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乃看到这行字, 说明作者菌正在调戏某些网站滴服务器…… 如果血迹不是溅上去的,方莹这番说辞倒是行得通。可是碰溅状血迹只有一个可能性,就是凶手用钝器猛击受害人时造成的血液飞溅。这意味着行凶当时, 她一定就在现场。即使不是凶手, 也是凶手的帮凶。
但是方莹坚持自己的陈述不变,马啸知道很难撬开她的口,也尚不清楚她杀害丈夫的动机何在, 在找不到突破口的情况下决定先晾一晾她。安排两名警员把她带回局里看管起来,他再找到王玉秀详细询问儿子儿媳之间的关系。
知道儿媳很有可能就是杀死儿子的嫌犯后, 王玉秀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停地重复询问是否弄错了。她告诉马啸, 儿子儿媳是自由恋爱的一对,婚前婚后感情都一直好得如胶似漆。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 也一直都是众所周知的恩爱夫妻。
表面上的一对恩爱夫妻, 实际上却是恨不得要置枕边人于死地的怨偶。“池闪电”趴在一旁听着这些话, 觉得这真心太讽刺了!
从王玉秀嘴里也问不明白方莹的杀人动机后, 马啸转而详细询问起了当晚方莹的所有举动。他尤其要求老太太仔细回忆方莹去书房送水果碟后出来时的情形。
如果方莹就是杀死刘安国的凶手, 那么她的杀人之举肯定就是她去书房送水果碟时发生的。据王玉秀回忆,她只在书房里呆了一分钟不到的时间, 那么她应该是一进屋就下手杀了人,然后迅速离开屋子。而当她从书房出来时, 应该同时带走了凶器,并设法处理掉了它。
凶器据推测应该是钝器的一种,而没有尖或刃的钝器多半具备坚硬沉重的特点, 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够处理掉的东西。如果方莹就是凶手,她行凶后并没有离开过屋子,那么她究竟把凶器藏到哪里去了呢?
“方莹从书房出来时,手里有没有拿什么东西?”
“这个……我没有注意呢。因为我当时在看电视,只是眼角余光瞄见她从书房里出来了。
“那她从书房出来后去了哪里?”
“她直接进了卫生间洗澡。”
刘家的卫生间就在餐厅一侧,雷霆一边扭头看向卫生间的方向,一边追问:“她在卫生间里呆了多久?从卫生间出来后,又去过什么地方?”
“她在卫生间洗完澡后没有出来,一直留在里头洗衣服。直到……”王玉秀哽咽了一下才继续往下说:“直到我发现安国出了事,她才从卫生间跑来了书房。”
听完这番话,雷霆立刻带着“池闪电”直奔卫生间,“快,这里再找找,看还能不能再发现残余的微量血迹痕迹。”
“池闪电”在卫生间里却没有嗅到血腥气,只嗅到一股肥皂味。方莹之前一直在这里头洗衣服,屋里还残余着浓浓的肥皂味道。
“池闪电”无能为力地看了雷霆一眼,他看懂了她的眼神,感觉有些讶异。因为血液很难用常规清洗方式彻底洗干净,也就很难瞒过灵敏的狗鼻子。当然,如果方莹使用了消毒液或漂白剂之类的东西,就能瞒天过海了。
可是雷霆在卫生间里找了一下,并没有发现这两样东西。这让他十分想不通,方莹到底是怎么清理掉了凶器上的血液痕迹?还有凶器又到底是什么东西?
虽然无法让“池闪电”利用嗅觉找到凶器,不过卫生间就那么大一块地方,方莹进来后就一直没出去,那么凶器理应还在这个不过几平方米大的小屋中,雷霆就不信自己会找不出来。
雷霆戴上手套,把卫生间里的所有东西逐一查看一遍。当他检查到墙壁一角镶嵌着的一个双层置物架时,看见架子上方搁着一个肥皂盒。盒子里装着一块明显是新拆封不久的肥皂,方方正正的外形好像半块砖头。
雷霆忽然若有所悟地对马啸说:“马叔,你看这块肥皂。整个卫生间,除了这块肥皂外再找不出第二个如此符合凶器的东西了。会不会方莹就是用它砸死了刘安国?”
