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不知道端木香月和褚时两人正在暗自传音,见自己师父一脸沉吟之色,还以为这是师父正在用心思量适合自己的修行之法,心里顿时充满了感激。
“师父年纪虽小,但对我却是真心实意,若来日有成,我沈欢必将师门发扬光大,绝不让师父受半点委屈。”沈欢在心里暗暗发誓。
一番交谈之后,端木香月心神一动,从幻空戒里取出一枚看上去有些斑驳的玉简,对沈欢道:“往西北方向行八百里,有个地方叫巨鹿泽,你在那里等着为师就是。这枚玉简我现在传给你,玉简中有一些修行的入门心法,你只需静下心来,将这玉简贴于额头,里面的内容你自然就能看见了。”
“修行之人果然神奇,连心法都刻在玉上,这么大一块玉,简直太奢侈了!”
沈欢暗道一声,然后恭敬地接过玉简,嘴里称谢道:“谢过师父!”
看着沈欢诚挚而恭敬的样子,想到今后这个叫沈欢的“徒弟”,或许今生都将呆在那个叫巨鹿泽的地方,整日盼着自己这个师父……端木香月突然有些不忍,总觉得自己像是做错了一件什么事似的,虽然这个“徒弟”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凡人。
有心说破,脸上却有些挂不住。想了想,端木香月轻叹一口气,而后从兽袋里取出一只半尺不到兔子一样的小兽,递向了沈欢,“这是为师早前擒住的一只三眼兽,为师就让它陪你一些时日,也免得你一个人在巨鹿泽那个地方孤单。”
接过端木香月手中的小兽,看着手掌上这只毛绒绒的,只比兔子少了两只长耳朵的小兽,沈欢很是好奇。
想到方老实说过的那只三只眼睛的狼,沈欢问道:“师父,这三眼兽和三只眼睛的狼有没有关系?”
不等端木香月说话,褚时便已开口道:“三眼兽是三眼兽,三眼狼是三眼狼,根本就是两码事。”
看着沈欢手里的三眼兽,褚时心中一片火热。这可是他在此地守候了三年,价值五十万灵石的三眼兽啊!原本他还打算沙风谷之行过后,花些灵石将这只三眼兽赎回来,不过现在,他却不用花灵石,到时候上巨鹿泽走上一遭就是了。
“也就是说,这林子里可能还有一只三眼狼?”沈欢立刻明白过来。
“是有一只,不过那一只三眼狼已被褚老先生和另外一位道友合力宰掉了。”
端木香月这时接口道。
褚时苦笑,要不是那只三眼狼,这小丫头又岂会那么容易得手。
“好了,时候也不早了,褚老先生,我们走吧。”端木香月向褚时道了一声,而后看了沈欢一眼,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出来。
从幻空戒里放出一艘灵舟,端木香月和褚时飞入灵舟。灵舟启动,转瞬间,灵舟便从沈欢的视线里消失。
“师父,一路保重!”沈欢冲着灵舟消失的方向大声喊道。
……
泽,顾名思义是一处沼泽,巨鹿泽是因为沼泽中的这块陆地形似一头巨大的鹿而得名。
这块陆地从头到尾不到两里,除开四肢,由背到腹也就二百余丈,若是一头鹿,这头鹿当然不小,可作为一块陆地,自然不够看。
有陆地的地方当然就有人,这里当然也不例外。
在这块被沼泽包围着的陆地上,住有三十五户人家,共二百八十四口人,每一户人家在这里都住了至少三十年以上,全都是从烟涛国各处流落来此。以烟涛国的富足,所谓流落不过是一个好听的名字,实则全都是被朝廷追捕的逃犯。
因为年代久远,以及罪不及子嗣的律法,再加上此地苦寒,和流放也差不了多少,因而朝廷虽明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也懒得来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自生自灭。
既是罪犯后嗣,印象中,这里应该是乌烟瘴气浑浊一片才对。实则不然,这里家家户户,所有的人都心地善良,乐善好施,只要到了这里,无论你遇到任何困难,都会得到这里人的尽心帮助,这或者也是后嗣们用这样的方式在为曾经犯下罪孽的祖上赎罪。
三十五户人住在一起,所居之地当然得有个名字,既然脚下的这块土地形似巨鹿,这名字自然而然就叫巨鹿村。
