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路和淮南路交叉口二楼有一家小小的店铺,它甚至没有名字,在这个商业店铺到处都是的大城市里,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有心人除外。
店铺很小,但是隔音效果极其好,廖明朗推开红色的铁皮门进来,外界所有的汽车鸣笛声、发动机转动声、叫卖音乐声……统统消失不见,他有种迈进另外一个世界的奇异感觉。
进来之前,他注意到铁皮门上贴着一张白纸,上面印着“随手关门”四个大字,于是廖明朗顺手合上了门,连带着关上了来自外界的阳光。
屋子里有些昏暗,寂静的可怕。
要不是提前知道这是一家机构,他一定会误以为自己擅自闯进了别人的家。面前所有的摆设打扮,和住宿房没什么区别。
“请问,有人吗?”看着空荡荡的客厅,廖明朗试探性地轻轻喊了一声。
浴室里发出一些响动,很快,一个穿着大嘴猴粉红色睡衣的青年睡眼惺忪地刷着牙推开门,露出半个身子,“谁啊?”
他狐疑地盯着廖明朗,“你是?”
廖明朗注意到这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脚上穿着一双同色系娃娃头拖鞋。
“你好,请问你是顾先生吗?”他赶紧询问。
“哦,你是找庄庄的。”青年恍然大悟,刷着牙解释道:“庄庄出去买菜了,一会儿就回来。”
话音刚落,那方门把手“咔嚓”扭动了一下,一道修长的身影逆着门外灿烂的阳光走进来,又是“咔嚓”一声,合上的门板挡住了光,来人的脸也跟着显露出来。
这是个很酷的小哥,凌厉的黑色碎发,浓眉大眼,眉宇间盘踞着一股子正气凛然。大概一米七五的个头,身上穿着黑色运动衣,右手拎着一袋子绿油油的菜。
酷小哥看见了家里的陌生人,“你是?”
廖明朗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青年喷着牙膏沫子,热情地抢先道:“庄庄,这是找你的客人。”
他一说“客人”,顾庄就懂了什么意思。点点头,转个身朝厨房走去,“客人午饭吃了没有,不介意的话一起吃。”
“庄庄,除了青椒炒肉丝和麻辣豆腐再来一个土豆炖肉吧,今天可是三个人!”
廖明朗发现在这里他根本没有回答的机会,自己的话总是能被抢先。
厨房里隐约传来一声淡淡的“嗯”,廖明朗都没听清楚是不是幻听,那边青年已经开心地笑起来,继续拐回浴室刷牙去了reads;。
这两人竟然从头到尾都没有招待一声他这个“客人”。
廖明朗摸了摸鼻子,自己找了处沙发坐下来。
五分钟以后,浴室的青年神清气爽地抄着口袋走了出来,熟练地打开电视机,顺势给他倒了杯水递过去:“客人怎么称呼?”
粉红色的一坨自来熟地凑了过来,廖明朗强忍住远离他的冲动。
“廖明朗。”他礼貌地回答。
“我叫马俊豪。”青年笑嘻嘻,忽然回味过来不对劲,“廖明朗?你是廖明朗?!”
他这才仔细打量家里的来客,去掉了口罩帽子和墨镜,这张电视里熟悉的英俊面孔,可不就是大名鼎鼎的天王廖明朗!
终于认出自己了,廖明朗竟然松了口气。
“我的经纪人提前和顾先生联系过。”如果不是今天经纪人临时去处理km公司那边的事情,他也不可能一个人来这种地方。
坏庄庄,廖明朗这种大明星要来家里,居然一点风声都没有透露给自己,太坏了!
马俊豪在心里哼哼了几声,脸上更加热情洋溢:“没错没错,庄庄和我说过这事,看我这破记性,那个我是廖先生的粉丝,不知道您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当然可以。”廖明朗露出惯例式的微笑。
从进门开始,这个屋子就给他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或许是阳光太过压抑,或许是寂静的让人害怕,而现在,那份感觉被这个人给破坏掉了,他紧绷的神经放松了点。
“我听说这里的主人是顾庄先生,你是顾庄先生的亲人吗?”
