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晚起两人开始变得亲近起来,如果要用正式的话来说就是正式开始交往,谈恋爱的情侣该干些什么,叶知秋不太懂,和肖续的那几年,从来是由肖续张罗,去哪基本上都有一大群朋友,所以她是被动的那一方,从不操心。
林清风对这些更加不懂,所以两人在一起后,做的最多的事就是一起吃饭。午饭、晚饭从不落下,每天到了饭点,林清风总会在门口站着等她,也多得他每天风雨不改的光顾,反而给她招揽了不少生意,饭点时间,附近写字楼的靓丽女士们算准时间似的,总会准时出现在她的店里,说是说要买花,眼睛睁着的却是站在门口的那个身影。
被人围观指点,他自然是不悦,时常隔着玻璃,沉着一张脸像她无声控诉,而她忙得抽不出身,哪有时间去理会他的控诉。虽然如此,他却仍然固执地站在门口不肯离去,她曾经说过,饭点的时间正是店里最忙的时候,她抽不出身,各自吃算了。他却不答应,嘀咕着,自己如果不看着她,她肯定是随便对付几口就算了。
他说的是事实,一直以来只忙起来的时候,她几乎都是随便对付几口便算数,有时候,甚至一天只吃一顿。她虽然没有说什么,心里却有点甜。
所以也任由他等着,反正,他也是工作狂,忙起来也不知道会不会按时吃饭,刚好,嗯,相互监督。
除了吃饭,就是呆在一起,自从开了店之后,空闲的时间反而更少了,更别说有什么休息日了,一天天的都得看店,休息对她来说太奢侈了。
南国集团离这里不远,有时休息日他在公司加完班便过来店里,或者是把电脑带上,到店里加班。
两人各自忙活,几乎很少交流,这种老妻老夫的相处方式,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林清风停下手中的工作,看了看那头正埋头在账单里的叶知秋,自从开了这间店之后,她好像都要成小财迷了似的,一有空闲就算账,好像永远也算不完似的,一间花店的账目都让她算了半天,如果将来作为南国集团……,算了,他不敢想象。
“我们明天出去走一走吧。”整天走三点一线,要不就是公司,要不就是家里,要不就是她这家店,感觉人都快要长出青霉来了。
得到的却是她想也不想的干脆拒绝,“不去,明天要给一间新开张的饭店送货,我没空。”
没有听到他的下文,叶知秋才抬起头来,看了看一脸不悦的男人,不会生气了吧,抿了抿嘴走过来,“没办法,明天我不是忙吗,刚好,我送货的时候 ,你帮我看会店。”
她有时候还真是的挺让人无语的,“你的如意算盘打得还真好,帮你看店可以,只要你付得起报酬。”
叶知秋白了他一眼,奸商,“放心,按时薪的两倍付你可以了吧。”
第二天,林清风在她要外出送货的时候,及时地出现在门口,“你来了。”本以为他说说而已,没想到真的来了,带着清澄的笑意走上去。
林清风别扭地从她身边走过去,这个笑容太熟悉,每次她对自己毫无保留地展现她的笑容时,总是有求于自己的时候。
也不介意他的冷脸:“那你看着店啰,我送货去了。”
一把把她想要离开的身影拉住,“你看店,我来送。”粗重的活,总归他一个男的来干比较好。
哈?林清风送货?那画面,任凭叶知秋如何也想象不出来,“不用了,你看着店,我来送就好。”
“你一个女人家……”
笑了笑,原来是这个原因,按捺不住上扬的嘴角,“放心,搬搬抬抬这些粗活,客户那边有人干,而且花篮而已也不是什么重东西。”在蓝技那几年,真正的粗重活她也干得不少,每次有会议,忙得不可开交,一条心去干活,哪管什么粗活重活,哪分什么男女。
最后林清风拗不过她,留在店里。
叶知秋这一趟足足出去了两个小时,刚回来的便被林清风半推着往外走,无意识地任由他支配着往外走,走到门口,看见他在锁门,才发问:“怎么了?。”
那人一边锁门一边回答:“你不是说我帮你看店按两倍支付报酬给我吗,我帮你看了两个多小时的店,今天你剩下的时间都是属于我的,出去走走。”
“我说的是付你两倍的钱。”
男人锁好门,看着她半笑似地开口:“你确定要跟我谈钱吗?”
