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近石台,仔细观察着这只上古骨笛。发现这骨笛挺粗糙的,和骷髅骨杖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给老鬼找到这骨笛做栖身之处倒是真的委屈了老鬼。
看来等以后拿到了鬼之后,我还得好好再给他找个容器。
我假装很认真的看了看这骨笛,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灵气。然后露出一脸羡慕的样子。
叶无伤等待十几日,终于找到了他心中念念不忘的白衣公子,他自然是赖在人家这里不走了,死皮赖脸跟人家谈论琴棋书画。
他就是个武夫,这么雅致的东西他就跟他娘亲学了个皮毛,对着外行人装装样子还是挺能唬人的。但是对上方清歌,叶无伤肚子里装的几斤几两根本不够他显摆的。
不过,知识不够脸皮凑,厚颜无耻之人必然是有过人之处。
方清歌好笑的看着叶无伤东一句西一句,慢慢就扯回自己熟悉的领域,之后就又能侃侃而谈。
初初看来正确之极,但仔细想来,叶无伤的论点已离题千里。
方清歌觉得这人很有意思,也不拆穿他,随他肆意胡说。
另外,方清歌其实也在考虑,要不要把九年前的事情说出来。
说了吧,显得他小家子气,小孩子年幼无知,他竟然记恨了多年。
不说吧,就怕叶无伤请自己帮他找小娘子,他去哪里帮他找个跟自己长的七八分像的春城女子?
方清歌正在小纠结,叶无伤也快词穷了,这时,他们的救命稻草终于来了。
两人弄琴舞剑又聊天,时间过的飞快,已到晌午。方九机派小厮过来请人去前厅用饭,叶无伤这才知道对面这人正是他今日的强劲“对手”方三公子。
于是叶少庄主开始纠结,我是选择老爹的面子呢还是选择与刚刚结识的友人打好关系呢?
此事暂且不表,叶无伤得知方清歌是方三公子时,便随口问了句,“九年前我到七绝门时怎未曾见过你?不然你我二人早些认识,也能早些相知相惜。”
方清歌无奈地叹了口气,便想趁这个话题解决年幼时的闹剧。
“其实九年前我们就见过了。你同叶叔叔来时,我正陪祖母去桃源山寺上香求佛。回来之时正是你们离开之际。父亲想让我去灵剑山庄呆段时间,学些强身健体的功法,便让我持信来追。结果……结果我刚追到渡口,就遇到了你,你竟然将我当做小姑娘……当时我过于生气,灵剑山庄也不想去了,气冲冲回家,还被父亲责骂了一番。”
方清歌说到这里,笑了笑:“小孩子的心性使然,否则你我早就相识相知了。”
叶无伤听完后惊讶的嘴里可以塞个鸡蛋了。
至于感受,那是悲喜交啊。
悲的是,粉雕玉琢娇滴滴的小娘子变成个翩翩公子,娶不成了。
喜的是,思念多年的人竟然就是对面这人,样貌、气质、才思样样都是顶好的,果真不辜负他多年的挂念啊。
叶无伤非常后悔小时候调戏了方清歌,至少是不应该在渡口调戏他。若是没有那一出,将方清歌拐回灵剑山庄,岂不是天天都可以任自己摧残,咳咳,当然是舍不得啦,是自己天天当牛做马,为了方清歌任劳任怨。
中午用膳时,叶求败见到了诡异的一幕。
自己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独苗竟然在给方小公子夹菜!
叶求败自己都没受过儿子的这等礼遇,惊得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这小子是转性了还是撞邪了?
乖儿子,如果有病,爹给你治,你这个样子爹爹好怕怕哦!
