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鸿钧成圣已有万万年,这日却见红云滚滚,三日当空,圣人威压再临天地,洪荒众生无不伏地顶礼膜拜。
却说女娲眼观大地,无不硝烟四起,巫妖横行,妖族多为弱肉强食,更有甚者杀兄弑母,女娲不忍同族相残,久立不周山巅,朝思夜想却不得其法。
“兄长,妖族沦落至此,虽圣人亦无能为力啊!”看到兄长伏羲妖皇,女娲不禁落寞的说道。
“小妹,这洪荒之有巫妖二族,这是时世所逼!”伏羲不无感叹地说道。
女娲听及次处,忽然沉默不语起来。
“今日我女娲要再造一族,妖族便可就此脱了困境。”想到此处女娲不禁笑出声来,声音如银铃一般,清脆入耳使人心醉。
于是乎女娲奔走大地,以圣人之尊四处游走,终于寻得了九息壤土。又在不周山心取得了不周仙泉,这不周山那是当年盘古化身万物,盘古的脊梁所化,而这不周山仙泉相当于盘古的脊髓,所以灵气十足,但是由于女娲取走的过多,却也坏了不周山的根本。也为之后巫妖大战的劫难埋下了伏笔。
女娲(谢谢书友优质男的指点)集齐材料后,就在不周山闭了关,百年之后天地色变,数千万的人族齐齐跪倒在女娲的面前。齐声呼喊着圣人二字,天空忽然降下无边金光。那是功德之光,足足有开天功德的三层之多。万道金光隐没在女娲的体内。女娲借此功德斩出自我,号功德道人。与女娲相对一拜,便再次没入女娲体内。
当女娲再次睁开眼睛,顿时威压暴涨,圣人临世,万物臣服。众生齐齐拜服在女娲脚下。众多人族看自己的圣母如此威风更加的敬畏,(感谢书友笙歌难忆)却有一人例外。
轩辕看着面前威压十足的女娲,不禁感到十分诧异,“前世谁说女娲人首蛇身的,这明明是一个绝世美人吗,看那美腿那肌肤着实让人着迷呀。”
这人叫轩辕萧华,外号叫轩辕小花是一个正正经经的21世纪的三好青年。(吃的好,睡的好,玩的好)一个失足溺水而亡,死的那叫一个悲惨不过机缘巧合之下,轩辕萧华竟然来到了洪荒时代。
说到轩辕萧华的到来,还真是传奇,他的起源还要追溯到鸿钧分圣位之前。
不周山前,一藤五个葫芦,各路洪荒大能争论不休。有盘古正宗,三清道人势在必得。一有妖族帝俊,东皇太一虎视眈眈,镇元大仙红云道人也来者不善,后来一点,女娲,西方二人也来参合一脚,让局势更乱起来。
最后,众多大能各自做过了一场,三清道人一方得了一个被太上老君做了装丹药的葫芦,妖族得了一个,后来被帝俊练成了斩仙飞刀送给了自己的儿子陆压道人。红云道人得了一个被红云练成了九九散魂葫芦,女娲得了一个妖族就有了后世的召妖幡,西方二人领了一个屁颠儿屁颠儿的就散了。却将那葫芦藤留在了原地。这葫芦藤乃是先天第一株藤蔓,合大造化。本来再凝聚一个葫芦就可以化形,可就在这时被众多大能发现取走了毕生的心血,最后被留下来得到天道的庇护,使得众人都忽略了它,不然少不得被炼成灵宝。片刻之后,鸿钧凭空出现。这时的鸿钧已证得了混元,成为了圣人,算得自己与这滕蔓有莫大的因果,就来到这儿取走了它。这鸿钧教化众生,刚才的几个人无不是他的弟子,其中几个还是亲传弟子,子之因果亦可由师傅来还鸿钧看了看这株藤曼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便收了起来。
谁又能想到这藤曼在鸿钧袍子里没有停下生长,竟然以鸿蒙紫气为养料生长起来,当鸿钧发现时鸿蒙紫气已经被其吸收的十之五六了七道紫气虚弱无比。鸿钧叹了叹气,如此一来,这鸿蒙紫气却是只能成为一个成圣的契机了,算是老子等人还了着滕蔓的因果。这先天滕蔓足足吸收了七道鸿蒙紫气的一半还多,依旧没有化形,却是天道压制,这先天滕蔓凝聚了七道鸿蒙紫气的道,要是化形了,那还不直接超脱了天道,所以在天道的压制下这先天滕蔓结束了第六个葫芦。
女娲造人之时,鸿钧又将这先天滕蔓给了女娲造人之用,其实是天道想利用女娲将这先天滕蔓处理掉。
结果那先天滕蔓自我保护之下,女娲愣是没有发现那第六个葫芦。不过天道也不甘心一番算计之下,那葫芦竟然被甩了出去。
鸿蒙紫葫芦被甩出去的瞬间被先天戍土和不周灵泉包裹,令时空发生了微小的扭曲,在亿万分之一的几率下,轩辕萧华来到了这个洪荒时代。
身怀洪荒紫葫芦的轩辕萧华却完全不知道这些,被女娲一个袖里乾坤,连带着还有数千万的人族一起收到了袖子里。
在无边的袖子里,其他的人只知道不住地感叹圣母神通广大什么的,而轩辕萧花竟然在感叹着女娲圣母的体香。
在轩辕萧华的思维里女娲虽然是自己名义上的母亲可和自己半点关系都没有啊,有什么好顾及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轩辕萧华被放了出来。
“这里是东海之滨,你们在这里好好生存,繁衍,不要轻易离开这里”。女娲说完这些,就离开了,众多的人族集体拜倒在地,送别人族的圣母。
轩辕萧华也拜倒在地,但他只是单膝跪地,不过他跪在人群的最后面,所以众人也没有发现罢了。轩辕萧华在女娲走后一直在沉默,自己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这个危机4v的洪荒时代,该怎么生存,自己在这里唯一的优势就是熟知历史,不过那些神话传说也不一定说的准,就像女娲人首蛇身这件事就十分的不准,其实女娲的本体真的是人首蛇身,只不过平时不会露出来。
轩辕萧华也看过一些作者的洪荒小说,可能那些作者杜撰的事怎么能做数呢?
相对于轩辕萧华的空想,他的那些族人可就实在多了,自己找起了食物不多时就人抓到了一些小动物,兔子,野鸡什么的。
有一些人看到轩辕萧华在发楞,还好心的分给他一些生肉,让轩辕一阵感动,这些人族可不像后世那些勾心斗角的人,心地善良,勤恳能干,乐于助人。
在一些人的组织下,开始了有序的捕猎,可是刚出生的人族实在是太过弱小,要不是女娲在临去时特意交代了东海龙王人族早就被灭了几百遍了,龙族虽然在第一量劫中死伤殆尽,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现在还是卖龙族一些面子的。
轩辕想到在洪荒这个时代,拳头大才是硬道理,可是对于现在的轩辕来说,活下去才是最硬的道理。
轩辕开始和人族一起去捕捉猎物,不过不知为何,轩辕的身子比其他同族差上了好多。先天戍土和不周灵泉凝聚而成的身体刚刚生来便有了堪比巫族的体魄,人人都可力举千斤巨石,杀一些没有修为的野兽,完全没有问题。可轩辕完全就是一个强化版的前世身体,百十来斤的力气在捕猎中连收拾战利品的做不到,因为那些庞大的野兽尸体完全不是轩辕能够搬得动的。
一种挫败感油然而生,前世的自己就是个宅男,是个废物,没想到自己再活一世却依旧如此,轩辕无不自嘲的想。
群号80959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