好吧,他这种人最不缺的就是钱,她这种小市民跟他谈钱,嗯,还是算了吧,“好吧,你想去哪里。”
“就去一般情侣去的地方。”
叶知秋表示怀疑:“你谈过几次恋爱,知道情侣去哪些地方。”
林清风当然给不了好答案。
随口一提,“你不会没有谈过恋爱吧?”没想到林清风反倒别扭了起来,不看她,看向别处,不会吧,她也不过随口一说,他不会真的没有谈过恋爱吧,不可能吧,以他的条件,就算不会追人,也不影响有人倒追的呀,怎么会没谈过呢。脑筋转弯一想,也有可能,像他这种性格,怕是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了吧。
但谢晚晴与肖续都暗示过她,说他心里有人,又怎么可能没谈过恋爱呢,是她自以为是了吧。
气氛有些奇怪,这样一想她也不好意思起来,都怪她多嘴。
最后是他先打破的沉默,很简单的两个字,“走吧。”
两人沿着街道一路向南边走,休息日的街道上人很多,人来人往,两人离得很近,离得更近的还有两人的手,却就是别扭地没有牵在一起。
叶知秋沿着那只修长的手一直往同看,休息日的缘故,他难得地不再是西装革领,只穿了一件简单的白色衫衣,下身配搭沉色休闲裤,少了些距离感,多了几分少年感。这样的他,更是夺人眼球,一路上不乏直勾勾地打量的行人。
她想自己也是其中一员,光顾着看他,连风驰电掣而来的电动车也没注意到,那车来得太快,她的神经像是放弃了挣扎,忘了反映,一动不动地站着不动,等待痛楚的到来。
然而并没有,好在他反应快,电光石火的瞬间一把将她搂了过来,电动车有惊无险地扫着她的衣角飞驰而过,车是没撞着,但他的黑脸是免不了,几乎是怒吼:“你脑袋里都装了什么,连好好看路都不会了。”
他的愤怒是那么的明显,吓了叶知秋一跳,难得没有顶回去,低着头,承受了他的怒火。看着她难得乖巧的样子,林清风缓了缓怒火,直接牵起她的手,“走了。”
目的地居然是电影院,不知道林清风是怎么想出来这个地方的,还是说是他那位得力的秘书出的主意?那就不得而知了。
两人牵着手,混在情侣堆里,倒也不会显得突兀,选的是一出老掉牙商业爱情片,只是开场不到半小时,倦意便找上林清风,没多久,那人便微微侧着头安静睡去,却仍然紧紧的握着自己的手,叶知秋觉得有些好笑,看电影这种活动,本就不适合他林清风。
看他沉睡的样子,应该是累极了吧,他本是工作狂,如果不是和她在一起,相信休息天也是在办公室度过,在旁人看来他生便拥有别人梦寐以求的一切,包括她也是,刚认识那会,只觉得他是得天独厚,生便拥有一切,后来才看到他肩上的重担。
不知怎么地,她有些心疼,是的,她在心疼这个男人,忍不住,伸出手碰了碰他长得过分的睫毛,他因自己的小动作,像是不悦地皱了皱眉,叶知秋笑笑,重新把注意力投回到屏幕上来。
电影,叶知秋觉得很一般,男女主角颜值逆天,演技一般,故事情节却惊天动地,好像如果男女主角没有经过那些惊天动地的洗礼,就不是真爱似地。但到电影的结尾叶知秋也没能记住电影里的那些惊天动地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