一边说,雷霆一边用戴手套的手拿起那块肥皂。将肥皂握入掌心时,他又发现了一件事:“这块肥皂居然是冰凉的。如果我没猜错,方莹事先把它放在冰箱里冰冻过,然后再利用这块冻成石头的坚硬肥皂砸死了丈夫刘安国。”
“池闪电”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不是吧?这女人居然会想到用冰冻的肥皂杀死丈夫,这个凶器还真是一般人想不到呢。
马啸十分认同雷霆的推测,接着往下设想:“她用冰冻肥皂砸死丈夫后,就直接把它带进卫生间。这种肥皂握在手里经过客厅时不会被发现,就算被发现了也不会惹人怀疑,她可以说是拿一块新肥皂去洗衣服。”
“嗯,进了卫生间后,她有大把时间清理肥皂上残余的血迹。如果是一般的凶器,无法彻底洗去物体表面上存在的血液痕迹。可这是肥皂,她完全可以刮掉上面沾血的那一层后再用它洗衣服。只需把肥皂在衣服上多搓几遍,刮过的痕迹就能天衣无缝地掩饰过去。”
虽然是多年的老刑警,马啸却也还是忍不住要惊叹:“不得不说,这个女人选择凶器和处理凶器的方式真是绝了!”
“池闪电”很想附和一声,可是她没法开口。而下一个瞬间,她眼前忽然一黑,当视力重新恢复光明时,她发现灵魂已经回归自己的身体了。
如果搁往常,池清清会很高兴自己的灵魂回归。可是今晚她却有些懊恼: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还想再多呆一会儿,看看方莹对于警察发现的一切会怎么解释呢?这个女人真是太厉害了!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犯罪天才啊!
池清清的灵魂倏忽离去后,雷霆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这件事。因为闪电明显不愿意再服从他的指挥,一看到小李,更是径直跑向自己的训练员。
马啸也看出来了,轻声跟雷霆咬耳朵:“看来池清清已经走了。”
“是啊,她真是来无影去无踪。而且今晚她也真是帮了咱们的大忙,如果不是这位神奇girl,咱们就没准要被方莹蒙过去了。”
“嗯,现在赶紧回局里,看看利用手头掌握的线索能不能突破方莹的心理防线。”
然而,方莹的顽强程度出乎警方的意料。这个外表娇小柔弱的女人有着出人意料的韧性。她在接受审问时,依然不承认是自己谋杀了刘安国。对于为什么用一块冰冻过的肥皂在卫生间里洗衣服,她的解释是因为肥皂有融化迹象,所以放进冰箱冰冻一下使其重新变坚硬,那样洗起衣服来就不再是一种烂唧唧的感觉。
虽然方莹把冰冻肥皂可能就是凶器的事推得一干二净,但是有样证据却是她赖不掉的,就是那枚翡翠挂饰上的碰溅状血痕。尽管她杀害丈夫后马上进了卫生间洗澡,但常规清洗无法彻底清除血液留下的痕迹,依然被“池闪电”嗅出了血腥气。
犬类的嗅觉要比人类灵敏1到10万倍,灵敏到可以嗅出两个游泳池大小水域中的一滴血。所以从已经洗过澡的方莹身上,“池闪电”依然嗅出了血的味道。
而且血迹形成的时间也是可以推测的。主要手段是通过血红蛋白光谱和ma降解水平的检测。如果一旦确认血迹就是在刘安国遇害期间喷上去的,那么就能证明方莹当时肯定就在杀人现场。当然,还是不足以直接证明她就是凶手。除非能击溃她的心理防线,让她自己承认这一点。
要如何让方莹自己承认杀夫这桩事,马啸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他,首先一定要弄清楚她杀害丈夫的动机是什么?而一般情况下,女人杀夫无非就是两个原因:一是她已经不爱自己的丈夫了;二是丈夫已经不爱她了。前者是一种铲除行动,后者则是一种报复行为。
方莹苦心谋划的这桩杀人计划,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马啸和雷霆决定明天开始彻底调查她的所有人际关系,详细了解方莹与刘安国长达二十年的恋爱与婚姻生活,从中分析出她的杀人动机。
每天都要接警察的询问电话,池清清难免有些烦躁:“雷警官,我都说了,如果有新线索我会联络你,不用你天天来催问。”
