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时值夏季八月下旬,在华厦国明珠市城郊结合部的一间出租屋内,一个二十岁多点的男青年,正目不转睛的盯着眼前桌子上,放着的一碗鲜红色的液体。
男子的眼神里满是纠结,伸手欲端起碗又一幅不敢的样子。只因为那碗里的红色液体,即不是果汁,更不是红酒,而是一碗新鲜的鸡血。
他叫蒙逸,现年23岁,是明珠大学管理学系大二学生。身高差不多有一米七五左右,长着小方脸,一头比短寸长一倍有余的短发,在头顶中间直直的向上竖起,形成了人们常叫的‘公鸡头’。两条浓浓的一字眉。一双明亮的杏核眼,鼻梁挺直,鼻头上翘,显得级为坚毅。长着一张小龙口,双唇宽长坚厚,又不像香肠嘴那么夸张。嘴角润泽略向上翘,长着好像一对刀环似的耳朵。
摸了摸饿得发叫的肚子,蒙逸端起碗来一口喝了个干干净净。一碗鲜血下肚,感觉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一样。那种美秒的感觉,以许就和那些隐君子刚吸完毒一样,飘飘欲仙。但是蒙逸却是非常的讨厌现在这种感觉,此刻他的眼睛里,又浮现出了这半个月以来,出现得最多的一种眼神----迷茫。
他是一个孤儿,才一两个月大的时候被遗弃在了街边。是明珠市孤儿院的老院长经过时发现了他,才将他带回了孤儿院,不然说不定就给路边的野狗叼去美餐一顿了。老院长捡到他的时候,被毛毯包裹着的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破旧的衣服,另外还有一张写着一个‘蒙’字的纸片,这就是他当时的全部身家了。
蒙逸这个名子还是老院长给他取的,老院长希望他长大后能够安逸的过完一生。这才以纸片的上蒙字为姓,给其取了个单名‘逸’。
虽然是个孤儿,但是和别的孤儿不同。蒙逸从来不会自卑,从小就性格开朗,头脑聪明。学习成绩一直也都很好,那怕就是有几次,因为没钱交学费而辍学。他也没有气馁,反而是更加努力的学习。就算是耽搁了几年,在两年前他仍然以全市高考状元的身份,考进了在国内名牌大学中排名靠前的明珠大学,并且一直是年段最高奖学金的获得者。
本来按照他的预计,跟大多数人一样。大学毕业以后,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和现在的女朋友结婚,两人生一两个小孩。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安安稳稳的过完一辈子。
但是这一切都在半个月前,发生了让他至今无法相信的改变。
在两个月前,和他在高中时就相恋的女友,跟他提出了分手。理由很简单,嫌他没钱没权没势。在这之前的一年多里,对方对他越来越冷漠,虽然蒙逸早有预感会有这么一天。但当这一天真的来临时,他还是有点难以接受,毕竟相恋了两三年,不是一时之间能割舍得了的,而且蒙逸是真的非常爱她。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百般哀求之下,对方不仅没有一点回心转意的意思,反而是种种做法和表现让蒙逸伤透了心。
对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蒙逸来说,除了已经去世了的老院长外。这个他人生中的初恋,可以说就是他仅有的亲人了,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然而现在对方却要离他而去,恰巧又刚好到了暑假时间,于是心恢意冷下的蒙逸,就带着他的全部资金,就是这几年做兼职所积攒的两千多块大洋,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蒙逸所选的目的地是西安,他很早就想要去这座华厦有名的古城,见见那里的古建筑,看看那里的原始森林,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去散散心。
只提了两套换洗的衣服,挥手告别了他这一生中唯一的一个朋友,也是他的铁哥们兼死党兼发小,嗯,他叫的----死胖子。买了张到西安城的动车票,蒙逸就开始了他这一生中的第一次出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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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导游,没有人陪伴,只是一个人一张地图,只花了几天的时间,蒙逸把西安城所有有名的景点都给逛了个遍。但是心情却没有见好,反而更是觉得内心里孤独寂寞空虚。所以他继续选择了下一站,----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
从西安火车站东广场,蒙逸坐上公交车后,只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一大早的就到达了目的地。出门在外得靠嘴,不然蒙逸也不会知道西安有直达太白山的公交。这都得归功于他所住的小旅馆里,那个画得浓眉艳妆的前台老女人了。
不过下车后走进公园大门,公园里除了一些锻炼的老人外并没有多少游客,蒙逸也并没有见到想像中原始森林的那种参天大树。整个公园的山下面,也就和其他城市的公园大同小异,但是空气却是非常的清新,以许是因为前段时间,这里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爆雨的原因,而且时间长达半个多月。有点小失望的蒙逸,就随着路边的指引牌,沿着大道准备直奔山顶了。
“老二,你到是走快点啊,昨晚又在哪个骚娘们那里搞成软脚虾了?”
在半山腰离主道十几米远,一条被人为踩出来的小土道上,三个中年男人正在急匆匆的走着。目测三人的年龄应该都在四十岁上下,身材虽然一般,但是身高都在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间。三人中,走在前面的两个各背着一个像是装钓俱一样的长包,看起来都不是很重的样子。只有最后面那个男的背着一个大大旅行包,一看就知道里面装了不少的东西,而此时说话的正是走在中间的那个大汉,也是三人中年龄最大的一个。
“这些家伙事都是我背着,那么重走得当然慢了。不过老大,咱可得先说好啊。这次那古墓里的东西,我可得拿大头”走最后面的那个背包大汉大声说到,显然他就是老二。
“二哥,你小声点,别让人听见,不然我们这一个多月的功夫就白费了”
“行了行了,连你也来教训起我了。这慌山野岭的,连个鬼影都没有,哪里来的人?你小子带好你的路才是真的,别让我们走错道了”
听到那背包大汉的话,走最前面带路的那个男子生怕被人听到,这才提醒他。不过显然他的话没有什么份量,才说完就被顶了回来。
“好了,都别废话了,速度快点。我们必须要赶在中午之前到达,在中午阳气最重的时候进墓,这样能减少掉很多危险。别想这想那的,这么多年来我什么时候亏待过你们”
听到领头的大汉发了话,两人就闭上了嘴,只是加快脚步赶路。想来那领头的大汉,在他们心里的威信还是不低的。
在三个大汉走远后,就在离三人刚才说话那地方几米远的一块大石头后面,慢慢的伸出了一个人头。在看到三人已经走远后,这才边拉裤子边从石头后面走了出来,这人不是蒙逸还有谁。
原来这货走到半山腰觉得内急,见附近又没厕所又没人,这才寻了这条小道跑到石头后面解决,这也算是很多国人外出旅游的不良写照吧。但是没想到他才蹲下没久,就听到了有人来的说话声,而且听声音对方不止一人,还都不是什么善类。在这慌山野岭的,他可不敢出来让对方见到,所以更是连一点动静都不敢弄出来。也幸好风向不是往对方那边吹的,不然就凭蒙逸那便秘了两天的排泄物,想不被对方发现都难。
“古墓!这三个家伙不会是传说中的盗墓贼吧?
独自嘀咕一句的蒙逸,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沿着小道向那三个大汉快步跟了过去。虽然好奇心大过了害怕,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一去,他的人生也将彻底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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