他的事情不能被太多人知道,一旦透露出去,自己的名声将会受到极大的打击。
“不是不是,我只是她的朋友,顺便兼职一下助理。”马俊豪咧嘴大笑。
虽然这都是他自己一厢情愿的定位,不过马俊豪觉得大度的庄庄一定不会和他计较。这里得重点强调一点,庄庄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孩子。
尽管她的打扮“稍微”偏中性,尽管她的嗓音“稍微”低沉了点,尽管她在道上被人称作“顾先生”,但她真的是个女的。
这一点马俊豪可以指天发誓。
听见他说自己是助理,廖明朗稍微放心,他和顾先生之间有明确的合同,一旦毁约会赔偿十倍违约金,也就是一千万。他不担心这些看上去就是穷鬼的人透露消息。
二十分钟后饭菜上桌了。
顾庄手艺挺不错,至少比马俊豪强多了,因此他经常来这儿蹭饭。
“炖肉速度慢,我开了中火,大概还需要十五分钟。”顾庄看了眼墙上的钟表,给餐桌前的两人分发碗筷。
这里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顾庄夹了一筷子青菜塞进嘴里,“廖先生的事情我大致了解了点,对此你有什么打算?”
五年前的廖明朗是个不温不火的歌手,出道七年一直徘徊在三线。他的歌曲没多大特色,人们听了就忘,就算他有一张好脸,然而娱乐圈长得帅的人多如牛毛,出彩的脸蛋并没有带来多大福利reads;。
事业上的不得志让廖明朗十分颓废,有时候他甚至想放弃,好好找个其他工作,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拮据困顿。
那段时间廖明朗陷入了人生的低谷,就在他对唱歌丧失了全部热情和希望的时候,某次去饭店吃饭,他无意中遇见了一个人。
那个人的模样廖明朗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他戴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格外神秘深沉。
用着嘲讽的口气,廖明朗把自己的故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一个陌生人,那人听完之后送给了他一份礼物——棕色金属皮包装的润喉糖。
“吃下这包糖你就能拥有最好听的声音。”当时那个人是这么说的。
廖明朗当然不相信,这种大白天胡说八道的瞎话,对他这种智商正常的成年人来说没有半分作用,他只当对方是善意的安慰。
和那人告别之后,廖明朗带着润喉糖回到家,闲着没事嚼了一颗。
吃完之后,他觉得自己的喉管有些发痒,大概是糖太甜腻。当天下午他照常到录音棚录歌,等他走出去,迎接他的是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他们告诉他,你刚才超水平爆发了。
廖明朗当即心中升起一股子怪异的感觉。
第二天出门前,他盯着润喉糖看了片刻,打开包装捏出一颗塞进嘴里……
三年后,廖明朗靠着无可匹敌的音线和音域称霸整个音乐界,国内外大大小小奖项拿到手软,这时候有人开始主动邀请他进军影视界,五年后,廖明朗成了家喻户晓的天王。
他的人生很顺畅,无数人对他至高的成就报以热烈称赞,一切都很完美,完美的好像是建在泡沫上的大楼,看上去光鲜亮丽,实则随时都会摔落崩塌。
廖明朗每天都提心吊胆,唯恐这近乎“偷”来的、从天而降的馅饼某一天被上天收走,他不知道那时候的自己有没有勇气承担后果。
尽管他每天都无数遍的祈祷,危机还是来了。
大约从两个月前开始,廖明朗频频觉得自己的嗓子异样,就像是一百只毛毛虫在喉管内壁蠕动,用它们的口钳来回撕扯似的,那种奇痒难耐的感觉能把人逼疯。
每天他都要喝大量的水湿润自己的喉咙,只有这样才能稍稍缓解一点。他曾经无数次的去饭店找那个神秘人,然而那人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根本没有人知道他的踪迹。
廖明朗没办法唱歌了,他甚至不太开口说话,医生找不到他的问题在哪里,只有他自己一清二楚。
因为身体缘故,经纪人推掉了最近众多的广告、访谈以及试镜,千方打听,才从另一个混娱乐圈的人嘴巴里知道这个“顾先生”,那人随即将顾先生介绍给了他。
面前这个年轻人,几乎承载了廖明朗所有的希望。
他想了想,道:“我希望我的嗓子能恢复如初。”
“你口中的这个‘恢复如初’,是恢复到五年前的模样,还是仅仅让你的嗓子不再发痒?”顾庄道。
“当然是让我的嗓子不再发痒!”什么叫恢复到五年前,那样他所有的成就岂不是全部作废了吗!
顾庄摇摇头:“对不起廖先生,你的要求我无能为力,我能做到的,只有它变回原来的样子。”
顾庄这片地界在道上被称为“生死界”,不管阴间的阳间活儿,只要你过来,基本上都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