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平行空间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我依然无法起身寻找食物,心里想,难道要饿死在这未知的房子里吗,为什么没人来看我?
正这样想着,楼下传来粗鲁的开门声,紧接着,高跟鞋的声音进了楼梯,旋即,一个长发飘逸,身材火爆的美女冷着脸走了进来,奇怪的是,她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开始翻箱倒柜的收拾东西,看其模样,好像是我的同居女友,而且,她的表情是要搬走。
“你……”我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称呼她,嗫嚅了道,“你干嘛呀?”
其实,我是想让她给我弄点吃的,但看她带着冷漠和厌恶的神色,又要搬出去的模样,知道她不会答应。
她好像聋子一般,把衣柜的衣裙胡乱塞进一个箱子,又扫荡了床头上的梳妆用品,就拖着箱子准备走了。
好在,她出门的时候终于回过头来,带着讥讽道:“小马,我已经有男朋友,请你以后不要再纠缠我,否则,我男朋友可没我好说话!”
我一脸懵逼,憋出一句:“我现在动一下都困难,你能不能给我弄点吃的再走?”
“哼,你还真是可怜啊,居然穷得快饿死了!”她扔了一张“外汇”在地上,丢下一句,“拿去挺尸吧,算我可怜你的!”
我没来由的感到一阵屈辱,但毕竟不认识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走了。
脑子里完全一片空白,除了饥饿外什么都做不了,直到午夜十分,我才几经挣扎爬了起来。
这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还穿着皮鞋——这皮鞋非常普通,却光亮如新,心里也没在意,捡起“外汇”,扶着墙壁出了房间,一看,这是个位于小区林荫下的僻静小楼,远处的小区门口是街道,只是夜深人静,街道上没什么人,但店面还开着。
看这情形,我应该是这栋小楼的主人,就是不知道有哪些家人。
我完全想不起为什么失忆,感觉一切都是那么陌生,潜意识里还想,自己若不失忆,那应该很熟悉这个城市才对。
忽然,我想起了什么,回身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找到身份证和毕业证,上面的头像分明就是我,名字叫马吉可,现年23岁,住址是大华国春城市九眼区芶叶坝居委会61号。
所有的名称都是那么陌生,我这失忆可够彻底的,想不起自己的名字不说,连土生土长的城市都不熟悉了。
顺手把证件揣在身上,我艰难的下了小楼,来到小区门口。
旁边是个士多店,里面有个笑呵呵的老大妈,看上去挺亲切的,我没来由的心里一暖:“大妈,这钱可以买东西吗?”
大妈接过钱看了看,笑骂道:“你这孩子,几天不见病傻了吧,你这是钱,怎么不能卖东西了?”
我搔了搔头,心想,难道我们国家的钱就是这个样子?
“说吧小马,想买什么,大妈给你拿。”大妈明显和我是老街坊,毫无嫌弃我的意思。
“随……随便吧。”我抹着冷汗,“我饿得很,就想吃东西。”
“那还是方便面吧,我给你泡上。”大妈拿了桶方便面泡了开水,还给我拿了张板凳,带着长辈的语气道,“小马啊,大妈是看着你张大的,在你爸妈离婚后,更是把你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所以我说几句你可别生气啊?”
“怎么会呢?”我正想多了解一下自己呢,“大妈对我的好我一直记在心里呢,有什么你尽管说,我是不会生气的。”
“那就好。”大妈念念叨叨道,“我就想说,虽然你爸妈抛弃了你,现在女朋友又跟有钱人跑了,但你毕竟还年轻,有很长的路要走,怎么可以自暴自弃呢?”
我只是洗耳恭听,最后,在她的念叨中,终于对自己有了个大概的了解,说白了,就是父母离婚了,还各自组建了家庭,近两年,因为我时常问他们要钱,他们都开始厌恶我了,平时连个电话都不愿意接。
而那个长发美女是我在音乐学院的大学女友,名叫柯楠,毕业后就和我同居,至今已有大半年时间,可因为大学刚毕业,我高不成低不就一直没找到工作,而柯南却被电视台看中,即将成为一名栏目主持人,于是,她抛弃了当初的海誓山盟和我分手了。
我一时想不通,把自己关在家里,整日里醉生梦死,都有绝食的念头了。
事实上,对于我的故事,我总觉得像一场梦,甚至于,对哪个大学女友也谈不上感情,只是看她火爆性/感,舍不得放手而已。
“小马啊,你好歹是学音乐的,嗓音又好,只要你振作起来,终究会遇上伯乐的,可千万别放弃自己啊!”大妈苦口婆心的劝说着。
这倒是让我很感动,用力点头道:“大妈,你放心吧,我已经想通了,一定会振作起来的。”
“好,我就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大妈鼓励了几句,送我出了小店。
如此修养了两日,我终于恢复了,只是,柯楠给我的那一百钱已经用完了,我这才开始着急起来。没有钱,也没有工作,这不是要活活饿死吗,可我会做什么呢,只会唱歌而已,莫非要出去卖唱?
