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刘诛魔吟唱完毕之后,手中银枪渐渐褪去了光泽,成了一把饱经沧桑却又不失滚滚杀气的古铜色长枪。刘诛魔把住长枪,瞬间将全身气力凝聚在长枪之上。古物感受到主人心意,其身上流云般纹路好似活了一般,游走在枪上。
博格虽然身形变大,思维却依旧转得飞快。眼前这一人一枪虽然看起来如蚂蚁一般毫不起眼,但是对手的气势,此刻却稳稳压倒了博格。
巨人想要速战速决,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脚下竟然……
竟然射出了一道激光!
在场的人,包括刘诛魔,全都愣住了,短暂的沉默之后,所有人都咆哮了。
一方面是因为这道激光的威力直接打破了结界。强大的实力面前,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
另一方面,在场绝大部分人下的注都血本无归……
其实最让人抓狂的就是,这道激光它——射!反!了!
博格有点蒙,这……
逗比吗?逗比吗?逗比吗?
“刚才的那一招,秒杀灵仙级的渣渣还是不成问题的。”狂少赵日天伸手顺了顺发型,作为无人能敌万人崇拜的狂少,发型稍微凌乱一点都是大罪。万一不小心俘获了某些处于特殊时期的未知少女芳心,那可真的会成为温情狂少的一大困扰。
“唉,那样的话油条要不要分成两半吃呢?”赵日天忧伤地想着,头习惯性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明媚的阳光差点戳瞎日天的狗眼。
“为什么,”赵日天悲伤地看着众人,被阳光温情地抚摸过后的眼睛有些发晃,但这并不影响赵日天同学内心波澜壮阔的独白:“为什么,只有我这么帅,孤独地承受着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帅气和机智,我的心好累。”
“他有病吧。”何思我把装满金币的魔法袋不着痕迹地放进了自己的背包,赵日天虽然刚被刘诛魔的激光正面轰中,但墨黑的面部还是能做出很多悲天悯人的表情。
当赵日天饱含怜悯之情的目光落在何思我脸上之后,后者慌忙地捂住了自己的某些重要的地方(你猜是哪里),狂少见猥琐男如此行为,重重地叹了口气。
李杀神拍了拍何思我的肩膀,不无遗憾地说:“下辈子吧,下辈子你就能有现在的赵兄十分之一帅了。”
“是啊,我下下辈子都没有李兄二十分之一的相貌有特点。”
李杀神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相貌有特点是什么鬼啊!有你这么损人的吗!你语言这么犀利莫非是要抢走我李杀神铁口铜牙的称号吗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下个转角遇到爱……
“多谢阁下不杀之恩。祝贺你,你赢了!”博格身形化小,虽然差点丢掉小命,但火爆脾气的博格依然不失风度。“作为武者,能与阁下这样的强者交手,实乃人生大幸。”
“哈哈,这次打的真痛快,小爷很欣赏你这样的人,大气!”满脸虚汗的刘诛魔是在庆幸,庆幸自己失手。可记忆里的长虹贯日,明明没有这么强大的威力啊!
