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乃看到这行字,说明作者菌正在调戏某些网站滴服务器…… 雷霆想了想还不死心, 觉得没准孙浩离开后又返回去杀人呢?于是询问道:“那个蒙面人有多高, 体型是胖是瘦,你能清晰描述吗?”
池清清认真地一边想一边回答:“他不是很高, 大概一米七五左右吧, 体型不胖也不瘦。”
孙浩的身高超过一米八,体型属于瘦削形,与池清清描述的凶手外形完全不吻合。雷霆失望地叹了一口气:还以为这桩案子办得很顺利, 案发当天就揪出了重大嫌疑犯。却原来是白忙活了一场。
马啸继续询问:“除此以外,你还能不能提供凶手其他的明显特征?”
“警察蜀黍,这个我真不能。因为他当时戴着帽子和口罩, 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看不到任何明显特征。”
“一点儿都没有吗?你再闭上眼睛好好想一想。把那晚发生的事一帧一帧在脑子里重新回放, 也许有一些事被你忽略了。”
老实说, 如果可以选的话, 池清清真心不想在脑子里回放自己见到凶手杀人的一帧帧画面。但是人命关天,肖倩惨遭杀害,自己是唯一的目击者, 于情于理也应该把自己亲眼所见的一切都告知警方,配合他们找出真凶以慰亡灵。
苍白着一张脸闭上眼睛思索片刻后, 池清清果然想起了两个细节。第一,凶手是个左撇子,他进屋时是用左手推开的门,抓起枕头时也是先用的左手;第二, 凶手身上有一股隐隐约约的腐烂气息。
给池清清录完口供后,作为一支队队长的马啸直接带着那份口供去找了刑侦总队的魏队长。魏队看了第一页就忍不住要发火。
“老马,你也是老刑警了,一个年轻女孩的胡言乱语你居然也会信?还特么当一回事地记录下来。”
“魏队,你还是全部看完再说吧。”
把所有口供都看完后,魏队震惊无比地哑然了。因为池清清所叙述的一切实在太过详细,详细得只有办案警察才会知道的内情她都能说出来。譬如,鉴证科的人一开始弄不明白,为什么卧室的门把手上除了人的指纹外还有狗毛。却原来是附身宠物狗的“池公主”自己动手开门的结果。
魏队难以置信地发呆时,马啸又把昨晚在警员宿舍发生的事告诉了他,听得他更加惊愕难当:“什么,那个女孩昨晚还附到闪电身上去了?这……这种稀奇古怪的事是怎么发生的?她的灵魂怎么会老跑去狗身上呢?”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只知道自己睡着后,再睁开眼睛时,灵魂就已经附上了狗的身体。”
“可是这件事实在太不科学了呀!”
“的确,完全没办法用科学来解释。但是小雷说,国内外很多科学家都一致承认,尽管二十一世纪的科学昌明,但还是有些奇异现象没办法用科学来解释。在池清清身上出现的魂游经历显然就是一个无法解释的例子。”
呆了好半晌后,魏队一声长叹地站起来说:“走吧,老马,你和我一起去见吴局长。这种事我一个人还真跟他解释不清楚。”
这天,s市公安局一把手吴局长,与魏队和马啸两名部下在办公室里谈了整整两个小时。虽然他们都是唯物主义者,从来都不相信那些虚无玄乎的东西。但是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们不信。
最后,吴局长郑重地做出批示:“这个池清清说的话你们可以作为重要线索去展开调查,但不能正式记载在案件卷宗里。而且这件事也不准外传,除了我们三个和雷霆外,不能再有第四个人知道。另外,还得要求池清清对自己的奇特经历守口如瓶。一来这种玄之又玄的事说出去一般人不会信,只会当她是疯子;二来如果被凶手知道了,一定会杀她灭口。”
通常情况下,警方对于非科学性或者离常识太远的方法,不会用来调查案件。虽然在这桩案件中,警方不得不采信池清清可靠系数极高的证词,但是这种信任与接纳只能在秘密中进行。因为如果被社会大众知道警方借助“怪力乱神”办案,对人民卫士的形象是有严重影响的。
马啸把吴局长做出的批示告诉等在口供室的池清清后,她没有丝毫异议地就点头接受了。
“明白,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守口如瓶的。因为我一不想被别人当成疯子;二不想被凶手当成靶子。”
“你知道轻重就好。池清清,谢谢你为警方提供的案件线索,现在你可以走了。不过,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可能还会去找你。”
“好的,如果你们还有需要,随时联系我。”
池清清表现得这么合作,马啸也想表示一下友善,弥补一下昨天限制了她人身自由的过失。便交代雷霆说:“你待会儿要去肖倩家重新检查一遍案发现场。要不顺便把池清清送回家吧。”
雷霆当然不会反对,因为这个年轻女孩身上出现的超自然现象让他十分好奇,他还有一肚子问题想问她呢。
开着队里的一辆警用吉普车载着池清清一起上路后,雷霆满脸难以置信地问:“灵魂出窍和附身这种事,我一直觉得是电影电视里才有的事。没想到却会真实地发生在你身上,你到底有什么异能啊?”