在这两天时间里,我还知道自己是个有音乐细胞的人,无论什么歌曲,听一遍就会唱,甚至还会作词谱曲,然而,我绞尽脑汁好几年,也没能写出一首好歌,逐渐的也就死心了。
“好吧,人总不能被尿逼死!”次日,我准备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营生,至于卖唱的事情还是算了,一来没乐器,二来脑子里一片空白,也记不住有什么歌曲。
在潜意识里,我总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紧要的事情要做,却又想不起是什么事。
这两天时间,我还研究了一下春城市地图,大致的方向感还是有的,知道市区的五羊路是繁华地区,就决定去看看。
当时,我要是知道自己穿越失败,活在另一个世界的自己身上,估计连死的心都有了。
事实上,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相似的平行空间,而人和事都在向着大同小异的轨迹发展,我们时常梦见的情景,就是另一个自己在另一个平行空间里的亲身经历,只不过,不是谁都可以穿越空间,体验两个自己的。
所以说,人的灵魂是不会死的,哪怕在这个空间死了,也会在另一个空间复活。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我越发疑惑,哪怕自己失忆了,也不会看什么都新鲜啊,就连街上播放的歌曲,也好像从未听过,感觉风格十分老旧,一点都不新颖。
“不对,为什么我熟悉的音乐和这些音乐不一样呢?”我头痛欲裂的思索忆起来,隐隐约约的,好像记起了一首熟悉的歌曲,叫《凉凉》。
我能想起这首歌,是因为音像店播放的歌曲与《凉凉》的旋律有些类似,就我信步走了进去,扫视着琳琅满目的歌碟,想找出一张熟悉的出来。
“帅哥,买歌碟吗?”打扮艳丽的风流老板娘笑着介绍起来,还拿出正在播放的歌碟,“这可是时下最流行的歌曲了,绝对正版,要不要买一张回去收藏啊?”
我撇嘴道:“这就是时下最流行的,我怎么觉得很老套啊?”
老板娘一愣,旋即生气道:“你懂不懂欣赏啊,尽胡说八道。”
我不服气道:“我不懂欣赏?我是音乐学院毕业的好不好,而且我自己也会写歌。”
“切!”老板娘俏丽的翻了个白眼,估计是刚开门不久吧,也没顾客,就闲聊道,“那你写过什么歌,唱来听听!”
我脸一红,自己写的歌根本就入不了别人的法眼,唱出来不是丢人么,但话又说出口了,憋了半天才道,“反正,我就觉得这些歌都很老套,没有《凉凉》好听。”
“《凉凉》?”老板娘好奇道,“是你写的歌吗,怎么唱的?”
我更加疑惑了,《凉凉》那么流行,她一个开音像店的居然没听过?
“唱啊?”老板娘鄙夷的催促着。
“唱就唱!”我深吸了口气,唱了几句《凉凉》,结果,老板娘震惊的瞪大了眼睛。
“怎么了?”
“这……这是你写的歌?”
“不是……”我语无伦次道,“这歌就在我脑子里……你难道没听过?”
“没有啊!”老板娘肯定道,“我压根就没听过这曲调,你不会是盗用了别人还没发行的歌曲吧,我告你啊,这可是犯法的。”
我傻呆呆的看着她,心想,难道这歌真是我写的?
有了这种猜测,我好像触动了灵感一般,又想起一首叫《包容》的歌曲,就道:“那我再唱一首,看看你听过没有。”
“好哇!”老板娘激动道,“快唱来听听。”
我清了清嗓子,唱起了《包容》,结果,和先前一样,老板娘简直惊为天人,拽住我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真的学音乐的吗?”
“是啊!”我把毕业证拿给她看。
“那你都写过哪些歌曲,有曲谱吗?”老板娘好像捡到宝了一般,拽着我不放,偏偏,她异常丰/满,一对巨无霸在我胳膊上磨来蹭去,弄得我心猿意马,恨不得捧住啃几口。
说起来,老板娘也才三十出头,绝对是熟/女型的尤/物,让人一见就裆下一颤,精兵涌到了前列腺。
老板娘似乎感觉到了我的反应,不但不生气,还风情万种的娇嗔道:“你个坏蛋,想啥呢,人家在问你话呢!”
一看她的表情,我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性格的女人了,干笑道:“我写的歌都在脑子里,没写成乐谱。”
“好哇!”老板娘大喜道,“走,跟我上楼,把你的歌都写下来,要是能让我满意,我就高价聘请你当我女儿的音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