难道……刘诛魔低头仔细端详手中古枪,枪身已然恢复了平时的亮银色,只是上面有几朵凸起的流云,点缀着通灵的长枪。
刘诛魔渐渐回忆起,自己得到这把枪时的奇遇。
自从年幼的刘诛魔被赵日天抢走了拐角街之后,便开始了自己的修行。虽说他当地霸时凭着与生俱来的豪杰义气交了很多朋友,但是刘诛魔并没有去投奔任何一个人。
没错,刘诛魔是个孤儿。
有些强者的内心,生来便坚韧不拔。刘诛魔一个人闯荡凶恶的江湖,若没有那天生的坚韧与变强的渴望,早就成了那野外不知名的枯骨,被野狗叼着玩了。
可是,刘诛魔闯荡江湖的第二年,遇到了一个人。
此人生的高大魁梧,从背影看去真的是一等一的好汉子,可是上天却给了这汉子一张比女人还娇艳的脸。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重点是刘诛魔趁他吃饭时,向他“借”钱的时候被抓到了。
这汉子原来是附近山寨的一个小头目。五花大绑的刘诛魔被他连夜带上了山。在“借钱”之前,刘诛魔听说这附近有个山寨大王最喜取孩童骨髓炼五色石。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惹了这山寨的头目。
刘诛魔可是天生的大胆。虽然被死死绑在了炼石的柱子上,但刘诛魔还是冷静地等待着逃生的机会。
就像三流小说里写的一样。半夜,一队精英巡山者发现了这里。战局虽然混乱,但是毫无悬念。突然,炼石屋的房门被人重重撞开,外面嘈杂的喊杀声混着火光飘了进来。刘诛魔虽然被饿的头晕眼花,但还是依稀认出,那个满脸血汗的人正是把自己绑来的头目。
和三流情节毫无二致。头目颤抖着把刘诛魔从柱子上放了下来,虚弱的头目虽然瘫软在地上,但还是坚定地示意刘诛魔快逃。死中得生的刘诛魔默默鞠了个躬,便大步向门外走去。
火光越来越近,喊杀声越来越清晰,可刘诛魔却觉得自己越来越虚弱,仿佛生命正在慢慢流出自己的身体,火光原来越远,喊杀声也慢慢听不真切了……
刘诛魔无力地倒在地上,渐渐地,刘诛魔回忆起一个传闻:有一种长得像人的魔物,生活习性也与人相同,但唯一不同的是,这种魔物会吸食掉小孩或意志软弱人的希望与活力……
冰冷的石板抚摸着刘诛魔的脸庞,刘诛魔拼命挪动着,他甚至能听见自己牙碎的声音。一只大脚踩在刘诛魔的背上,火光与喊杀声永远的消失了……
……
刘诛魔被小虫子刺痒的睁开了眼睛,却发现自己是在一条溪水旁边。
这条小溪,是黑色的。
浑身酸痛的刘诛魔往小溪上游看去,即使天生虎胆,也不由得满满地吸了一肺冷气:
火葬场,巨大的火葬场。
刘诛魔所不知道的是,那个据点,其实是魔物隐蔽的十分好的凡间据点。
精英巡山者的举动惹恼了魔物,附近的几个村子立刻遭到了难以想象的报复。
好在处置及时,没有进一步扩大伤亡。处理魔物尸体的最好办法便是火葬。
于是,这几个村子的人,和刘诛魔,一起组成了这火葬场最大的一部分。
幸运的刘诛魔由于体重很轻被溪水冲走,其他的人,都化为了飞烟。天不绝人,刘诛魔在这附近找到了野果果腹不至于饿死。
可最让他记忆犹新的,却是被丢到这个溪谷里的第三天。
那天晴日突降大雨,刘诛魔一辈子都忘不掉那黑色的雨点,滴在身上刺痒生疼。天雷滚滚,刘诛魔被奇怪的雨赶到了一个山洞里。
刚进山洞,刘诛魔身后一震,巨大的冲击力把他震趴在洞顶,与之俱到的雷声生生把刘诛魔震出了一大口鲜血。这一口黑血喷出,刘诛魔感觉自己失血过多,身体轻飘飘的一碰就倒。地震还在继续,洞顶的土大块大块的往下掉。可是当时刘诛魔忽略了一个事实:强烈的地震丝毫没有减缓他逃出洞穴的速度。
刘诛魔逃出洞外,发现一个奇大无比的坑里立着一把银色的大枪。黑色的雨水与溪流同时流进坑底。可令刘诛魔惊喜的是,清澈的溪水环绕着银枪十尺开外,阻挡着黑色雨水接触到银枪。
刘诛魔抱起银枪,仔细地端详着手中的宝物。多少年过去了,本色不改,刘诛魔凭借手中银枪度过无数大风大浪,却从来不知这银枪本名为何。
“汝手所持,可是涯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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