方九机看到自家儿子吃了这么多平时讨厌吃的菜,顿时对叶无伤更欢喜起来,还是叶少庄主有法子。
叶无伤内心:清歌喜欢吃什么?先夹块芹菜试试。吃了吃了!再夹块青椒试试,吃了吃了又吃了!清歌这么瘦,给他来块肉,红烧肉,就你了。又吃了又吃了!就夹这三个菜吧,省的夹了清歌不喜欢的。
方清歌内心:芹菜,味真冲,青椒,好难吃,红烧肉,好油腻……怎么又给我夹芹菜?!……吃的好辛苦,不想吃了不想吃了,为了不落叶无伤面子,我忍。
叶无伤翘着尾巴摇一摇,勤快的给人布菜。
于是方清歌一顿饭吃得是痛不欲生,还要表现出感激、喜爱等一系列违心表情。
叶求败觉得以后真的改名叫叶求胜得了,自己的儿子也不让人省心,完全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他十分不理解自己养了十多年的儿子怎么一上午的时间就变成了个体贴入微的小媳妇儿。
于是叶求败嗓子卡了一口老血,不上不下难受极了。
叶求败决定认输,带儿子回家继续修炼,实在不行就让这不孝子回炉重造。
叶求败刚说完“明日启程”这个字眼,叶无伤终于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爹身上了。
回家,不可能!还没跟清歌好好亲近一番就走,再见清歌就不知是何夕何年了!
叶无伤忙用对付外人的那套对付他爹:“爹,孩儿觉得七绝门的七艺真乃世间绝学,今日孩儿在旁听各位先生教习,让孩儿受益匪浅,孩儿有心在七绝门学艺。此外,孩儿还感受到七绝门天杰地灵,对孩儿修为提升大有助益。所以……孩儿想留在七绝门!”
叶求败心头一痛,养了十八年的儿子胳膊肘往外拐,难受,想哭。
方清歌心头也是一痛,这人以后不会天天找自己品诗鉴画吧!他那水平,得帮他补多少知识才能挽救!
方九机看到自家小儿子跟叶无伤相处的甚是和谐,便也劝道:“当年我本想让清歌去灵剑山庄学艺,不想小孩子恋家,追你到渡口又跑了回来。若无伤能留在七绝门,也好教习清歌一些强身功法。至于令郎想学的七艺,清歌在同辈人中算是翘楚,不如让他们二人相互学习,相互提升。”
叶无伤(翘起尾巴):方伯伯您真好,甚得我心意!
方清歌(垂头丧气):父亲,您这是卖儿子吧!
叶求败见儿子执意要留下,也不相阻,但他也知道自己儿子是什么货色,他看了眼方清歌的样貌,暗道一声“不好”,他这儿子不会看上方清歌了吧,不然怎么一上午时间转变这么大。
他越想越心惊,他倒是不介意他家以后多个男儿媳,他介意的是他的老哥方九机,三个儿子就剩下这么一个,要是真被叶无伤给收了,他那个整天满口仁义道德的老哥不得气死。
不过,叶求败想起他儿子貌似从不近男色,前几年一个破落户想要攀灵剑山庄的高枝,够不到他便去打他儿子的主意。
事情是这样的。
那家生了四个孩子,全都是带把的,但个个都是绝色,尤其是老幺,皮肤水嫩细白,像刚剥了壳的鸡蛋般吹弹可破,一张小脸巴掌大,脸上两颗水葡萄自带水光,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那破落户也是真没人性,知道叶无伤好色,便拿自己儿子做棋子,骨肉亲情不值黄金百两。
他把最大的希望放在自己小儿子上,但也怕孩子太小,怯场,便把四个儿子都送了过去。
四个孩子,本都是常习礼义仁德的读书人,卖弄风骚勾引男人的事儿自然是做不出来。
破落户无法,便寻了小倌馆的教习嬷嬷来调教自家四个儿子。
经过绳鞭、滴蜡、坐缸等一系列调教,才初见成效。尤其是小幺子,媚眼含情,柔腰翘臀,一步扭三扭,摇两摇。样貌不输女子,床上功夫更是一绝。
破落户把人送过去,叶无伤眼前也是一亮,他虽然不好男色,但他实打实的颜控,看到好看的、漂亮的就移不开眼,尤其是小幺子雌雄莫辨的美,让他这看厌女人的正好改改口味。
四个孩子在灵剑山庄就留了三天,就被叶无伤哄下了山。原因无他,叶无伤被恶心到了。
