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常无為而无不為。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化。
嚴可均曰:能守,王弼守下或有之字。
謙之案:傅、范本侯王作王侯,景福本若作而。之字,景龍、御注、英倫、傅奕本均無,范本、室町本有。无為而无不為,即莊子天下篇所述關尹、老聃之道:在己無居,形物自著,其動若水,其靜若鏡,其應若響。無為也,而無不為也。又阮籍通老論曰:道者法自然而為化,侯王能守之,萬物將自化。易謂之太極,春秋謂之元,老子謂之道。
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无名之朴。
嚴可均曰:御注、王弼作之樸。
謙之案:傅、范本亦作樸。畢沅曰:樸本作朴,同。化而欲作,作與無為對。爾雅釋言:作,為也。又為變。禮記哀公問作色而對,注:變也。化而欲作,即化而欲變。朴,說文:木素也。書梓材既勤樸斲,馬注:未成器也。論衡量知篇曰:無刀斧之斷者,謂之樸。
无名之朴,亦將不欲。
嚴可均曰:亦將不欲,王弼作夫亦將無欲。
羅振玉曰:無名之樸,據釋文,王本似無此句。夫亦將無欲,釋文:無,簡文作不。又景龍、御注、景福、英倫諸本均無夫字,無亦作不。
于省吾曰:按老子夫字多為後人所增。無作不者是也。河上公本正作亦將不欲,不欲以靜。今以古書重文之例驗之,亦將不欲,不欲以靜,本應作亦將不=欲=以靜,是無應作不之證。
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謙之案:天下將自正,各本有將字,遂州本無。正,諸王本與宋刊河上本作定,王羲之本、傅、范本、高翿本及諸石本皆作正。正、定義通,定從正聲,形亦近同。勞健引說文古文正作{一正},夏竦古文韻定字引汗簡作{一正}。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為、為、化韻(歌部,為音訛,化音呵),樸、樸、欲韻(侯部),靜、正韻(耕部)。奚侗:為、化韻,作、樸、樸、欲韻,靜、定韻,蓋正一作定也。高本漢同,正、定二字兼收。鄧廷楨同,惟未及作字,云:正,一本作定,靜、定亦韻也。
謙之案:五十七章我無為而民自化,亦為、化為韻。莊子大宗師:偉哉造化!又將奚以汝為?在宥篇:處無為而民自化。天地篇:無為而萬物化。秋水篇:何為乎!何不為乎!夫固將自化。皆為、化為韻。又靜、定為韻,楚辭大招靜、定韻,其例證。
顧炎武曰:樸,古者普木反。老子:〈亯攵〉兮其若樸,曠兮其若谷,渾兮其若濁。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無名之樸,亦將不欲。我無欲,而民自樸。(唐韻正三燭)
江有誥曰:靜,疾郢切。按古惟有平去二聲,至魏、晉始間讀上聲,當與清、勁二部並收。老子為政篇不欲以靜與正協,洪德篇清靜與正協,淳風篇我好靜與正協,歸根曰靜與命協。以上去聲(唐韻四聲正四十靜)。
右景龍碑本四十八字,英倫本、河上本同,傅本四十九字,王、范本五十字。河上本題為政第三十七,王本題三十七章,范本題道常無為章第三十七。景龍碑經文下原空六格,接下銜名前重光觀都監齋兼知威儀事至神龍元年名入龍興觀檢校觀主張眘行共二十九字。以上經碑正面,共道經卅二行:前廿九行,行七十一字;後三行,行七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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