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嚴可均曰:河上無者字。不祥之器,大典無之器二字。
謙之案:佳字,傅奕本作美,室町本作飾,史記倉公傳引作美好者不祥之器,皆為望文生義。宋翔鳳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按佳兵當是作兵。大戴禮用兵篇曰:用兵者其由不祥乎!又:公曰:蚩尤作兵與?子曰:否。蚩尤,庶人之貪者,何器之能作?此作兵之證。或以佳為隹,古字通惟。篆文佳與作相近,與隹遠,不當作隹。謙之案:作兵義亦不明,作隹是也。元大德三年陝西寶雞縣磻溪宮道德經幢佳字正作隹,可證(見古本道德經校刊拓本)。又之器二字,吳澄本、吳勉學本均無。
王念孫曰:釋文佳,善也,河上云:飾也。念孫按善飾二訓,皆於義未安。古所謂兵者,皆指五兵而言,故曰:兵者不祥之器。若自用兵者言之,則但可謂之不祥,而不可謂之不祥之器矣。今按佳當作隹,字之誤也。隹,古唯字也(唯或作惟,又或作維)。唯兵為不祥之器,故有道者不處。上言夫唯,下言故,文義正相承也。八章曰:夫唯不爭,故無尤。十五章云:夫唯不可識,故強為之容。又云: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二十二章云: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皆其證也。古鍾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又夏竦古文四聲韻載道德經唯字作隹。據此,則今本作唯者,皆後人所改,此隹字若不誤為佳,則後人亦必改為唯矣。
阮元曰:老子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佳為隹(同惟)之訛。老子夫惟二字相連為辭者甚多,若以為佳,則當云不祥之事,不當云器(經傳釋詞序)。
物或惡之,故有道不處。
嚴可均曰:各本道下有者字,大典處下有也字。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二本均無者字。 謙之案:陳象古道德真經解無此二句。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中井履軒曰:古人皆貴右,故下降曰左遷,殊無貴左之證,至漢猶然。及其後官貴左者,自五胡猾夏始也。胡則貴左,其俗云(老子雕題)。
謙之案:此說非也。左傳桓八年楚人尚左,與老子君子居則貴左、吉事尚左之俗相合。又遂州本作貴佐,乃左字之誤。又傅、范本君子上有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室町本同。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王道曰:此章自兵者不祥之器以下,似古義疏語,而傳習之久,混入於經者也,詳其文義可見。
紀昀曰:案自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喪禮處之,似有注語雜入,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經文,今仍之。
劉師培曰:案此節王本無注,而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語必係注文,蓋以非君子之器釋上不祥之器也。本文當作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係衍文。
馬敘倫曰:紀、劉之說是也。文子上仁篇引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釋慧皎高僧傳八義解論曰:兵者不祥之器,不獲已而用之。蓋老子本文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物或兩句,係二十四章錯簡;君子兩句,乃下文而錯在上者;非君子之器,正釋不祥之器也。
恬惔為上,
嚴可均曰:御注作恬淡,河上作恬恢,一作恬然,王弼作恬澹。
羅振玉曰:恬,釋文:本或作栝。澹,今王本作淡,與御注本、廣明本同。河上本作恢,簡文及景龍、敦煌本均作惔。
謙之案:遂州本亦作惔,傅本作憺。釋文出澹,云:澹,本亦作惔。畢沅曰:說文:憺,安也,從心,詹聲。惔,憂也,從心,炎聲。詩曰:憂心如惔。據之則作惔者非。
故不美,若美之,是樂〈煞,中“灬改心”〉人。
嚴可均曰:故不美,若美之,御注、河上、王弼作勝而不美,而美之者,大典無而字。是樂〈煞,中“灬改心”〉人,各本作殺人,大典人下有也字。
羅振玉曰:勝而不美,景龍本、敦煌本均作故不美。而美之者,景龍本作若美之,敦煌本作若美必樂之。是樂殺人,景福本人下有也字。
謙之案:傅本各句作:故不美也,若美必樂之,樂之者,是樂殺人也。范本若美下有之字,餘同。室町本作:勝而不美也,而美之者,是樂殺人也。遂州本同敦本,但〈煞,中“灬改心”〉字同傅本作殺,敦本作〈煞,中“灬改心”〉。案〈煞,中“灬改心”〉,此石俗字也。廣韻曰:〈煞,中“灬改心”〉,俗殺字。此字見於白虎通。又河上、王弼作勝而不美,有勝字義優。李道純曰:勝而不美,或云故不美也,非。又中都四子本勝而不美下,無下二句。
夫樂〈煞,中“灬改心”〉者,不可得意於天下。
嚴可均曰:不可得意於天下,御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大典無則字。
羅振玉曰:王本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景龍本、敦煌本均無人字。與御注三本均無則字、以字。又與英倫諸本均無矣字。得志,景龍、敦煌二本志均作意。
謙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樂之者,不可得意於天下,傅本作夫樂人殺人者,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范本同傅本,唯無第一人字。
故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
嚴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本無故字。居左,御注、大典作處左,下居右亦作處右。
魏稼孫曰:是以偏將軍,御注無是以二字。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上,下同。凶,敦煌本作喪。尚右下,景龍、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謙之案:河上、王弼無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范本有。又傅、范居並作處。
〈煞,中“灬改心”〉人眾多,以悲哀泣之;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殺人之眾。此句上,御注、河上有言以喪禮處之六字,蓋注語羼入正文,此與大典皆無。
易順鼎曰:王弼本獨此章無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為非老子之言。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與下篇抗兵相加,哀者勝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為此謬論也?惟此章語頗冗複,疑有古注誤入正文,言以喪禮處之,觀一言字,即似注家之語。
譚獻曰:昔人云:大兵之後,必有凶年八字,注文誤入。予以為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三句亦注文。言以喪禮處之句,易州石本及御覽引皆無。
嚴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謙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據訂正。
又泣,一說當作蒞。羅運賢曰:按泣當為蒞之訛。說文無蒞字,蓋即〈立隶〉(本書三十二章及周官、左傳、莊子並有蒞字,說文蓋遺而未收,蒞〈立隶〉古同。淮南俶真訓注引老子以道蒞天下,蒞正作〈立隶〉)。說文:〈立隶〉,臨也。蒞之與下句處之一律。申鑒政體好惡以章之,喜怒以蒞之,哀樂以〈走向〉之,與以哀悲蒞之,文法正通。
戰勝,以哀禮處之。
嚴可均曰:哀禮,各本作喪禮。
謙之案:道藏張太守彙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獨無注。河上本於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喪禮處之諸句,均加注釋,所見之本同,而見解不同,不可以此遂謂河上注之後於王注也。此章雖多古注竄入之處,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殺人眾多,以悲哀蒞之,戰勝,以哀禮處之等語,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今試刪其冗複,訂定經文如次:
夫隹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殺人眾多,以悲哀蒞之。(勝而不美,若美之,是樂殺人。夫樂殺者,不可得意於天下。)戰勝,以哀禮處之。(言居上世,則以喪禮處之。)
謙之案:王羲之本、傅、范本言以喪禮處之,言下有居上勢則四字。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勢作世,疑為古注,今據補。
【音韻】此章舊說以文多錯亂,故不言其韻。實則此章以者、器、惡、處為韻(魚部),右、之、之為韻(之部)。者,古音渚,右,古音以。知文多相協,只中間所插入註語可刪。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范本一百三十四字。河上本題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題三十一章,范本題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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