了王轩跟着王宇弓等人去莽荒大山,只是临走之前在王宇弓耳朵前唠叨了好一阵子才让他们出发。
王轩和王宇弓等数十个成年族人,他们警惕着周围的情况,然而周围连野兽都看不到几只,只是地上散乱的野兽尸体越来越多。
王宇弓和族长等人猜测的没错,那场席卷莽荒的兽潮让这里的野兽也遭受到了灭顶之灾,甚至盘踞这里的一些凶兽也可能难以幸免!
小白狐一身雪白的皮毛,毛茸茸一片缩在那里就像毛绒球一样,王轩出来了,它也跟了出来。
白黎蹦蹦跳跳地往一处方向跑去,嘴里发出呜呜的低鸣声,回头看了看王轩,并且用前爪指了指某个方向,示意王轩等人过去。
他们顺着白黎的指引,往前边的丛林里走去,族人们都是按耐不住内心的喜悦,紧随其后。
白黎这招财狐的名号已经在部落里传了开来,白黎指路,必有宝贝!这八字名言他们早已经深信不疑!
很快,他们被前方不远处的画面震撼到了,一头黑色的庞然大物瘫倒在地上,它的头颅上有一只巨大的犀角,浑身有着黑色皮毛。
从它身上渗出的血液染红了这周围的地面,劲部有一条巨大的伤口,上面还有一些干涸的血迹。
“这是犀角熊!它果然死在了这里!”王宇弓有些吃惊道。见到这一幕,他终于证实了自己和族长他们的猜想。
他向众人解释,这头犀角熊是以前盘踞在这里的一头凶兽,它异常凶悍皮糙肉厚,从某种程度来说比前面碰到的蛟鳞蜥还要恐怖。
族人们以前深入莽荒都要绕过它的领地,避开它的锋芒。真是世事难料,它居然就这样死了。
这种凶兽心头血是它精气神所在,也是它力量的源泉,王宇弓等人费了好大力气才割开他的躯体。
这还是因为犀角熊已经死去多时,躯体蕴含的气血力量消散,肉身开始腐坏的缘故,否则面对这这硬如钢铁一般的躯体,他们还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王宇弓收走了这头犀角熊的心头血,瞄了一眼它的头部,发现王轩已经在卖力地切割那只硕大的犀角,他摇了摇头,这小子倒是很识货,知道那是好东西!
王宇弓用一个陶罐小心翼翼地装好那心头血,继续往前方走去。
而王轩肩上扛着一只一米多长的犀角,在后面大步流星地追了上来,最后面还有七八个族人拖着熊掌正在赶来……
傍晚时分,此时夜明星稀,部落内点起了几十盏油灯,明亮的灯火飘摇在昏暗的夜色当中,仿佛是夜色海洋中的灯塔,在指引方向。
族人们在部落门口站着,他们在等待着那些外出的成年男人回家。
很快,他们迎了上去,那些外出的族人平安无事,还带回了好多野兽的尸体,有熊掌、野鸡、铁蟒蛇等等,族人们心情愉悦,开始了他们的晚餐,这注定是一个美好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