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六点半,闹钟准时响起。我——林栖夕,干净利落的收拾了一下,如同训练有素的士兵,丝毫不拖泥带水。我踩了二手的脚踏车,这是高中开的第二个星期,在老妈的满是期望的目光下我已经奔波在“披星戴月”的高中生之上。
我就是那种,起早贪黑,拼命苦读,成绩却始终不会冒尖的那一类生。
重点高中对于我来说也是天方夜谈,好在我有个还算争气的舅舅,典型的暴发户,拖了不少关系,终于把我送到了重点高中,虽然只是在普通班,虽然是普通班的后几名。
我长得不是很好看,但也不丑,配上165的身高,不足斤的体重,虽不算美女,但也算标志,但我生性自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自卑来源于什么。
爸爸是一名普通的职工,妈妈偶尔也会找一些零活干,家庭和睦,生活勉强算是小康,我还有一个姐姐,北大高材生,旁人总会说有这么一个姐姐你一定动力满满的,可只有我知道她给我的只是压力。
我从不主动和男生说话,我只是想表现的高冷,却不知若不是女神,那样只能让自己慢慢被孤立,不过也会遇到哪个不长眼的和我表白,便是用最恶毒的语言给顶撞回去。
我来到教室的时候是整七点,校规定七点四十五上课!我背了蓝底白花的双肩包,浅蓝色牛仔裤,白色的卫衣,如同初中一样,几步走到自己的座位上,不看任何人,不关心任何事。
这一点是从小就练就的,我心脏不好,只要不受惊吓,不过的运动就不碍事,即使如此我从未觉得这是我的一个缺点,反而觉得我拥有别人没有的,这一点似乎有些病态。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儿,用现在的一个字来形容就是——作!我深知这样的弊端,却也乐在其中,因为从很小我就发现,无论是老人,家长或是同,只要自己作的恰如其分,不损害他人且得益于自己。
说到这里,我难免会想起一个人,那就是石头,他简直就是我的一个噩梦!一个连做梦都不愿梦到的一个人。
我很喜欢父母给我取的这个名字,不是林栖息,而是林栖夕!夕阳下,栖息于林间的鸟儿,我常常这样想,虽然妈妈不止一次的告诉我,本来是要叫我林七夕的,因为我的生日是七夕,但是登记处的人偏偏爱卖弄自己的那点墨,把这么好的一个日写没了。
我暗暗高兴,要不然,自己叫林七夕,是不是要被人笑掉大牙了。我总是很在意别人的眼光,所以作也是利所应当的。
初中年我只交到了两个朋友,李娜和秦小娟,我觉得朋友不在多,交心就好。其实这也完全不是我的真心话,我常常十分羡慕那些朋友成群的人,就好像石头,到哪里都被人围着,我所在乎的不是那么多朋友,而是被人围绕着的骄傲的光环。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是多么的纠结,说好的灿烂的青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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