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欢欢洗过手,打开所有的灯,进去书房叫雷正霆,她知道这半个月他在部队上很忙,回来就是放松和休息的,所以每次回来她都在各方面准备的极端丰盛,当然除了那方面她总是害怕,不得要领。
雷正霆关掉书房的灯,到餐厅吃饭,穆欢欢给他盛了米饭,就各吃各的。
一般他们吃饭几乎不说话,雷正霆对待吃饭就像对待飞行一样,他的食量很好,每次都吃的很多。吃完饭,雷正霆就坐在客厅打开电视看正点新闻。
穆欢欢收拾餐桌,然后在厨房洗碗。雷正霆有意无意的不时瞄瞄她忙碌娇小的背影。
洗碗的穆欢欢一直纳罕他为什么没去听音乐会,还是听半道离开了,她决定探究一下。
洗完碗她出了厨房,给他添了热茶,装作无心的问:“你没去和言小姐听音乐会?”
雷正霆看着新闻说:“去了,我临时有事儿就离开了。”
事实是他和言菊清去听音乐会,音乐会开始的时候,他接了一个无关紧要的电话,就借口有事离开了,当时言菊清委屈的噘着嘴,可是在雷宅从穆欢欢离开之后,他一直想着那个缩着脖子塌着肩胛的瘦小身影,一股无形的力量拘禁了他,他只想离开,回到那个能看见她的地方。毕竟他已经半个月没见她了。
穆欢欢没再问下去,到卧室衣柜里取了自己换洗的衣服,进了浴室,她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客厅的灯也已经关了,卧室里只开着床头灯,雷正霆靠着床头在看一本财经杂志,看她进去,就对她伸出一只胳膊,穆欢欢屏息敛气的走过去,柔若无骨的靠在他的臂弯,她实在太纤细,几乎只到他身宽的一半儿,他抚摸一下她半干的头发,撩起她厚重的刘海,她的眉毛很粗,眼睛是微微的双眼皮,有点丹凤眼的味道,鼻子挺翘,小嘴圆润,看着这张脸,雷正霆心里有几分感概,他怎么也想不到,当初不经意的一见,结果在某一个特殊时期,把她娶回家,其实就是在结婚的时候,他也不知道他这样做对不对。
雷正霆的吻慢慢印在穆欢欢的唇上,就像一个没有性别的礼节之吻,他在她的唇上慢慢辗转碾磨,身子一寸寸火热。
穆欢欢今天有点特别,不像以前那样木愣愣的等着他的摆布,她的小嘴很配合,珍重的一下下亲着他的嘴唇,然后就扩散到他的下巴、额头、眼睛,仿佛他是最细致的瓷器,双手呵护着爱惜着。
雷正霆禁欲半月,身体内的**之狼被她叫醒。他的动作开始粗放起来,湿热的舌尖挑开她的牙关,在她的口腔里横冲直撞,他的大手同时在她有限的丰满上揉捏。
穆欢欢好像也不示弱,两腿像章鱼一样缠上他的腰,这不是平常的穆欢欢,这是一个争取自己爱欲的女人,她要她的爱人记住她,不要把她忘了,是最后的杀手锏和搏击。
如论如何,今夜的穆欢欢和以往那个消极等待的穆欢欢判若两人,她一改过去的柔顺冷淡无所谓,变成今夜的逐鹿对手。
雷正霆觉得脑子要炸裂,按住穆欢欢光滑的两髀,一下子冲入了她的身体,穆欢欢有点吃痛,哼了一声,然后就是义无反顾的缠绕。
雷正霆一边动作,一边亲吻着她的锁骨、耳垂、肩膀。穆欢欢觉得一股热流包裹住雷正霆的火热,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快感从脑底直达四肢,两年来,她认为的苦事今天全部改写,她呻吟出声,娇弱而惹人怜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