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趁人没注意,一声不响就走了,记忆里也不记得秋天有没有曾来过,只知道等到无心人注意到时间的时,冬天已经迫不及待地呆在了自己的身边。
看日历,显然还未到入冬的时节,却已冷得远处街上行人穿起了衣柜最底下的棉袄,就连鸟儿也不愿意去天空翱翔,或许和人一样,它们也怕冷。
下意识裹了裹自己的衣服,把脖子往毛衣里面缩了缩。
这实在是一堂无聊至极的课,四处望去,教室里面各做各的都有,前排的同学在传着纸条,可能在讨论着一会吃什么。好像还有在打扑克牌的。后排的同学自然是在做着低头一族,不远处的一个男生还对着手机在发着笑,想是好事将近。至于坐在不前不后的中间位置的同学,则是有恃无恐地吃着零食,有一位同学嗑瓜子声音太大了好像还被警告了一下。
但坐在后排的阮笙歌却不是低头一族,她最喜欢事情还是看着窗外,就算外面没有什么,看看也好。
她觉得在上课无聊时看着窗外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就好像通过窗户你可以和外界进行联系,告诉他你是谁你在想什么,而他永远不会说出你的想法。
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靠窗的位置在无聊的课上是差不了的。
和何栋多久没有联系过了,好像就没有联系过。从那次野营后,自己就没再和他见过一面。特地向阮一问过他的情况,听说那次咬他的蛇还真是一条没有毒的。那小子,还真是福大命大。不过还好是没有毒的,要不然自己一定会内疚死吧。
望着窗外的蓝天,或许是想到了他,心情莫名也明朗起来。
那让我想想看他现在应该在干些什么?
是和我一样上着无聊的课盯着蓝色的天,还是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发着呆,多半是又在和别人吹牛说自己是天下最帅的男生。
想到这里,不自觉地笑了笑。
真是个臭美又超级自恋的男生。还天下最帅,我看最衰还差不多,要不然怎么一进山就被蛇咬。
不过想想,他还是挺有文采的,不能说是饱读诗书,但毕竟是第一个除爸妈外能解出自己名字来由的人,这点好评。
那陈素又在干些什么?
我记得她好像说过喜欢阮一。
下意识朝坐在自己旁边的阮一看了看,那家伙还在仔细听课,不得不说,自己从小到大还没仔细看过他,现在看看,还是属于好看的那一类型,特别是现在,仔细听课的样子。难怪都说认真的人最好看。
咬了咬笔杆。
陈素既然喜欢他,那为什么这么久还不见她展开行动,难不成她只是一时的花痴。
还是她只是开玩笑口头上说一下而已。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毕竟我就经常只是过一眼眼福,太帅的人无福消受。
要是她真得追我哥,那会不会成功。
成功后,会不会结婚,天呀,结婚以后,我就得叫她嫂子了。
用笔拍了拍自己的头,阮笙歌,你也想的太远了吧,这八字都还没一撇,你都考虑到结婚了。
桌子上递过来一个笔记本,不用猜都知道是谁写的,一看这字就知道。
“喂,笨蛋,这可是大白天麻烦别做梦了。做梦也就算了,你还傻笑,不会真傻了吧。”
哼哼了几声,按了按圆珠笔,
“我的大帅哥,麻烦作为学霸的你要好好听课,别打扰我这个学渣,很烦人的。”
把本子递了过去,一会又被递了回来。
“我是想问你,下周的学校联谊会去不去?”
看到联谊会这三个字,阮笙歌才起来还有这么一回事。
本校的律师系有一个不成文的传统,那就是每学期的开学都会和别的系的同学进行活动联谊。
而在这学期,如果没错的话,应该是轮到和中文系的学生了吧。
反复按了按圆珠笔,想下笔迟迟却未下,想着是去还吧。
“中文系的男生应该差不了,我去,当然得去。”
又把本子递了过去。
这一回本子是再没有被递回来。
阮笙歌看了看阮一,他又在认真听讲了,真搞不明白看着讲台上那个老巫婆,他怎么还可以听的这么专心,难道他是gay?不可能呀,记得以前他给自己说过他喜欢女生。
摇了摇头,也转眼看起黑板。
不过那个老巫婆丑是丑点,身材好像保持的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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