雷霆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案件一直没有进展,我就有些心急。不好意思打扰你了。”
池清清叹着气说:“你们警方这算什么?把我当成卧底使吗?我说过,这个附身不是我想附就能附的。这几天晚上我睡觉时都没有再出现魂游现象。老实说我也不想再出现这种现象,那些负能量的东西真心不想再接触了。”
“池清清,我明白你的心思,如果可以我也不想再麻烦你。但是罗北川实在太精明了,一点漏洞都没有留下,虽然明知他是真凶我们也还是找不到证据将他绳之以法。现在就指望你这份超乎寻常的异能,为我们再次提供有利线索。虽然你还不能完全掌握这一技能,不过我相信你的能力一定还能继续帮助我们。”
池清清正和雷霆通着电话,一位同事跑来找她问:“池清清,你在干吗?经理叫开会,就等你一个了。”
“对不起雷警官,我要去开会,不和你多说了。再见。”
挂了电话跑去开会时,池清清不由地暗中叹气:唉!自己的正经工作都干不好,却还要充当警方的秘密线人。真是的。
上午的工作结束后。池清清和同事们一起去楼下茶餐厅吃了午餐,然后回到办公室午休。在昼长夜短的夏日,最炎热的午后时分,人们大都会选择用一场惬意的午休消磨时间。
把电脑椅调整成斜躺状态后,池清清舒舒服服地躺在椅子上睡起了午觉。当那种突然醒来的感觉再次袭来时,她很清楚又发生了什么事。果然不出所料地发现自己又“变身”成为那只披着雪白皮毛的贵宾犬公主了。
像往常一样,“池公主”先东张西望地观察自己在什么地方。她发现自己趴在一辆行驶中的小汽车的副驾驶座上,身边的驾驶座中坐着罗北川。
罗北川带着“池公主”开车回到帝景园小区,在一位警察的陪同下进入发生过凶案的屋子,取了一些私人物品后离开。
一人一狗一起乘电梯来到负一层的地下停车场,电梯门口不远处有两个保安正在交谈。“池公主”灵敏的听力让她清楚地听见了他们的交谈内容,尽管她并不想听。
“广哥,听说你要辞职,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上周已经交了辞职信,打算回家好好陪陪老婆儿子。”
“主管同意了吗?”
“他能有什么不同意的,我又不是什么缺不得的人才。已经批了,今天站完最后一岗就可以走人。”
“咦,辞职不是都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
“是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然后再干满一个月才能走人,否则就领不到当月工资。不过这个月的工资我不打算要了,只想马上回家见老婆儿子,所以干完今天就能走。”
罗北川抱着小狗目不斜视地走向自己停车的地方,与两名交谈的保安正好是一个方向。“池公主”忽然嗅见一阵隐隐约约的腐烂气息,那种气息让她浑身一震,下意识地扭头张望,恰巧望见有一名保安正举起手来吸烟。
——他夹烟的那只手是左手。
“啊!凶手啊!”
池清清脸色苍白地惊叫着苏醒过来,吵得整个办公室的人都纷纷跟着醒转,一起睡眼惺松地发问。
“怎么了?”
“出什么事了?”
“池清清你鬼叫什么?”
“什么凶手?”
定了定心神后,池清清硬挤出一个笑容解释:“不好意思,各位,我做恶梦了。吵醒了大家真是不好意思。”
一边解释着,池清清一边拔腿往洗手间跑。在空无一人的洗手间里,她用颤抖的双手掏出手机,十万火急地给雷霆打电话,几乎是冲着话筒大嚷。
“喂,雷警官,我知道凶手是谁了。他是帝景园小区的一名保安,上周刚交了辞职信,今天是他最后一天上班。你们赶紧去抓他,千万别让他跑了。”
池清清的一通电话,让雷霆和老马雷厉风行地立即赶到帝景园小区。当他们找到保安万树广时,他意想不到的脸色一变。不过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神色,还一脸无辜地问为什么要点名叫他配合调查这桩案件。
马啸看着他,大有深意地反问:“为什么?这个问题你应该很清楚才对吧?”
