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野在这六年的时间里没有欧什么事情,由于身体的关系,他什么都不能做,但他却想得你较多。
既然这贼老天让自己重新活过,那么自己就要好好活,要做很多事情,让这贼老天看看自己在另外一个世界也能活得很精彩。
让自己努力的站在世界的巅峰,证明自己来过这个世界。
自己重新活了过来,是不是雉儿也会在这个世界上重生。
如果你也在这个世界上重生了,那么我站得越高,你或许就能够发现我。
既然我没有办法去找到你,我就让自己站得很高,可以让全世界都看到我,这样你就能够找到我了。
原野不知道雉儿会不会重生在这个世界,这样的概率非常小,小得自己都有些无法比喻。
但他还是选择去相信,努力要让自己站在最高处。
现在的他或许有些无能为力,只是这一天会晚一些到来。
”雉儿,等着我,让我来接你。”
”就算你不在这个世界,我也会来接你的,当我强大到可以破开空间的时候就是我们重逢之时。”
原野这样对自己说,这样安慰自己这颗时常思念她的心。
原野刚吃过早饭,就下碗筷就往门外走,留下一脸茫然的父母跟自己这个年轻的弟弟。
他来到对面的杂货铺前,看着摆放的这些小玩具,看了一遍又一遍。
老板依旧躺在摇椅上,闭着眼,一身衣衫搭在摇椅上,老木疙瘩的摇椅前后不停的晃着。
原野想着他闭着眼睛就不怕有人偷偷把东西放进兜里吗?
也对,他能够不让雨滴落在自己的身上,能够不让稀泥粘在自己的鞋底。这么强大的本事难道还有人能够偷到他的东西。
其实原野错了,错得那么透彻,他只是不在乎那些东西,那些东西可有可无,对他而言,这根本就一文不值。
他在这里的原因只是想要守着他,只是原野自己不知道罢了。
他这个看看,那个摸摸,十足像个小孩一样,然后他拿起一个比较好看的布娃娃来到老板面前。
布娃娃真是一种强大的毒,不管在哪个世界都很受欢迎。
他静静地看着老板,老板还是闭着眼镜的,就这样轻轻地摇着摇椅。
老板没有看他,却也看着他。
不是用眼睛看,用的是念,是神识。
他知道老板在看着自己,老板不知道他知道自己看着他。
他就这样站着,站了很久,老板也看了他很久,他也看了老板很久。
原野自从能够走路之后,他每天都会来到门口,每天都会看上一眼对面的这个老板。
杂货铺就在对面,街道很宽,所以,始终看得不是那么仔细。
现在离得很近,离得近,就可以好好看一下,看一下她的儿子有什么地方跟她相像的。
但他毕竟是用念,闭着眼,没有眼睛看得透彻。
所以,他睁开了眼。
他看了他一眼,看了原野一眼。
虽然只是一眼,但可以给原野传递很多东西。
原野是有二十七年加上现在六年的阅历,那个世界比这个世界要更复杂,所以心理学这种东西多多少少会一些。
所以,原野能够从他眼里得到很多东西。
原野在他眼里看到很多种情绪,好奇,追忆,还有在乎。
老板不知道原野只是从他看了他一眼就得到了很多东西。
一眼之后,老板伸出三根手指,没有说话。
原野知道他会说话,而且说话很狂,当初他见过他说话,说狂话。那种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他喜欢那种狂,让人很有安全感。
只是不知道他现在为什么不说话了,来到雍州之后他就没有再说过话。
是他现在不能够说话了,还是他不说话?
很多事情都可以用三根手指来表达,现在,当然是指这个布娃娃的价格。
原野懂他的意思,从怀里掏出三块铜板递给他,然后对着老板笑了,笑得很甜,笑得很开心。
老板接过铜板,看着这个小孩离去时的笑容,他想起了她。
果然还是像她多一些,然后他心情也莫名的好了些。
他的心已经很久没有荡起过涟漪,从她选择他之后,他的心一直就是这么平静。
今天,却有些澎湃。这个孩子,她的孩子,让他的心重新加快了一丝跳动。
他是很厉害的人物,自身的这些变化他能够察觉到,而且他明白这是因为什么。
原野拿着布娃娃回到了家,来到弟弟的身边,弟弟正在练习昨天刚学的字。
他的弟弟叫思泽,他来之后的第三年来到这个世界的。
他现在只是在一家普通的百姓家里,父亲姓,母亲姓石。
父母是买豆腐的,每天晚上忙到很晚,早上很早就开门卖豆腐。
在这么一个普通的人家里,两个小孩的名字却是那么好听。
他叫景逸,没人知道这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原本的名字,只有他现在的父母知道。
他们捡到原野的时候上面那张纸上就写着这个名字,而他们父母也尊重那个不知道是谁的意思,或许是他的亲生父母,也或许是别的什么人。
而他弟弟的名字,则是当时原野刚好在学思泽这两个字,他比较喜欢这样的字眼,有诗意。
他记得他在那个世界里有一个朋友叫思泽,一个对他非常重要的朋友,所以他多念了几遍。
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里还经常来看望自己的那个人,许久不见,可曾还好
他把这两个字念了出来,而他父母在为取个什么名字好听的时候听到了这两个字,所以就确定他这个弟弟叫思泽。
到现在他回想起来,觉得命运还真是有些奇妙。
他那个朋友叫思泽,现在他这个弟弟的名字因为他想起那个朋友的时候念了两遍那个名字。
他双手背在背后,手里有个娃娃,他弯下腰头靠着他弟弟的头。
”哟,思泽,在学写字呢!”
”是呢!哥。我一个字要练上好几次,还要常常练才会记住。不像你,看一遍就会了。”
”呵呵!你已经很聪明了,别的孩子练好久都不会,你看隔壁的那家的那个小子,昨天还被他爹给揍了。”
”真的吗?”
”真的,我弟弟很聪明的。”
”可是,还是没有哥哥厉害。”
”傻小子,哥比你多吃两年饭,当然要比你厉害了,你跟哥比个什么劲?”
”呵呵!”
他把布娃娃拿到思泽面前晃着说到”看,这是什么?”
”布娃娃,好好看。”
”特意给你买的,送给你了。”
”我求了爹爹好久,他都不买给我,还是哥哥最好了。”
他摸了摸思泽的头说到”我就你这一个弟弟,我不对你好谁对你好。”
”好了,不打扰你的好好学字吧!说不定以后我弟弟可是一个姜国人尽皆知的大诗人。”
然后他走到院子里,想起对面的老板。
现在跟老板算是已经认识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怎么样才会让他露出真面目。
只要他露出了真面目,自己才好缠着他让他教自己功夫。
怎样才能够让他使用功夫呢!而恰好又要能被自己看到。
一般都武士肯定不行,当年他可是能够从京都把自己带出来。
京都是姜国国都,想必高手如云,可是他却是能够从容走出来,手里还抱着刚出生的自己。
别说一般武士,现在的自己就算是找个会武功的都很困难。
那么,到底要怎样做才好呢?
他最在乎什么呢?
而且,他在乎的东西一定要能够逼迫他使出功夫。
原野跟他接触不多,只有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跟这个人相处了近半个月,那个时候他还不能够说话。
但是原野知道他在乎什么,他口中的那个她,他好像很在乎,而自己好像就是她的血脉。
那么,自己不就是他在乎的人。
若是自己有危险,他应该不会袖手旁观吧!而自己也恰好能够看到他使用功夫。
这样就能够两全其美,原野的左手跟右手接了个掌。
现在就只剩下怎么让自己遇到危险,这种危险足够让他出手,当然,他出手的话自己性命就不会有多少危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