四个孩子中的老大,要比叶无伤还大三岁,非但处事不稳重,还是个没脑子的。他是个急功近利的主,把他爹那见钱眼开的脾性继承了十成十,害怕弟弟们身娇体嫩比他早上位,便寻了个时机勾引叶无伤,把烈性春药下到了叶无伤的茶里,等叶无伤发现的时候早就晚了,烈火焚身的感觉让他差点失了神志。
那老大抓准时机就往叶无伤怀里送,他根本就不知道叶无伤流连花丛这么多年竟然还是个雏,叶无伤把自己第一次看得特别重,不只是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他都只想同他媳妇做,所以叶无伤瞬间清醒了大半。
叶无伤再怎么想守身如玉却也抵不住药性,孤男寡男共处一屋,老大已经脱的不着寸缕,把叶无伤推到床上,扯下叶无伤的裤子,青葱玉指扶着叶无伤的肉刃就要往上坐。叶无伤看到老大一身肌肉,以及那不比自己小多少的硬挺部位,瞬间就把他翻到了地上,自己也忍不住吐了起来,头脑彻底清醒。
叶无伤把人扔出房门,自己打坐两个时辰才消解了药性。不过叶无伤自此之后对男子的身体产生了恐惧。
当天晚上叶无伤就把四人赶出了灵剑山庄,小幺儿眼含泪珠,委屈巴巴看着叶无伤,叶无伤也有些心软,但是男子的身体给他的冲击太大,还是给了他们些盘缠让他们早些归家。
叶无伤转身离开后,小幺儿恼恨的看着自家大哥,一副要吃了他的模样。
后续再说他们的故事,不过,因为有他们闹的那出,叶求败还是很放心自家儿子的。
白衣公子挑挑眉,问他:“怎的,看不起我?对招都不尽全力。”
叶无伤总不能说我舍不得伤你吧,说了白衣公子肯定瞬间暴走,再打一场也说不定。叶无伤有这个觉悟。
于是叶无伤道:“我这不是有求于你嘛。来来,快把笔收起来,伤了人就不好了。”
叶无伤轻轻推了推白衣公子的手,触感的细腻让人留恋。
白衣公子收回手,笔在手中转了一圈,将笔放好,拢了拢衣袖,这才问他有什么事。
有求于人其实也就是临时的借口,叶家家大业大,有什么办不了的吗?
叶无伤绞尽脑汁想了又想,终于在这时想起了被他丢在一旁的小娘子。
“不瞒公子,我此次前来春城,正是要寻人。寻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长相和公子有八分相像,不知公子可有年龄相仿的姐妹?”
白衣公子一听,心里便更确定眼前的这登徒子就是九年前的那小登徒子,长了九年,真是一点儿变化都没有!
“在下家中只有兄弟三人,没有姐妹,让公子失望了。”白衣公子话未停,不给叶无伤插话的机会,“在下家中有事,先行告辞。”
白衣公子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咳咳……带走了叶无伤一片痴心。
叶无伤趴在亭中的石桌上,想起白衣公子的明眸秀眉,想起他画画时专注的神情,不由得“嘿嘿”笑了起来。
突然,他也想起还没有询问那公子姓甚名谁,家住何方。春城这般大,他可要去哪里寻这人!
灵剑山庄庄主叶求败几日前就给自己的老友方九机去了信,说是这几日就到春城,结果呢,根本就没有故人来迎接自己,自己带着大小仆人从渡口一路走到七绝门,还被门童拦在了门外。
他堂堂灵剑山庄庄主的脸面丢的一点儿不剩。
叶求败真是败给了方九机,一颗老心被方九机摧残成渣渣。
七绝门门主方九机什么都好,就是记性不好忘性大。
在七绝门弟子硬着头皮听方九机讲第十遍书法要点时,便见门童来报“灵剑山庄庄主到”,弟子们听到后内心狂喜却面色如常,正襟危坐,不动如山。
只听方九机“哎呀”一声就奔了出去。
堂内弟子狂欢。
叶求败同方九机喝着春茶、嗑着瓜子,在室内讨论着自己的不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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