把万树广带回刑警队正式做笔录之前,两名刑警先详细调查了一下他的身份背景。
万树广,男,三十三岁,已婚,s市城郊人,已经在帝景园小区当了五年的保安,主要负责在小区a、b、c、d栋四座住宅大厦合用的地下停车场巡逻。
案发当晚,万树广就在地下停车场上班。但是和他一起轮值的一名保安说,夜里十一点半过后,他曾经以上厕所的理由离开过大概半个小时。那半个小时正好就在案发时间内,而上厕所需要进安全通道的楼梯间,监控拍到他这期间进入的那个楼梯间就是通往c栋楼的,他完全可以直接走楼梯到达顶楼的1102室动手杀人。
而另一名与万树广同一宿舍的保安说了一个很有用的线索。案发次日,万树广在宿舍换衣服时,他看见他左胳膊上有两排被什么东西咬过的痕迹。当时还好奇地问了他怎么回事,他的解释是昨晚不小心被一只流浪猫咬了一口。
万树广曾经在案发时间去了c栋楼;胳膊上还有被咬过的痕迹;虽然他说是猫咬的,但是警方的鉴证人员将他的左胳膊上那两排淤清未褪的齿噬痕迹与贵宾犬公主的牙印做了对比,两者完全吻合。
此外,在万树广宿舍里搜查他的私人物品时,还发现了其中一双鞋的鞋底上有肖倩卧室里的羊毛地毯纤维,足以证明他曾经在案发现场出现过。
证据确凿,容不得万树广抵赖,他最终承认了自己就是真凶,但是他却坚决否认自己是受到罗北川的指使杀人。
万树广说自己杀肖倩的理由很简单,就是看这个女人不顺眼。理由是她太高傲了,平时进进出出眼皮子瞟都不瞟他们这些保安一眼,如果有什么事需要使唤他们就把他们当成下人一样呼来喝去,这种不被尊重的感觉让他特别恼火。怒火在心头积压得久了,就演变成强烈的杀人念头,下定决心要干掉这个臭娘们。
雷霆当然不相信:“就因为她不尊重你,所以你就冒险闯进她家杀了她?多大仇多大怨啊,至于吗?”
“可能我心理变态吧,总之我就是想杀她,杀了这个仗着有钱就高傲得不可一世的女人。”
马啸盯着他问:“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杀人,你考虑过后果吗?你有老婆孩子的,你杀了人最少都要判无期徒刑,你就完全不考虑一下你坐牢后老婆孩子怎么办吗?”
“嗯,现在想想我当时也有些太偏激太冲动了,脑子一热就冲上去杀了人。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我真是对不起我老婆孩子。”
万树广坚持自己的杀人动机不变,罗北川一点都没有被搅进这趟浑水。而警方调查万树广以及他老婆的银行账户时,也没有发现有什么来历不明的大笔资金存入,想要指控他是被人收买才杀人都没辙。显然他很聪明,没那么快就把金条换成现金。当然,更有可能是心思缜密的罗北川特别交代了这一点。
雷霆气得要命:“这个万树广怎么就对罗北川这么忠心啊?怎么都不肯供出他才是幕后真凶。调查时没发现他们的关系有多铁呀!”
据调查,万树广与罗北川无非就是保安与业主的关系,平时根本没有私交,两个人的手机里也没有任何与对方的通话纪录。警方找不出万树广与罗北川串通作案的证据,而万树广又一直坚称自己就是唯一的真凶。案子最终只能上报检察院正式批捕了万树广,孙浩被无罪释放。
孙浩离开拘留所的时候,马啸对他说了一番话:“你虽然无罪释放了,但是你也不是什么好鸟。我们很清楚你和肖倩曾经暗中谋划过什么——你们想要害死罗北川对吗?你不用急着否认,我知道你不会承认,我也没想要你承认。我只是想奉劝你一句,以后这种坏心思最好别再有了,否则只会害人害己。知道吗?”
孙浩脸色苍白地走了,没说一句话。
如果血迹不是溅上去的,方莹这番说辞倒是行得通。可是碰溅状血迹只有一个可能性,就是凶手用钝器猛击受害人时造成的血液飞溅。这意味着行凶当时,她一定就在现场。即使不是凶手,也是凶手的帮凶。
但是方莹坚持自己的陈述不变,马啸知道很难撬开她的口,也尚不清楚她杀害丈夫的动机何在,在找不到突破口的情况下决定先晾一晾她。安排两名警员把她带回局里看管起来,他再找到王玉秀详细询问儿子儿媳之间的关系。
知道儿媳很有可能就是杀死儿子的嫌犯后,王玉秀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停地重复询问是否弄错了。她告诉马啸,儿子儿媳是自由恋爱的一对,婚前婚后感情都一直好得如胶似漆。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也一直都是众所周知的恩爱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