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韶华少女
一个小户人家的家族,根本就没有见过大场面大阵仗,更没有开过眼界。眼皮子不是一般的浅,看重的都是眼前利益,终日里寻思的无非都是一些仨葱俩蒜,各种鸡毛蒜皮的琐事,易城被易松敲诈勒索六千五百钱,就是一个明证。
所以,格局眼界全然受限,在气势上首先就是一个井底之蛙。和前世经过各种知识熏陶,各种百科讲座培养出来的电视钓丝,压根就不在一个层次,活该遭到碾轧。家族供养?一个连低阶妖兽,都猎不到的家族供养,谁能承受的起?真是呵呵了!
不过一条大鱼,这个季节可卖得一百多块灵石,这可是个大买卖!哈!今天准备一下明天也好见机行事…易立一边走一边想,思绪万千……
今天中午饭吃的就是那个“黑麻青”,一百多块灵石啊!吃的易立这个心蹦,毕竟不是啥有钱的人家,一顿饭价值一百多灵石,要是本尊易立在天有灵,估计是早就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中午饭,易立特意叫来了朱美琪,跟易立全家在一起吃了。至于做法?当然是好的肉做了生鱼片,中等的做水煮鱼片,加上一个酸菜鱼,再剩下的汆鱼丸子,吃饭之后,易立特意嘱咐易母烧了一大锅水。嗯。烧水的目的,就是喝水了,还有其他的目的?这个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吃完饭以后,又在易立家睡了个中午觉。下午,朱美琪,美滋滋地慢慢悠悠的走了,易立给她送回了家,期间也没有发生任何异常。甚至于想象中的灰黑的油泥也没有出现,别说那个灰黑的油泥了,哪怕能搓点皴下来,唵?也是这个,也是个安慰。啥安慰,就是想找个借口,让人家留下来,洗个澡吧!嘘…!呗吱声,别让人家听着了。
“美琪妹妹,谢谢你!”
易立憨憨的笑着说。
“谢什么…?”
朱美琪微红着脸,低着头,脚下画着字,莲足秀美,脚踝匀白,双腿修长,腰身纤细。
“我不在家这段时间,帮我照看母亲和家里!…”
易立拿出一个银发簪,这原本是本尊在苍金城给朱美琪买的,用料做工都很精细,易立正要给朱美琪插在头上,可是朱美琪扭身躲开:“不要,…”
“不要,人家要纯金的,这个不好看!…”
易立手持银发簪,愣住了:这个不是我买的好不好?朱美琪修长的双腿轻轻跃动,害羞地向远处跑去,臻首微偏,看到易立站在那里傻愣愣的,气的莲足一顿。易立会意,急忙追了过去,跑了没有多远,转过一片小树林,又突然停下来。
“易立哥哥外面好玩吗?”
待停了下来,朱美琪问道。
易立无语中:我也是刚来啊,实在是真不清楚外面的样子啊,具体怎么个情况我也需要调查研究啊,待我有时间出去的时候看一看,回来再汇报好吧?