巨鹿村是真的苦寒,四周似绵延无尽的沼泽是一片咸水沼泽,一年中更有半年被冰雪覆盖,若是有谁想离开或者进来,除了坚冰将沼泽冻住之时以外,别的时间就只有乘舟进出。
如此狭小的地方,自然也没多少可耕种的土地,可耕种的土地也只能种些蔬菜,其它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只能从沼泽以外的城镇购买,包括柴禾。
上天在关闭一扇门的时候,必然也会将另一扇门打开。
沼泽里的水虽然无法饮用,不过村子里却有三处泉眼,清凉甘洌的泉水日夜不停地从地下喷出,使得巨鹿村的人不再有用水之虞。
此外,这里还生长着一种鱼。这种鱼的肉质极其鲜美,称得上是鱼中圣品,引得沼泽之外的商人趋之若鹜地来此收购,那价格也极其可观,又因这种鱼只生长在离巨鹿村四周五里的范围之内,因而这种鱼也被称作“巨鹿鱼”。
此刻,沈欢就正在吃着一条巨鹿鱼,不过他却品尝不出这鱼的美味,相反,他觉得这鱼肉吃在嘴里竟是如此的苦涩,给他一种坐如针毡的感觉,好像自己这辈子都没吃过如此难吃的鱼。
这当然不是鱼的缘故,而是沈欢自己的缘故。
谁在身无一文的时候,都不可能心安理得地坐在那里,毫无愧色地品尝着美味佳肴,沈欢也不例外。
或者那些常吃霸王餐的人不在此列,可问题是,沈欢并不是霸王,他是侠士,是扶危济困路见不平就要拔刀相助的侠义中人。
这世间有吃霸王餐的霸王,可从来没听说过还有吃霸王餐的侠士,因此沈欢心中的苦涩更是远超常人。
“来,沈小哥,把酒满上……沈小哥何故这般客气,看不起我老赵叔不是?来,吃!我们这里别的没有,可这巨鹿鱼却多的是,管够!”
老赵叔名叫赵四,是沈欢在来巨鹿村途中认识的。当时,沈欢身上最后一枚铜板都已用尽,当他面对一望无尽的沼泽一筹莫展的时候,赵四向他走了过来……
在老赵叔的劝说下,巨鹿鱼已经吃下了三条,而现在,第四条热腾腾的鱼又被老赵叔端了上来。
一条巨鹿鱼的价格,在外面已经可以置办一桌上好的席面。
看似巨鹿鱼的卖价很高,可因为这里的一切几乎都要从外面运来,这里的生活成本同样很高,即使一担柴禾的价格,也高出外面五六倍,可以说这里已经是整个烟涛国生活成本最高的地方。
巨鹿鱼虽然很多,可并不容易捕捞。据沈欢所知,即便像老赵叔这样的捕鱼好手,一天最多也就能捕捞到六七条巨鹿鱼,再加上巨鹿泽一年中有半年被冰雪覆盖,所以巨鹿村的人,日子其实过得非常紧巴。
这让沈欢觉得,自己已经吃下去的并不是什么巨鹿鱼,而是老赵叔一家人的肉。
“身上值钱的就只剩下那枚师父给的玉简……可这是师父给的,我怎么能随便抵出去?”沈欢很是矛盾。
“要不和老赵叔商量商量,跟他去打鱼……反正这里的鱼有很多,也不在乎多出一个打鱼的人来。再说,师父让我在这里等,还不知道要等多久,我总得先让自己活下来。”
打定主意,沈欢正要开口,就见老赵叔的儿子儿媳,一人抱着一个足有十两重的金元宝,乐颠颠地走进了院子,就连老赵叔那个刚学会走路不久的孙子,怀里也抱了一个,步履蹒跚地走着,金元宝不时从手中落下,而后再被捡起。
这一幕,不仅让赵四吃惊不已,就连沈欢也同样是惊诧莫名。
“这些金子……是从哪里来的?”赵四腾地一下从桌前站了起来,一脸的怒意,那目光好似在看剪径的贼匪一样。
“爹,这是外面的一个老人家给的。”赵四的儿子答道。
赵四勃然大怒,“平白无故别人会给你几个大元宝——说,到底怎么回事,今天你要不说个明白,老子就把你丢进沼泽里去,就当老子没养过你这样的儿子。”
“爹,村子里今天来了一个老头,这老头说,只要回答他几个问题,就送一个金元宝,不管是谁,不管是哪里的人,都可以回答。村子里的人都去了,连来村里做生意的客商和他们的伙计也都去了,爹要不相信,你自个儿到外面去看看。”赵四的儿媳这时很是委屈地说道。
这天底下真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赵四还是一脸的不相信。
赵四不信,沈欢却是信了,因为在醉风楼的时候,他就扮演过扔馅饼的人。不过即便是他,也从来没有一次扔出过这样多的馅饼。
“这老头究竟是个傻子还是别有目的?”沈欢在心里这样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