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书面。零点之前写好,不然,你今晚甭用上床睡觉了。”她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夜十一点十二分过了,才凉好衣服。我平时都习惯写了日记再睡觉的。时间很赶,五十分钟内写二千字,对于别人也许会有点难度,但对于我难度不大,反正检讨内容总是差不多的,
无非就是如何如何如何犯了错,又如何在女朋友刘乐的教诲之下认识了自己天大的错误,然后辅陈一番,差不多二千字的时候便收尾,深刻认识,保证以后不犯错。千篇一律的检查,稍稍换了检讨的内容,无非就是误判了刘小乐的胸围,产生了严重结果。
字写得潦草,反正只给刘乐看,也只她看得懂我的狂尞字体。就冲她认得我写的字,我就很服她。记得有一回,我问她:“你知道我为什独独喜欢你,对你死心踏地的喜欢。”刘乐说:“因为刘乐聪聪明。”她回答的太绝了,她的聪明之处是她的温柔,我对她的喜欢,喜欢到骨髓里喜欢到死心踏地,是因为她看得懂我的尞草字。我的老师,我最崇拜的学长也看不清我的字,可以说世界上就很难找到一个人,会读明白我写的尞字,为这尞字高考时我的作文得了零分。“乐,你是我的知音,因为我遇到了世界上唯一个看得懂我的尞草字。”我抱住刘乐,激动得大声说“找到了,找到了,我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知音。”刘乐眼睛漂出泪花。我问她“哦了?”她解释,她:“被一个小孩子胡说八道弄哭了。”太可恶了,她竟然当我是小孩子,熟可忍我还是忍了:因为我准许欺负我一生一世。
所以,刘乐罚我洗衣服,我唯一个没有反抗。换作他人,还有谁能指使我洗衣服,就连我父母也不能使我衣服。刘乐给的定义:这就是世界上最恶劣的大男人主义。
不过刘乐罚我写检讨,我唯一个没有拒绝。班主任罚我写,我没写,领导罚我写,我也没写,在没有认识刘乐之前,我的人生大字典里根本没有检讨这二个字。
深夜,写完检讨,交刘乐验收,“这睡猫,不知什么时侯睡熟了。”
睡前,已经是凌晨零点过五分钟了。在大都市夜生活丰富,这个时间也就是我这样的“车夫”要睡觉了。因为明天“车夫”要上班,干出租车,需要养足精神。
轻轻手轻脚上床,我偷偷打开日记本,用二分钟写下今天的日记:
刘乐,一个好真心的姑娘。
今夜刘乐同志又要求我写检查。
我写了。写之前,我很不开心。写完之后,我很开心。
为乐而写,让我有种感觉——是幸福。
日记尾未附注:
检讨过错,我决心不犯错误,犯错误再写检讨。因为刘乐,值得我一生检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