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杨柳的邀请是在顾南烟的意料之中又在顾南烟的意料之外,据说能看到偶像她就各种激动,于是到了杨柳来接人的时候顾南烟还没收拾好行李。
杨柳倒也不急,优哉游哉地坐在沙发上喝茶等着顾南烟收拾好行李。
“你说我要带什么?要不要带书给易烊千玺签名······”顾南烟的激动杨柳并不奇怪,毕竟是偶像,是顾南烟心目中的白马王。
少女在心爱的人面前总是紧张的,即使这个人不可及,她们也是会精心打扮,化妆什么的更是一点不缺。所以杨柳看到顾南烟浓妆艳抹的样,只是撇了撇嘴,并没有吐槽。
“你这样绝对引不起易烊千玺的注意。”杨柳端详着顾南烟的打扮,摇了摇头道。
“那怎么办?我觉得这样还可以······”顾南烟的技术也就到这了,现在她真恨自己平时没有多看看有关打扮的书籍。
“交给我。”杨柳得意地笑笑,“我来之前刚刚补习过。”
十分钟后,顾南烟整个人已是焕然一新。
杨柳打破了冬天只能穿冬装的规则,硬是把夏天秋天的衣服翻了出来,黑色的高领毛衣上套着白色的丝绸旗袍裙,薄薄的布料,简单的样式本来是用来散热的,上面的蕾丝也是为了防止走光,可杨柳大胆地设计使得蕾丝和薄布料成了映衬身材的最佳工具,棉绒的紧身裤不会让人感到冷,那双有点土的咖啡色棉靴此时因为别上两个绒球而成了时尚的代名词,外面穿上黑色的老式羽绒服,长发用发卡掐成一个俏皮的斜马尾。至于妆容,杨柳则是直接把妆全洗了,直接素面朝天。
“要不要化点小妆,像扑点粉刷个睫毛膏什么的······”顾南烟还是对自己的相貌没有信心,其实顾南烟很漂亮,只是她平时不爱洗脸保养,所以光芒都被遮住了。
“放心,你这样绝对能迷死一大片人!”杨柳穿着厚厚的毛衣和羽绒背心,牛仔裤衬得她十分俏皮。“再加把劲说不定易烊千玺都到手了!”
顾南烟笑笑,没有回答。她知道杨柳对她的话纯属是为了安慰,但是朋友啊,谁都不会戳穿这层纱。
这是世界上少有的珍贵友情,比爱情珍贵难得。至少顾南烟和杨柳是这么认为的。
“你说我要带什么书给易烊千玺签名······”顾南烟现在恨自己平时不读书,那些漫画书,动漫周边不能带去,俗了。她想找一本能够和易烊千玺契合的书。
“你就把上回买的《王》带过去就ok了。”杨柳的心思倒是蛮独特,但是顾南烟还是惴惴不安,“那怎么行,万一千玺觉得我俗怎么办······”
“信我的准没错,粉丝们让易烊千玺签名的东西绝对都是那种清高到爆的哲书,就你一个人带画集去,易烊千玺绝对第一眼就看上你!这就叫物以稀为贵!”杨柳很有把握,她深知顾南烟的心理。顾南烟是那种认真起来不是人的人,平时很少认真,但一认真起来十分执着可怕。
顾南烟被杨柳幽默的话语逗笑了,她决定信任,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信任。
杨柳是她的朋友,她信任她。这种隐形但坚定的感情从初识就开始确立,直到今天已坚不可摧。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也许对于朝暮四的少年来说这纯粹是虚伪,这个社会纸醉金迷,我们容易被各种东西诱惑,但是在这个流的小城,顾南烟和杨柳始终坚持着相诚以待,如果杨柳是男人,那么顾南烟和杨柳就是天生一对。
也许是上帝喜欢捉弄人吧,两人偏偏都是那样纯真柔弱的少女,可是也许是因为同性才能互通有无也说不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杨柳和顾南烟的感情可以经得住任何考验,所以没有担心怀疑,就是这样彼此不存芥蒂地站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