“我没什么异能,我也不知道这种事为什么会发生在我身。老实说,我也并不想有这种异能了。因为灵魂出窍附身狗并不是什么美事,第一次看见活春宫戏码和杀人;第二次看见裸男……”
话还没说完,池清清立刻警醒地顿住了。因为她忽然反应过来,此刻正坐在她身边开车的雷霆就是那个裸男,由不得她不神色尴尬地闭上嘴。
而雷霆只会比池清清更尴尬,一想到自己毫不知情地在这个女孩面前赤身**过,他就无法不再一次面红耳赤。原本想问的问题顿时全部丢到了脑后,剩下的除了尴尬还是尴尬。
脸颊火辣辣地烫红一片时,雷霆在心底咬牙切齿地发誓:以后洗完澡我一定会穿好衣服再出去。哪怕外头屋子里只有蚂蚁在爬也不例外。
池清清回到住所时,差不多是中午十二点。同住的好友兼房东吴悠见了她就像见到凤凰一样。
“清清你终于回来了。你昨晚跑哪儿去了?一晚上没回家,手机又关了机,到处都找不到人,急得我都想报警了。”
昨晚池清清差一点被关进了警方的留置室,虽然后来装病躺进了医院,但还是被一名女警全程监守,不准与外界联系。所以她没办法通知吴悠自己当晚不能回去。
吴悠昨晚都没想到池清清会彻夜不归,直到今天早晨才发现她的床铺没被睡过,打她的手机又关了机。这天是周六,她也没办法去保险公司找人,正在担心好友是不是出了事。还想好了如果超过二十四小时仍不见她露面就去报警。
“报什么警啊,事实上我一直都和警察在一起。”
“什么?昨晚到现在你一直和警察在一起?干吗呢?”
池清清答应过马啸,不会轻易泄露自己的奇特经历。所以她没有对好友说实话,而是有选择性地告诉了吴悠自己昨晚没有回家的原因。
“别提了,我前天带着保险计划书去拜访了一位女客户,谁知她当晚居然被人谋杀了。警方要调查当天所有在她家出现过的人,我当然也不例外,就这样去了公安局一日游。”
吴悠大吃一惊:“什么?你拜访过的客户被谋杀了,为什么要杀她?”
“不知道,警方还没查出原因。”
“不对呀,警方找你是配合调查,怎么却搞得你一夜没回家呢?”
“因为……我胆子小,听说自己白天刚拜访过的客户到晚上就被杀了,当场吓晕了。警察赶紧叫来救护车送我去医院,医生让我留院观察了一晚上。”
“啊,你昨晚还进了医院,怎么不打电话告诉我?”
池清清努力圆谎:“因为……我晕了嘛。晕了,没知觉了,所以没办法给你打电话。”
“你晕了多久啊?身体没事吧?”
“没事,没事,纯粹就是吓的。”
“没事就好,可怜,怎么吓成这样?你原本不胆小呀!记得大学军训时我们被拉去大山进行十公里拉练,结果路上遇到一条蛇,一大帮男生女生都吓得哇哇大叫,只有你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讲真,我当时对你真是无限膜拜啊!”
相比其他娇怯怯的软妹子,池清清确实称得上是一个还算胆大的女孩子。因为她父母工作都忙,她从小被寄养在郊区的爷爷家长大,每天和邻居家的一帮男娃娃上树掏鸟下河摸鱼进山采野果。在山里遇到蛇这种事对她来说可谓司空见惯,所以也就见怪不怪。
池清清苦笑:“我胆子虽然不小,但杀人这种事实在超可怕!比起蛇来要可怕太多了好吧?”
