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来人往的繁华街道上,一辆异常扎眼的黑色跑车横冲直撞,左侧的车门甚至没来得及关上,吓得行人们纷纷慌忙躲避,四散逃开。不时有提着菜篮子的大妈在后面用最大分贝的嗓音愤怒的吼道:“要死啊!开豪车就了不起啊?”
而车内更是乱作了一团,叶姿试图控制住被郑星诺左右乱转的方向盘,使劲想要扒开他的手:“停车!你快停下!”
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却依旧没能制止住他的疯狂,最后只好松开手,咬牙切齿的喊道:“郑星诺!算你狠!”他真的应了当初和自己说过的那句【我做鬼也要拉你陪我】她还是听天由命吧。
叶姿白皙的额头上已渗出一层薄薄的冷汗,她感觉自己早晚会死在喝醉了的郑星诺手里,每次他醉酒以后,必定会在她平静如水的生活里掀起一场惊涛骇浪。
以前只不过是拽她到高速公路上狂奔,现在却已经升级为载着她在大街上飙车了……看来去美国这三年,酒量不见涨,胆量却翻倍了!
叶姿侧过头,视线停留在那张已经三年未见的俊朗容颜上,他憔悴了许多,苍白的面容上没有丝毫血色,完全看不出是曾经那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了,这三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当初突然出国,一声招呼都没有打,也未曾给她留下过只言片语,本以为自己与他是最好的朋友,可到头来,却是最后一个得知他出国消息的人。
这件事令叶姿至今都耿耿于怀,她已经想好等到郑星诺回国的时候,要把他骂个狗血淋头,可出乎意料的是,两个人再相见的场景,却如此窘迫。他说想她了,她又何尝不是呢?
还好郑星诺的神智没有完全被酒精吞噬,他载着叶姿,以每小时二百多的车速一路飞驰,许久之后,车子终于发出一阵划破天际的刺耳刹车声。
叶姿慌忙跳下车子,抬头一看,简直难以置信,他几乎醉的快要不省人事了,竟然还能准确无误的找到自己所住的公寓……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叶姿才将郑星诺半拉半拽的拖下车,他高大的身躯倚靠在她瘦削的肩膀上,压的她喘不过气:“死猪!你真的臭死了!”那一身的酒味儿更是令叶姿分分钟想把他扔在路边撒手不管。
“我好想你……呃……我这里好痛。”郑星诺眸光涣散的看向叶姿的侧脸,边打着酒嗝边碎碎念叨着,身子歪歪斜斜,似乎下一秒就会摔到地上。
叶姿一步一步艰难的往前挪动,费力的拖着他沉重的身体坐到了旁边的花坛上,“你刚才说哪里痛?”她担忧的寻问道。
“这里……”郑星诺捶了捶自己心口的位置:“想你想的我这里好痛……”
这句话,并不是喝醉之后的胡言乱语,这三年,见不到叶姿的笑脸,听不见她悦耳动听的声音,只能靠一张手机内仅存的照片来缓解相思之苦,他的心很痛,痛到无法自拔。
但怎奈说者有心,听者却无意,叶姿警惕的环视一下四周,将郑星诺硬生生拽了起来:“别废话了,赶紧走,要是让邻居看到,我的清白岂不是被你毁了。”光天化日之下,她与浑身酒气的男人纠缠在一起,影响十分不好。
叶姿将郑星诺的手臂搭在自己肩膀上,两只手紧紧抱住他的腰际,生怕他一个踉跄会栽倒,就这样半拖半就的,好不容易把这高大的身躯搀进了自己的公寓里。她暗自庆幸,还好他没有把车开到军区大院,不然她的脸全丢尽了,现在即使她不愿意承认,也改变不了已经是有夫之妇的事实,无论如何也应该注意形象。
“你真的要压死我了!”将郑星诺扔在沙发上,叶姿揉了揉纤弱的肩膀:“坐着别动!我去给你倒蜂蜜水。”她转身走向冰箱,不知道那罐蜂蜜有没有过期。其实这所公寓她已经很少住了,为了上班方便,大多数时间都选择住在医院的员工宿舍。
酒精发作,郑星诺忽然觉得浑身上下燥热无比,他抬手扯了扯领带,脱下了身上的西装外套。鼻息之间,一股芬芳花香沁人心脾,这是属于叶姿的味道,即使过了三年,他依旧熟悉。
缓缓睁开眼眸,映入眼帘的是素雅的室内装潢,很熟悉,却突然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在这里了。他踉踉跄跄的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视线捕捉到对面的桌子上摆放着一瓶红酒,瞬间眸光一亮,摇摇晃晃的向红酒的方向走去,但却感觉双腿无力,似乎有些不受大脑控制,如同踩在了一团棉花之上。
“郑星诺!你给我住手!”
在厨房烧好开水的叶姿,刚端着杯子出来,便看见郑星诺手里拿着酒瓶正在往她的鱼缸里倒酒。
“哥几个也喝点儿吧,呃……好喝不?”郑星诺竟然倚靠在桌子前和金鱼称兄道弟,还想要请金鱼一起陪他喝酒。
“我的鱼!!”叶姿将杯子放在地上,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郑星诺身旁,一把抢过了他手中的红酒瓶:“郑少爷!我求你老实待会儿好不好!”
她手忙脚乱的都忘了要把酒藏起来,看了眼已经染上红酒颜色的鱼缸,叶姿愤恨的瞪向郑星诺,眸中怒火燃烧,她双手抓起他的胳膊,张开嘴狠狠的咬了上去。
“啊!疼!”郑星诺甩开叶姿,胳膊上残留的牙齿印与灼热的疼痛感,刹那间让他头脑清醒了不少,他捂住被咬的地方,冲叶姿大吼道:“你属狗的啊!怎么还学会咬人了!”
“老娘属兔子!难道你没听过兔子急了也咬人这句话么?”叶姿真后悔去给他泡什么蜂蜜水,直接咬一口,比任何醒酒方式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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