“嗯,还好吧…呜…就那个样子,都差不多吧…”
一双妙目一瞬不瞬地盯着易立,仿佛要将易立完全印在心里一般,易立的心,在这万般柔情蜜意之中炼化如水。
嘴里更是含着冰糖一样,呜呜的漫应着说着一些自己也听不明白的话。易立心里话:哎哟喂呀,谈恋爱,这个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温溪功课了,少女韶华真心好啊…
………………
易立下午有点郁闷:哎!抑郁症又犯了,别人吃鱼啥事没有不说,我吃鱼怎么那么大的反应捏?那个臭,灰黑色的油泥,吓得易立中午都没敢多吃。
要说别人吃的少,有可能没有事儿,可是那个小子易城,他吃了那么多,一个人几乎包圆儿了,把个肚子撑的那么大!也没见他身上有什么变化,更别提出什么油泥了。由此可见,那一次,易立身上出的油泥,主要原因,看来不在于鱼。
而是,在于其他的,某种不知道的原因,只不过现在易立自己也不清楚罢了。山洞!应该是山洞,那个山洞有古怪,无论怎样,易立觉得自己有机会还是回去查看一番,看看到底有什么古怪。
明天就会再一次进入一线天,就是那个易立穿越过来的地方,不知道那里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不过异界的地图探索也不过是刚刚开始而已。
回到家,易母早就知道了,第二天将会进城,手里默默的为易立做着准备,无非就是带了一些吃的喝的东西。瓜皮虎易立就让牠留在家里,这次易立仔细的嘱咐了瓜皮,也不知道瓜皮能不能听懂,告诉牠负责看家护院,别的事不用牠操心。
次日黎明,易立早早打完八段锦,简单吃了点东西,背好双肩包,就赶到祠堂。只有大长老易得荣和家主易得贵先到了,片刻之后易保臣也来了,只有易松和易保成姗姗来迟,易松还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
“怎么回事?来这么晚!”
家主易得贵愠声说道。
“昨天晚上睡的晚,所以没爬起来…”
易保成不住地哈着腰说。易松当然看见了易立,不过明显的不认识的样子。
晨光熹微之中,一众易家村人,各自跨上鹿角马,向着苍金城的方向,慢慢的颠去,出了村子已经很远了,易立回头一看,发现易母、朱美琪、易城三人,还站在村口,遥遥地看着他们,朱美琪鬓角上的银色发簪闪着光,直到拐过了一个山坳,就看不见了。
易立的眼泪几乎就要流了下来,急忙借着搓脸的动作,掩饰了过去。易立知道自己已经开始对这里,有了一些家的感觉。初来乍到时的那种陌生感,已经,变成了丝丝缕缕的情愫,在心头萦绕。
虽然说修真大道,练气升级,探索打怪,不过,在易立的眼睛里,这些纯就是扯淡!吃好喝好喝好吃好才是异界重生的使命,和家人在一起,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一生就挺好的,神马万年老怪,长生不死,炼丹修真,都先歇着吧。
一众易氏族人统一都着便装,一身短打扮,都骑着鹿角马,易立和大长老共骑一乘,毕竟易立还是少年,身长略显不足。易松和易宝成也是共驾一骑,因为身量比较矮小嘛,所以不用操心驾驭鹿脚马,易立乐不得的四处张望。
易立还注意到一个细节,那就是这里的鹿角马没有配马镫,马鞍子倒是有,缰绳辔头也有。记得前世好像是马镫出现以后,甚至影响过战争的胜败。
鹿角马,身高腿长,特有耐力,尤其善于长途奔驰,易于驯化,既能载货又能骑行,极耐粗饲,繁殖力极强,在整个青云大陆,只要是有草原的地方,到处都是。不过,肉质略显粗糙,如果经过一番仔细炮制,还是不错的家常菜肴,除了每年春季发情期,不好管理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缺点。
很快,大家就经过了一线天,易立特意仔细观察,发现,似乎已经有什么人捷足先登,打扫了战场,现场除了四处散落的破碎物品之外,没有留下什么太多的东西。
就连血迹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已经看不出来,这里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打斗,如果不是亲历其事,谁会在意积雪之下发生了什么?
穿越那是什么鬼?你穿了还是我穿了,穿到哪里了?有没有人管理?到底有没有费用,谁说了算?
待到来年春暖花开,冰雪消融,此地就又是一番景象了,世间万物唯有时间才是最厉害的,也是最善于掩盖一切的,是所有善举的坟墓,也是所有恶行的同谋。
………………
苍金城乃是一座小城,占地只有几百亩,虽然小,可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它这个小只是相对于兰宁城来说的,由于地处屠龙山和清水河河湾之中,地势平坦,正是交通要冲,战略位置非常重要……