“这倒也是,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可怜的娃,看来你这回实在是吓得不轻。肚子饿不饿,想吃什么?要不要我请上一顿大餐来安抚一下你饱受惊吓的神经。”
池清清不跟好朋友客气,直点头说:“要,太需要了。”
“那走吧,西街有家新开的牛排馆,菲力牛排真是verydelicious。另外水果甜点和饮料全部自助,可以放开肚子吃到撑为止。let’s go。”
“稍等,我先洗个澡换身衣服。在医院躺了一夜,浑身都是来苏药水的味道,超难闻。”
“行,那我先打电话问问看能不能给我们留位子。你动作快一点啊!”
“放心,保证超级快。对了,你要不要叫上常征。”
常征是吴悠已经交往了一年的男朋友,职业也是医生,就在她父亲担任主任的某医院儿科工作。她父亲十分欣赏这位青年才俊,所以主动撮合他和自己的女儿交往。而两个年轻人认识后彼此之间也很有好感,很快就正式牵手拍拖了。
“不用,常征今天有台手术,至少要站上八小时。咱们单独行动,不管他了。”
“池金毛”加快脚步想要穿过巷子,远离一切噪声。即将到达巷口时,她灵敏的耳朵却忽然捕捉到了一句低沉轻细却阴恻恻的话——我要杀了他!
从商住楼传来的所有声音虽然嘈嘈杂杂混在一起,但犬类的耳朵却有17种随意肌,让它们可以调整耳朵的方向,从而捕捉不同声音的方位,分辨不同的声音。
一听到那句阴恻恻的话,“池金毛”的两只狗耳朵本能地立刻竖起来,调整接收方位,继续捕捉那个声音。她很快就再次听到了同样的男人声音,从三楼一家ktv的某个房间里传过来,好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今晚一定要杀了他。”
那个满是怨毒、仇恨之极的声音,斩钉截铁地说着要杀人的话语时,听者绝对不会觉得只是在开玩笑。事实上,“池金毛”一听就直觉地认定要出事了。
从睡梦中悚然惊醒后,池清清下意识地抓过手机察看时间,发现时钟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
一边回忆着刚才魂游街头的所见所闻,她一边惊悸不已地抚着自己的胸口想:天啊,不会那么巧又让我碰上凶杀案了吧?不对,那人还没开始动手呢,也许还来得及阻止。
池清清马上给雷霆打了一个电话,也不管现在是什么时间,毕竟人命关天,救人要紧。
虽然是凌晨时分,但雷霆并没有躺在床上睡觉,而是在某个居民区出现场办案子。半小时前,有不法分子潜入该小区入室盗窃,被屋主发现后还用匕首捅伤人跑了。接到报警后,马啸和雷霆一起出现场搭档办案。
池清清的电话响起时,雷霆刚和警犬训导员小李一起领着警犬闪电抓住了犯罪嫌疑人。他们在案发现场勘查中发现了一枚嫌犯的脚印,提取了该足迹气味后,小李立刻指挥闪电以此为嗅源进行追踪。而闪电也不负众望,它一路东嗅西嗅地追出小区后,直扑小区附近一个灯火通明的大排档,在一个神色仓皇的年轻人身边蹲下来。
警犬接受的训练,就是找到与嗅源一致的目标时就在目标旁边就地蹲下。以这种方式告知警察此人或此物可疑,而不是扑上前撕咬一气破坏证据。
看着警察带着狼狗追来了,年轻人无比崩溃地不打自招:“我……就是想偷一点钱求财,真没想要伤人啊!”
年轻人是一个惯盗,经常深夜潜入民宅盗窃财物,来无影去踪。这一晚,他却不小心惊醒了屋主,惊慌失措中他捅伤了人就跑。逃跑过程中,他不小心崴伤了脚没法再继续逃。便强自镇定地在附近一家大排档坐下来,想要冒充吃宵夜的顾客蒙混过关。谁知却被闪电嗅出了真面目。
盗窃伤人案这么快就破了,雷霆还来不及高兴就接到池清清打来的电话,声称听到有人在咬牙切齿地声称当晚要杀人。他已经很了解这个女孩子所拥有的特殊技能,也相信她听到的话不会有错,马上把这个消息汇报给了马啸。
池清清再次展现超自然能力,凭借狗的听力捕捉到一家ktv里有人在满怀怨毒地发誓今晚要杀人。虽然不明身份的男子只是说自己想要杀人,还没有真正动手,但是事态显然很严重了。为防万一,马啸和雷霆决定立即赶去那家ktv查看情况。
马啸和雷霆赶到那家名为凯旋门的ktv时,发现有一辆120急救车停在大门口。他们情知不妙,一进ktv就掏出证件询问工作人员发生了什么事。一位经理告诉他们某包厢有位男顾客好像食物中毒了,恶心、呕吐、抽搐昏迷,所以才召来了救护车。
一听果然出了事,两名刑警立刻冲进出事包厢。那时,医护人员正在努力救治一名脸色乌黑、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的年轻男子。
马啸俯下身询问:“我是警察,他怎么了?”
“像是中了毒,要马上送医院抢救。”
医护人员匆忙地抬走出事男子后,马啸朝着满包厢表情惊骇的人举起证件宣布:“我们是警察,鉴于这间包厢刚才发生了中毒事件,所有在场的人暂时都不准离开,务必留下配合警方调查。谢谢合作。”
当晚,雷霆和马啸在出事的凯旋门ktv熬了整整一个通宵。赶来支援他们的其他警员也不例外,全部都跟着熬得两眼通红。
出事那间包厢是凯旋门ktv最大的一间,可以容纳近三十名客人,早早的就被预订用来开单身派对。派对主人是二十六岁的男青年高明辉,本市人,父母都是银行高管,他大学毕业后也顺理成章地进了银行工作。受害者廖晨是高明辉的大学同学,外省人,现在s市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当销售员。
高明辉明天即将与未婚妻举行婚礼,这晚的单身派对是婚礼前夕的最后狂欢。他邀请了高中时就一起踢球的一群哥们,还有大学时结交的一帮好友,以及在工作单位认识的一批交情关系不错的同事,共计二十四个大男人。大家先去了餐厅吃饭,再转战到这家ktv准备玩个痛快。没想到最后却会出了人命——廖晨送进医院两个小时后,因抢救无效身亡。
廖晨的死,让包厢里剩余的二十三个男人都成了嫌犯,全部要接受警方的盘问。这工作量可不小,警察们光是一个个给他们做笔录就耗了一通宵。
鉴证科的人也不轻松,现场勘查几乎没累死他们。因为现场被破坏得太厉害,二十多个男人聚在一个大包厢里开派对,指纹脚印乱糟糟的满屋子都是,忙活整整一宿也没发现多少有用的线索。
技术人员唯一有价值的发现就是在地毯上找到一枚已经被踩扁的空胶囊,胶囊内部还沾着一层白色粉末。马啸初步估计这是凶手用来藏毒的胶囊。事后果然证明他的猜测是正确的,那层白色粉末最终被证实是剧毒的毒-鼠-强。
毒-鼠-强的化学名称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呈白色粉末状,无臭无味,毒性强,5毫克的毒-鼠-强就能把人毒死。毒性是砒-霜的16倍,氰-化-钾的100倍。
雷霆十分焦急:“为什么没有救护车?”
接线员解释说,s市的常住人口就有上千万,救护车却只有三百多辆,平均一辆车要为四万人提供服务,完全是超负荷运作。更别提大城市拥挤的交通状况还经常让救护车堵在半路上,所以有时候救护车不能够及时赶到。
“先生,我们对此也没有办法。如果你和你朋友住得近的话,最好先赶去她家把她从卫生间弄出来。当然,我们也会尽快安排急救车过去救人。”
“好吧,我知道了。”
挂断电话后,雷霆不假思索地对“池鹦鹉”交代说:“救护车一时半会可能到不了,我得先赶去你家把你从卫生间里弄出来,你就在我家等着吧。”
话一说完,雷霆就刻不容缓地拉开房门往外走,留下“池鹦鹉”在鸟笼里发呆:啊,他得先赶去我家救我?可是出事时我正在洗澡,现在倒在卫生间里的那具身体光溜溜的没穿衣服呢。岂不是要被他看光了?oh,my god,是不是因为我看过他洗完澡后没穿衣服的样子,所以老天爷你一定要安排他也看回来。这笔账没必要算得那么清楚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的竞猜环节又没有胜出者,大雁君表示不嗨森:伦家在古代可是很有存在感的,为毛现代人却不这么忽视偶呢!不嗨森不嗨森不嗨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